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思敏
河南农业大学学报编辑部 450002 郑州市文化路95号,E-mail:*************** 摘 要 为了规范表达生物学名,对生物学名表达中经常存在的不标出生物学名,科及科以上分类群学名、属名和种加词及其以下分类等级加词、命名人、表示分类等级的等级术语及连接意义的符号表达不规范,生物学名拼写错误,使用旧的生物学名等8个问题进行了系统的举例分析。
关键词 生物;学名;规范表达
每种生物都有两种名称,一种是本国或当地人民通常所用的名称,叫做俗名。另一种是国际上统一的名称,叫做学名。学名是根据国际命名法规而命名的,必须是用拉丁文或拉丁化了的其他国家的文字拼写。每种生物只有惟一合法的、科学的、正确的学名。生物学名是世界各国通用的,具有国际上统一、命名科学、同一物种只有一个正确名称的优点。为了促进国际学术交流,弥补国内外生物名称或其译名不统一的缺点,科技文献,尤其是科技论文中应使用生物的学名。了解、掌握和正确使用生物学名是与之有关的科技论文作者和编辑必备的基本技能。但是,目前科技期刊的来稿中和已出版的科技期刊中生物学名的表达存在着不少错误或不规范之处。这不但给编辑和审稿人增加了工作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论文和科技期刊的质量,也给读者造成了误解和误导。关于生物学名的编排规范及其存在问题虽有部分论述[
1~5]
,对作者和编辑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然而,由于有些科技论文作者
不了解、不重视生物学名的规范表达,生物学名的不规范表达成为科技论文和科技期刊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全面、系统地对生物学名规范表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有关科技论文的作者和科技期刊的编辑提供参考。
1科技论文中不标出生物学名
由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不同,生物物种的名称千差万别;即使语言相同,因生活习惯和方言因素,对同一物种名称的称谓也不同,这就造成了同物异名或同名异物的混乱现象。同物异名现象如银杏(Ginkgo biloba),在中国就有“白果树”、“灵眼”、“佛柑”、“鸭脚树”、“公孙树”等名称;在国际上,英国称“Maidenhairtree”、法国称“Noyerdujapon”, 其他国家也各有其名称[1]。又如马铃薯,在河南称“土豆”,陕西称“山药蛋”,江苏称“洋山芋”,四川称“地瓜”,浙江称“洋芋艿”[2]。同名异物现象如因药用功效而得名的“透骨草”,文献记载的有透骨草科的透骨草Phryma leptostachya subsp. asiatica,大戟科的地构叶Speranskia tuberculata,凤仙花科的凤仙花Impatiens balsamina,马鞭草科的马鞭草Verbena officinalis等10多种植物在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时代均被称为透骨草。因此,国际上规定每一种生物必须使用统一的名称(即学名),以避免生物名称的混乱。
在科技论文中,第1次提到某种生物时应给出其学名。但在写作实践中,经常发现有些作者不给试验的生物加注学名,使读者要么看不懂试验对象,要么难以准确鉴定试验生物的类型。如“供试作物为烟草品种K 326。”作者应用的是红花烟草中的烤烟品种,学名为Nicotiana tabacum L. 。因没有加注学名,读者也可能会认为是黄花烟草(Nicotiana rustica L.)。因此,正确的表达应为“供试作物为烤烟(Nicotiana tabacum L.)品种K 326。”,或“供试作物为烟草品种K 326(Nicotiana tabacum L.‘K 326’)。”,或“供试作物为烟草品种K 326
1
(Nicotiana tabacum L. cv. K 326)。
2科及科以上分类群学名表达不规范
根据有关的生物命名法则,科及其以上分类群学名,全名称大写或首字母大写,且必须排正体,不可缩写。科技论文常出现的问题是把科及其以上分类群学名排斜体,如“原鸡(Gallus gallus)属鸡形目(Galliformes)雉科(Phasianidae)原鸡属(Gallus)。”中目、科名的规范表达应为“Galliformes”,“Phasianidae”。
3属名和种加词及其以下分类等级加词表达问题
目前世界上各国使用的生物学名,是由著名的瑞典植物分类学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 (1707一1778)首创的双名法。所谓双名法即物种的学名是由属名和种加词(习惯上常不恰当地称为种名)两个拉丁词构成。属名表示性质,确定某生物在生物界所属的范畴,是学名的主语。种名是描述特征的,表示生物的性状等各种突出情况,是属名的定语[3]。完整的学名,在种加词后还要写上命名人的姓氏或姓氏的缩写。如水稻的学名为Oryza sativa L.,“Oryza”为水稻所在的属的名称,“sativa”为其种加词,“L.”为命名人Linnaeus(林奈)的缩写。
有些生物在种以下还有次级分类群(如亚种、变种、变型等),这时生物的命名要采用三命名法,即属名+种加词+种以下分类等级的加词。《国际植物学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和《国际细菌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alture of Bacteria)》为了明确这些分类等级的关系,要求必须在亚种加词、变种加词、变型加词等之前分别加上亚种、变种、变型等表明分类等级的等级术语的缩写[4]。生物学名中各分类等级的等级术语及其缩写如表1。
表1分类等级的等级术语及其缩写形式
等级术语 属 亚属 新属 新属和新种 组 亚组 系 亚系 种 亚种 变种 亚变种 栽培变种 新变种 变型 亚变型 新变型 特殊变型 等级 新等级
拉丁文 genus subgenus genus novum genus et species nova sectio subsectio series ubseries species subspecies varietas subvaritas cultivarietas varietas nova forma subforma forma nova forma specialis status status nova
拉丁文缩写 g,,gen. subg,,subgen. gen. nov. gen. et sp. nov. sect.
