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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2023-09-23 来源:步旅网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各类专业人员都应有专业培训计划,对医学本科毕业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学分考核办法》培训。护理、医技等人员参照相应办法培训。各科室应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二、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以下几类:

(一)加强自学,以业余自学为主要的培训手段。

(二)科内、院内学术讲座、病例讨论等学术活动。

(三)参加各种类型的学习班、讲学班、学术年会等。

(四)外送进修学习。

(五)脱产学习。

三、职工继续教育参照《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细则》及护理人员教育的管理等规定执行。

四、职工继续教育具体由科教科及护理部负责,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各级各类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根据情况拟定具体计划和措施,制定培训目标,并定期检查和考核,以此作为技术职务评定的参考依据。

五、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各类专业的实际需要,注意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提倡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以短期脱产和业余自学为主。

六、接受继续教育的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专业和本岗位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七、继续教育方式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与考查、案例分析讨论会、临床病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论文交流、总查房、短期或长期培训班。另外,选送外出进修,参加自学考试也是继续教育的重要途径。讲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着作等也应视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八、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每年严格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九、派出学习、培训、进修需根据全院发展和科室业务需要,科室上报科教科,经同意方可前往。学习结束到科教科汇报学习结果,并在科室汇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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