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近期事故多发势头,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按照8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和8月14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县安委会决定将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树立红线意识,全面查摆突出问题
自4月份以来,我县接连发生4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不良社会影响,充分暴露出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分析发生事故的管理原因,认真查找本镇办区、本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切实管用措施办法,狠抓措施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彻底整治,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今后,同一区域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将提交纪律检查机关予以追责。其他镇办区和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全面查摆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跟踪闭环销号,切实强化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切实保障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狠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各镇办区要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立即组织开展新一轮综合整治集中行动,通过采取重点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强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监管责任,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对各自负责的行业领域实现全覆盖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集中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落实综合监管职责,明察暗访推进工作落实 各镇办区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协调调度,强化对辖区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手段,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确保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紧盯事故调查处理不放,抓好审查备案工作,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督促有关镇办区政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协调调度,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集中行动推进慢、
有关工作情况报送不及时的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县安委会领导。
五、实施“一票否决”,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各镇办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刻反思是不是真正履行了责任,尤其是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防范事故发生方面是否履职到位。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强化重点问题攻坚,针对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组织力量专题调研,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发生事故的有关镇办区政府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规定,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时限,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真正起到问责警示效果,以事故调查处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年终,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多发的镇办区、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年内评先树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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