subsect.,subs. ser. subser. sp. subsp.,ssp. var. subvar. cv. var. nov. f. subf. f. nov. f. sp. stat. stat. nov.
2
模式 typus typ. 由于《国际动物学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Code of zoological Nomenclature)》对种以下分类等级只承认亚种,所以动物亚种的三命名法不必加subsp.一词[1
,5]
,如东亚飞蝗(Locusta
migratoria manilensis)。
科技论文在这方面的表达问题表现在字母的正斜体、大小写或属名、种加词缩写不规范。 3.1 正斜体问题
按照有关的生物命名法则,属名、种加词及其以下分类等级的加词为斜体。 但是,在科技期刊和科技论文中,把属名和种加词及其以下分类等级加词均排正体是很常见的,如“糯稻Oryzae sativa var. glutinosa Matsum.”。在糯稻的学名中,除“var.” 和“Matsum.”为正体外,属名、种加词、变种加词都应为斜体。
还有一种情况,是属名和种加词表达规范,即排成斜体,但把变种、变型等种加词以下分类等级加词排正体,如“寄主:莙达(荙)菜Beta vulgaris L. var. cicla Koch.”。其中的“cicla”应为斜体。 3.2 大小写问题
属名中,除首字母大写外,其他字母应小写;种加词及其以下分类等级的亚种加词、变种加词、变型加词等为小写;栽培变种(栽培品种、栽培变型)名首字母大写。在字母的大小写方面常见的有以下问题。
1)属名首字母小写。如“泰山苋 amaranthus taishanensis F. Z. Li et C. K. Ni”,属名的首字母“a”应大写。
2)种加词及其以下分类等级加词首字母大写。如“草履虫Paramecium Caudatum”,种加词中的首字母“C”应为小写。又如“变叶葡萄Vitis Piasezkii Maxim. var. Piasezkii”,种加词和变种加词中的首字母 “P”均应小写。 3.3 缩写问题
属名在论文中首次出现时应写出全称,不可缩写;若在同一属名下有2个或2个以上种名时,重复出现的属名可以缩写,缩写的方法是写出属名的第1个大写字母(双辅音开头的属名应写出前2个字母),右下角加缩写点“.”。种加词及其以下分类等级的亚种加词、变型加词、品种加词等均全名拼写,不可缩写。如果属名、种加词相同,则种加词在重复出现时也可缩写。
在科技论文中,某一生物学名第1次出现就把属名缩写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平菇(P. ostreatus)中“P.”为“Pleurotus”的缩写,但这一学名在论文中是首次出现的,不应缩写,规范的表达应为“平菇(Pleurotus ostreatus)”。
4命名人表达问题
4.1正斜体问题
生物学名中种加词之后通常都有命名人姓名或命名人的姓氏缩写。在生物学名的规范表达中,命名人应排正体。但有些作者或编辑把命名人排成斜体。如“小麦吸浆虫(Sitodiplosis mosellana Gehin)的发生受温、湿度等气候因子影响较大。”中的命名人“Gehin”被排成了斜体,应改为正体。 4.2大小写问题
生物命名法则规定,命名人的首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小写。有些作者往往把命名人全小写。如“播娘蒿Deseurainia sophia (L.) webb. ex prantl.”,命名人中的“w和p”应改为大写。
4.3缩写问题
生物学名中的命名人可用姓氏缩写,其后加缩写点“.”,但命名人若为中国近代生物学
3
家,姓的汉语拼音全拼,名用首字母大写缩写,如铁皮桦Betula brunnea J. X. Huang。
命名人缩写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况:
1)缩写后不加缩写点。如“风花菜 Rorippa globosa (Turcz) Thell,又名银条菜。”中的原命名人和命名人姓名缩写后都未加缩写点“.”,应改为“Rorippa globosa (Turcz.) Thell.”。
2)命名人缩写不规范。如“圆柏Sabina chinensis (Linn.) Ant.,又称刺柏、桧柏。”因为“Linnaeus”的通用缩写是“L.”,所以圆柏的规范学名应为“Sabina chinensis (L.) Ant.”。 4.4省略问题
命名人可根据不同要求全部省略或部分省略。 1) 以et连接的2个命名人,这2个命名人不可省略。
2) 以et连接的2个以上命名人,可以省略为第一命名人姓氏缩写加“et al.”(“al.”为其他人的意思)。
3) 以ex连接的2个或2个以上命名人,可以省略ex及其前面的命名人。 4) 组合学名及改级组合学名,括号内的命名人可以省略。 5) 表示分类等级的等级术语及连接意义的符号不能省略。 6) 为了减少篇幅,论文中的命名人可全部省略。
在这一方面最易出现的问题是一篇论文或一期刊中出现多个生物学名时,有的生物学名附有命名人,有的生物学名中省略了命名人,表现出全文或全刊的不同论文中生物学名表达不统一。 4.5其他问题
在命名人的表达中,还可见到写错命名人的现象。如“枇杷(Eriobotrya japonica L.)”中的“L.”是“Carolus Linnaeus”(林奈)的缩写,枇杷的命名人为“John Lindley”,其缩写为“Lindl.”。因此,枇杷的正确学名为“Eriobotrya japonica Lindl.”
