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肖根全 王彬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招投标市场出现了一片蓬勃发展的景象。但由于市场尚未规范,竞争激烈,相继暴露出一些问题,虽非主流,但长久下去不予根治,将会影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近日来,按照有关领导指示精神,对当前北京的建筑市场进行了一次系统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归纳如下。
一、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 1、投标企业恶性竞争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对工程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施工环境等都有严格规定。如政府规定的对:防风防沙、文明施工、路面硬化、场地绿化、噪音治理以及施工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四区建设等都会造成实际施工中成本的提高。
然而在招标投标中,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一些施工企业在投标竞争中,采取大幅度降低工程报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进行竞争,在中标后还要与招标单位签订不合理的让利协议。
众所周知,工程质量的好坏除了与施工企业的施工水平有关,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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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成本也是有很大关系的。而低价中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施工企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当施工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中标后,便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尽可能地挽回损失,在购买材料时以次充好,施工时不按规范操作、偷工减料等等,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由于经济利益无法保障,往往会出现人力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技术人员外流,材料供应不足,工人工资不能及时支付,无法按期完成工程,出现三角债等影响社会安定,导致国家、社会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出现。
工程的建设成本越来越高,而在招投标中投标方的中标价却是越来越低,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作为建筑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难以回避、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投标保证金和工程担保金问题
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投标保证金为标底的2%,最高不超过50万,但在目前很多工程招标时,招标方往往随意定价,金额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而投标企业为了能参与投标,不得不满足招标人的规定。同时,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遵守投标文件规定的保证,如投标企业未中标,招标方就应该及时返还保证金。然而目前在市场中,有一些招标企业在招标结束后,依然不退还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导致投标企业资金无法正常周转。更有甚者,举着招标的幌子,收完投标保证金后便一跑了之,极大地损害了投标企业的利益。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保证担保,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信用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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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分散、转移工程风险,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还可以有效控制当前建设领域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完善市场经济法则,创新管理机制的有益尝试。但在许多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业主要求只实行工程履约担保,不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导致工程款的支付得不到保证。
同时还存在保修尾款收回的问题,有些工程保修期到期后,保修款要不回来,大多需要几年、十几年才能要回,一旦开发商不存在了或是找不到了资金便无法收回,受损失的只能是施工单位。
3、人工费较低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收入的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的工资水平也应相应地得到提高。
(1)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施工力量已经占据建筑领域的主导 地位,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农民工低廉的工资水平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2)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变 化,相对北京建筑市场如果农民工的工资标准不有所提高,就很难获得相应的劳动力。
(3)激烈的市场竞争造就了大量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他们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均显示出自身价值的提高,相应的需大幅度提高这部分人的报酬。
(4)在国际上,人工费所占建设资金的比例相对较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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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人工费所占比例偏低,直接导致了人工费的亏损。
(5)由于人工费预算较低,建设单位资金不足,施工企业 垫资施工,建筑资金不到位,应拨付的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民工的劳务费不能按期支付,进而会引发种种社会问题。
4、资格预审及投标文件问题
(1)资格预审要求不统一、范围广、要求投标企业提供的材料过多,每一份材料还要有签名和盖章,而投标企业也要重复为每次投标递交同样的资料。往往一个工程招标时,会有几十家企业甚至上百家企业投标,举例说:如果一家投标企业需制作7份预审文件,那么100家投标企业一共就要做700份预审文件,投标企业资格预审工作也显现的重复、繁琐,且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2)在投标过程中,很短的时间内要制作大量的投标文件,而在评标时,由于评标专家的实际评标时间过短,评标专家不可能看完每一份标书的全部内容,这就使得整个标书的制作过程过于形式化,是对大量物力、人力资源的一种浪费。而目前众多的投标企业已经形成了一种很盲目的观念:标书做得越厚、内容越多越能得到更多的分数,于是不惜在标书中夹杂了大量的与投标方案没有实际联系的各方面内容。而实际评标过程只有几个小时时间,很多时候,恰恰是最多最厚的标书能得到很高的分数,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投标企业尽量将标书做厚,评标专家在评标时也会受到一定影响。评暗标时,标书制作时格式不统一,有时因为一个很小的疏忽被判定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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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问题
投标企业所做的标书,特别是技术类标书中融合了企业大量的技术精华,在投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的标书往往得不到返还,企业的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有些中标企业在施工中用的却是未中标企业的施工组织方案,在施工企业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是政府部门的职责。
6、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1)目前市场上有一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为了得到中介费与甲方串通,对甲方的要求,不论是否合法公正,都给予满足;帮助甲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资料,逃避监管部门,哪定中标人,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2)串通投标人,泄漏标底,为投标人出谋划策,换取报酬。 (3)有些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技术、素质偏低,缺乏招标代理工作的基本知识,招标文件粗糙,标底不准确,无法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服务。
