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暂无
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5年第7期
中共双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史延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创新反腐机制和加强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一、坚持“项目化+菜单式”分解,突出明责“抓之有据”
按照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思路,研究出台了《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长春市双阳区纪委关于实行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为常规要求、重点任务、创新工作三大类。一是统一常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规工作具体分解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落实“四个亲自”、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案件查办、廉政宣传教育等六方面具体要求,强化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重点任务。结合全区实际,围绕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等容易滋生腐败和发生风险的重要领域,对全年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三是开展工作创新。各级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从工作方法、方式、理念和思路上探索创新。
二、坚持“ 刚性化+对清单”执行,主动履责“督之有法”
监督检查是保障,重点是常态监督。一些好的决策、好的制度之所以坚持、落实得不够好,往往是监督检查没有及时跟上、没有常态化造成的。区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责任单位日常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任务工作紧密结合,常态化推进,凸显责任制执行力。一是倒逼“责任者”及时“对清单”。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动重大工作任务融为一体,把责任制压力传递到每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头上,把“一岗双责”明确到人头、落实到业务,倒逼“责任者”比照“清单”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二是保障“受益者”随时“对清单”。针对涉及项目、资金、审批、民生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敏感性强的问题,区纪委监察局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公开公示,保障群众随时监督落实情况。三是强化“监督者”定期“对清单”。积极落实“三转”要求,制定下发了《双阳区纪委关于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的实施意见》,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三、坚持“绩效化+审账单”考核,全面查责“评之有效”
考核评价是抓手,重点是创新机制。各单位各部门党委主要负责人年终向区纪委全会报告全年责任制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单位各部门“账单”严格审查、考核。一是“差异式”评分。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制定了考核指标,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适当增加定量考核比重,实现考核结果由定性评价向定量分析转变,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对每个考评项目,逐条细化考评标准,科学安排分值比例,形成“差异式”评分机制。二是“层级式”审查。明确在年度区纪委全会召开前,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递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由责任区纪检监察工作室进行初审,凡是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报告内容不齐、不实的,一律返回,审查合格后报区纪委常委会复审。三是“公开式”质询。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不实、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重
大问题或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显的单位,建议区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将其纳入区纪委全会进行现场述责述廉。
四、坚持“连带式+开罚单”查处,严格问责“追之有力”
责任追究是关键,重点是刚性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出台了《长春市双阳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制落实不力、产生严重后果的,严格追责和惩处,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一是“苗头问题”早纠正。充分发挥“提示函”、“督办函”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突出问题”常警示。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动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行“勤政廉政约谈”制度,最大限度发挥警示作用。三是“严重问题”抓查处。对乡镇(街道)、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实行“乡镇(街道)和部门纪委(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室——区纪委监察局”三级线索排查机制,强化“一案双查”,坚决追究监督失职的责任。
责任编辑/姜永年
打造“党内扶贫致富”品牌工程
刘春杰
近年来,双辽市委创新扶贫方式,拓宽扶贫渠道,持续打造“党内扶贫致富”品牌工程,增强了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发挥了新时期农村党员的先进性,提高了农村党员的双带能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汇集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党内扶贫致富工程”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双辽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开展“党内扶贫工程”的调查摸底、确定对象、资金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坚持乡(镇)负总责,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原则,建立健全抓“党内扶贫致富工程”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深入调研,确定扶贫对象。为确保党内扶贫资金“用到实处、安全回收、发挥效益”,在帮扶对象的确定上坚持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困难党员,采取党员个人申请、村级和社区党组织推荐、上级党委审核、市委组织部入户调研等方式,从项目、规模、资金等方面进行摸底,根据综合情况考察筛选,排除不符合帮扶条件的对象,最终确定真正需要帮扶和具有带动致富能力的帮扶对象。
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双辽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党内扶贫致富资金使用回收协议书》和《党内扶贫致富资金使用合同》,实行逐级担保,层层签订党内扶贫资金包保协议书和使用合同,形成并完善了市、乡、村、户四级联保制度;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定额投放,限期偿还”的原则,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查有证,手续健全,操作规范,确保党内扶贫资金按时足额回收。
几年来,双辽市共投入党内扶贫资金1677 万元,帮扶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行业的2000 余户贫困党员实现脱贫致富,户均增收达到9000 多元,总增收达到1000 余万元,带动3400 余名党员和群众发展生产、共同致富。
责任编辑/赵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