另外,如果物种名改隶为另一属名下,或种以下等级分类群改隶为另一种名下,则将原命名人姓名放在括号内,后接变动学名的命名人姓名,如Richardia tricocca (Torrey et Gray) Standley。而有时,一些作者因不了解这一知识,或疏忽大意,不把原命名人加括号。如“试验材料为彩心建兰(Cymbidium ensifolium L. Sw.)”中的“L.”为原命名人姓名缩写,应加括号。
5表示分类等级的等级术语表达问题
5.1正斜体问题
学名中表示等级分类的等级术语(表1中的缩写)应排为正体。但实际应用中,常会把表示分类等级的等级术语与属名、种加词和种以下分类等级加词一起排成斜体。如“供试品种为籼优63号(Oryza sativa L. subsp. indica),……”中表示亚种的缩写词“subsp.”被排成了斜体,应改为正体。 5.2大小写问题
学名中表示等级分类的等级术语(表1中的缩写)规范的表达是排成小写。但是,有些作者或编辑把表示分类等级的等级术语的首字母大写或全大写。如“……为廉刀菌 Fusaium SP.”中的“SP.”应全改为小写,且为正体。 5.3缩写问题
学名中表示分类等级的等级术语可缩写(表1)。然而,缩写时往往把表示分类等级的等级术语缩写后不加缩写点,如“广西类口菌Calostoma guangniensis Fan et Liu sp nov”中的“sp”和“nov”应分别加缩写点“.”。
6表示连接意义的符号(如et,ex)表达问题
如果某种生物的学名由2个命名者共同命名,二者名字之间用拉丁文的连接词et(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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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为“和”)或&连接起来;如果某种生物由1个作者命名,但由另外的作者合格发表,这时双方的名字用拉丁文连接词ex连接起来,合格发表的姓名放在后面。
学名中表示连接意义的各种符号(如et,ex)应为正体。且均为小写。这一方面多见的是把“et,ex”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如“高粱霜指霉菌[Peronosclerospora sorghi (West Et Upp.) Shaw.]”中表示连接的词“Et”应改为“et”。
7生物学名拼写错误问题
有些作者对生物学名不太重视,往往出现拼写错误。拼写错误有两种情况:一是拼错字母,如“玉米螟(Pyransta mibilalis)的幼虫耐低温……”中学名拼错了3个字母,应改为“Pyrausta nubilalis”;二是漏拼字母,如油松(Pinus tabulifomis Carr.)中“tabulfomis”漏掉了2个字母,应改为“tabuliformis”。
拼写错误会造成读者的误解或误导读者,直接影响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因此,在拼写生物学名时,必须查阅有关的最新词典和资料,进行认真核对,避免出现拼写方面的错误。
8使用旧的生物学名
任何生物分类群只能有1个学名,在《国际动物命名法规》中称为“可用名称”。在《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称为“正确名称”。但因某些原因,有些分类群往往有2个或2个以上的学名,那么除正确名称或可用名称外的其他学名则为该分类群的异名(synonymus,缩写成syn.,必须排正体,小写)。在选用具有异名的某种分类群的名称时,要根据优先律,选用最早发表的合格又合法的名称,而晚出的异名则作为废弃名称,不要选用。如果2个或2个以上分类群的学名在拼写上完全相同,即为同名,在选用时,也要依据优先律,最早出现的同名应被留用,而晚出现的同名作为废弃名称,不可选用。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有些生物的分类地位也会发生变化,其学名相应产生变化。因此,要注意查阅最新的有关学名词典和资料,尽量避免使用旧学名。如白头翁原来由Bunge定名为Anemone chinensis Bunge,属于银莲花属(Anemone),后经Regel研究把其提出来放入白头翁属(Pulsatilla)内,新学名应为Pulsatilla chinensis (Bunge) Regel。又如“……高粱(Andropogen sorghum)比相应对照减产85%。”中高粱的学名应改为Sorghum vulgare Pers.。
植物分类学专家朱长山教授审阅了此文,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特此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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