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变电站出入管理工作,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行,减少非法入侵和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职能部门,包含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外来人员等全部进入变电站的人员。
第三条
变电站出入管理工作原则上由职能部门负责,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各项管理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第二章:出入许可制度
第四条
变电站的出入许可由职能部门负责申请、审批和管理。申请人需供应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理由,经过严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出入许可。
第五条
变电站出入许可分为常规出入许可、临时出入许可和特殊情况出入许可。
第六条
常规出入许可是指变电站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出入许可,许可时间为长期有效,但需定期更新。
第七条
临时出入许可是指临时有关工作需要进入变电站的人员的出入许可,许可时间不超出3天,需提前申请并经审批。
第八条
特殊情况出入许可是指对于紧要紧急情况所需要的出入许可,由职能部门紧急申请并经过领导审批后发放,许可时间依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九条
全部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需佩戴有效的出入许可证件,并随身携带,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第十条
变电站出入许可证件每人每次只能使用一张,不得转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十一条
变电站出入许可证件丢失或损坏的,必需及时向职能部门申请补办。
第三章:进入管理
第十二条
全部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需遵守下列管理标准: 1. 必需佩戴有效的出入许可证件,经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变电站; 2. 必需依照规定进入变电站的指定通道,不得越过防护设施; 3. 不得擅自进入变电站的机房、设备间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4. 不得在变电站内拍照、录像、摄影等行为,以及携带易燃、易爆等不安全品; 5. 不得随便触动变电设备,不得私自操作任何设备; 6. 不得转载或泄露变电站的任何信息、资料以及进行任何形式的试验和试验; 7. 不得干扰变电站的正常运行,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损坏设备等行为; 8. 不得泄露变电站的商业机密和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
职能部门对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需进行身份核查、查验许可证件,并登记相关信息,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十四条
临时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需经过职能部门的陪伴和引导,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安全、有效地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
进入变电站的外来人员必需提前通过合法渠道申请,经过严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出入许可。
第四章:考核标准
第十六条
职能部门将定期对变电站出入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重要考核内容包含: 1. 出入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进入变电站的人员是否持有效出入许可证件; 3. 职能部门对进入人员的身份核查和许可发放的准确性; 4. 变电站出入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 5. 外来人员的合法申请审核和管理情况; 6. 其他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第十七条
依据考核结果,职能部门将对出入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进行嘉奖,并对出入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进行矫正和改进。
第十八条
对于严重违反出入管理制度的人员,职能部门将依照企业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全部,职能部门负责订立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周知全体人员,并在变电站内进行张贴。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增补,应经过企业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二条
变电站出入管理制度的显现,为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供应了有力保障,同时对于加添职能部门的管理效能和员工素养的提高也起到了乐观推动作用。
以上就是变电站出入管理制度的详实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各位员工的有效执行和认真遵守,共同为变电站的安全运行贡献本身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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