(4)收取费用名目繁多,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例如招标文件费,收取费用就在几百乃至数千元不等,而投标方只有逆来顺受,却无可奈何。
7、关于评标专家的问题
(1)评标专家是工程招标投标的焦点。由于评标专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被看作为权力的象征,一些评标专家便借此机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违规评标,收受贿赂。更有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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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问投标企业是否参加该标投标,从中捞取好处。
(2)评标专家评标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评标专家的法律知识欠缺、评标常识不足,评标时把握不好重点和难点,评审过于简单。
(3)评标时间过于仓促,标书厚,评标工作质量和深度受到一定影响。
(4)目前,评标专家的劳务费用是由招标方直接支付,容易使专家产生一种“拿谁钱给谁办事”的心态,影响了在评标过程中的客观公正性。
二、管理对策及解决建议:
1、建立资深专家评审组,加强对有异议的低价招标标底和中标标底的后审核
中标价低于实际成本价,这种做法损害了投标企业的利益,更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针对这种情况,应采用相应措施,实行标后跟踪审查制度,依照工程大小成立五至七人的资深专家组,对有可能低于成本的招标标底和中标标底进行后评估,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进行核查,防止低于成本价中标的现象发生,规范评标专家的评标。
2、工程担保金和投标保证金由第三方监管,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
让金融机构在有形建筑市场设立窗口,将工程担保金和投标保证金存入银行,由监管部门或第三方监管,专款专用,保证在投标结束后招标人能够及时返还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业主方能及时返还施工企业工程担保金,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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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这种做法在有些省市已经实行。
3、提高人工费比例
有关部门应结合市场情况,收集相关数据,调整现行计价依据,制定符合市场要求的定额,提高人工费的定额预算比例,以适应施工企业工作人员工资不断上涨,人工费不断增加的需要。
4、规范招、投标文件的格式并以电子版的方式传递 规范招标文件的三种方式:
(1)招标文件统一由有形建筑市场发售,防止招标代理机 构高价出售标书现象的产生。
(2)对投标文件的格式、包装、装订方式做出具体、统一的要求,让投标企业从网上便可以下载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版,并实行电子辅助评标。这样,不仅招、投标文件携带方便、可重复使用,还减少了资源的消耗,节约了时间,并使评标工作更具客观公正性。
另外,由于标书制作的复杂性,难免能百分之百的保证整个标书不会出一点错误,由于一点微小的错误造成废标,而导致几个月的努力全部白费,对投标企业是一种很大的打击,也造成了人、财、物的很大浪费。因此,建议在评标过程中只要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都不应该废标,出现的个别不影响评定的非暗示性错误能否给予扣分的处理方式,而不轻易废标。
5、建立投标企业资格预审数据库
为了减少对大量人力、物力的浪费,减少重复性劳动,对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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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资格预审要求,采用电子格式化资格预审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由投标企业提供书面材料。
或者由协会或交易中心建立投标企业资格预审数据库,对施工企业的企业法人、企业经济性质、资质类型等级、注册资金及财务状况、运营情况、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情况、施工队伍规模、施工设备数量、质量和安全情况、完成过的施工项目、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确认后,详细录入投标企业资格预审数据库。在资格预审时,评标专家只需直接从数据库中调出该企业相关资料,便能对该企业的情况一目了然。有特殊要求的,由投标企业提供书面材料。
6、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标书的技术含量已经成为衡量一个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准和施工实力的重要标志,为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护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企业的技术资源外流。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规定招标方在招标结束后应及时返还未中标企业的标书,使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
7、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发放信用证,对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1)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协会为每个招标代理机构建立诚信档案,将招标代理机构的各种行为录入计算机信用系统,发放信用证书,并向社会公开。没有信用证书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进行招标代理。每年安排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对有不良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一定时间内暂扣信用证书,并停止相应时间的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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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对严重违反规定的,收回信用证书,清出招投标市场。
(2)举办招标代理机构培训班,对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招投标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为工作人员发上岗证,实行持证上岗,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素质,加强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这种制度在河北、云南、山东等省市已经实行。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发放信用证书,实行持证上岗,不仅能够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还能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有效地解决目前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维护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8、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监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建立评标专家管理机制,完善评标专家库的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位专家建立专门的个人档案,将每次评标的有关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建立一套评价体系,为评标专家打分,每年对评标专家进行综合考评,严格清出制度。
(2)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全面培训。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及时组织学习,以便专家更快、更好掌握新政策;有针对性地对各类评标专家进行技术性较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组织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道德素养,强化自律意识。
(3)评标专家的劳务费用由招标人交给有形建筑市场,在评标结束后由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统一向专家支付,招标人不得支付给评标专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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