市政道路工程土方供应进度保证方案
4.5.1土方需用量
XX道Ⅰ标工程路基填筑共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填筑道路红线范围,路基填至原地面高度(含50cm土路肩)。 第二阶段:填筑红线外两侧各10m宽范围,填土至XX道车行道路床顶面标高,为敷设管线预留条件。
第三阶段:根据绿化带的实施要求,在第二阶段填土高度基础上,进行第三阶段填土,填土至XX道人行道外边缘高度(以绿化设计为准),以保证红线外绿化的实施,各阶段所需土方量见表4.5.1-1。
表4.5.1-1 各填土阶段所需土方量表
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挖方量 62060 0 199 62259 填方量 186095 45906 50813 282814 利用土方 11113 235 1063 13411 填缺量 174981 45671 49750 269403 4.5.2土方调运思路
根据对图纸工程量的核算,本工程的借土填方约为27万m3。由于土方回填与填筑施工主要伴随着排水雨、污水管道施工,而路床石灰土施工的前提是碎石垫层的完工,因此主线备土量不应太大,以免影响其他工序的正常施工。
考虑到取土坑的选择限制,以及上述因素,我单位计划在施工辅道北侧设置2个备土场,分列与XX两侧,如图4.5.2-1所示。
图4.5.2-1 备土场位置示意图 我单位对现状土方和借土进行如下规划:
1、清表土方:清表土方属于腐殖土,不能用于路基回填和填筑,但可用于绿化填土,因此计划将清表土方置于红线以内,并苫盖,用于中央分隔带和路肩绿化填土。
2、挖方可利用的土方就地戗灰处理后,回填路槽。
3、填浜路基段所需的回填土,一部分储备于备土场,并掺灰拌和成5%石灰土,用于清淤回填土方;另一部分运至现场,掺灰拌和成5%石灰土,就地回填。
4、路槽~原地面范围的回填5%石灰土,现场进行掺灰拌和,待排水沟槽回填碎石完毕后,整幅填筑
5、路床8%石灰土和人行道5%石灰土在备土场进行拌和,检验合格后运至现场进行摊铺、整平、碾压。
6、底基层12%石灰土、人行道基层石灰土、路肩石灰土,在备土场进行拌和,检验合格后运至现场进行摊铺、整平、碾压。
4.5.3备土场设置
图4.5.3-1 备土场效果图
我单位将对备土场所在区域进行清表、开挖排水沟,如图4.5.3-2所示。备土场四周设置围挡及大门,大门与施工辅道相通。备土场内设置备土区、拌和区和石灰存放消解区,这三个区域并不固定,可相互转换,以节省空间和费用。
图4.5.3-2 备土场围挡与排水沟设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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