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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2024-07-16 来源:步旅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

科学校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3.03.31

• 【字 号】筑府办发[2013]49号 • 【施行日期】2013.03.3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3〕4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构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3年3月31日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黔府函〔2012〕299号)、《关于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省编办发〔2013〕79号)及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省编办发〔1997〕169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构编制事项确定如下: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培养学前教育师资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业务范围: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幼儿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进行非学历教育。开设基础教育类、成人教育类、学前教育类、艺术类、社会工作类等学科的高等专科学历及中专学历教育;开展上述学科的继续教育、职业教育、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活动;承担省、市有关科研任务和相关社会服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业务范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置22个处、部、室和教学及教学辅助机构(均为副县级)。

(一)党委机构3个: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加挂党校牌子)、宣传部(与统一战线工作部、精神文明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二)行政机构8个:校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科研处(对外教育交流处)、学生工作处(与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并下设学生资助中心)、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招生与就业处。

(三)教学机构8个:基础教学部、中专部、成人教育部、学前教育系(下设儿童发展研究中心)、艺术系、社会工作系(下设语言文字工作中心)、实验实训中心、贵州省幼儿教师发展中心。

(四)教学服务机构3个:图书馆(含档案馆)、信息与网络中心、学报编辑部。

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附属机构1个(正科级):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贵阳市人民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00名。其中,教师310名,教辅人员90名,党政管理人员90名,工勤人员10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领导职数6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厅级)、院长1名(副厅级),党委副

书记1名(正县级,同时担任纪委书记)、副校长3名(正县级)。内设机构副县级领导职数2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7名。 四、其他事项

(一)核定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事业编制14名。其中,教师8人,教辅人员4人,管理人员2人。设园长1名(正科级),副园长1名(副科级)。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撤销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建制,原核定的500名事业编制由市编委办收回,其人、财、物等一并划转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原贵阳幼儿师范学校的在校学生全部转入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按原有性质、层次、学制和专业学习,毕业后由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相应的证书。

(四)根据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省编办发〔1997〕169号)关于“人员较多的党政处、部、室,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科,不设科的党政处、部、室可配备正副科级干部(正副科级干部与工作人员的比例为1∶5)”的规定,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科和配备正副科级干部,同时,需将设科和配备科级干部的情况报市编委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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