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填表说明
1、表中“原聘(任)岗位(职务)”一栏:中层以上干部职务名称按档案记录任免名称填写;其他教职工按现在的工资岗位填写,如:中学(小学)高级教师、中学(小学)一级教师、中学(小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工等。
2、“原聘(任)岗位(职务)期限”不填
3. “现聘岗位名称”一栏填写: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4、“现聘岗位类别”不填
5、“现聘岗位等级”一栏填写标准为: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副高教师填写“七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填写“十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一高级初级职称填写“十二级岗位”,工资岗位为十一级岗位填写为十一级(研究生、双学位工资系统为准);未评职称按工资岗位填写;高级工填写“三级岗位”;中级工填写“四级岗位”;初级工填写“五级岗位”;普工填写“普通工人岗位”。
6、“现聘岗位期限”不填
7、“是否‘双肩挑’”一栏只是“双肩挑”人员填写。“双肩挑”人员为:中层以上干部,其中2008年11月28日(茂教党字[2008]26号文)后任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手续。兼聘岗位名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按现有工资岗位等级填写。兼职年限不用填。2008年11月28日后任免人员附送任免通知复印件。
8、“简历”一栏只填写工作前最高学历及工作简历,该表务必如实填写,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9、聘用单位意见:由聘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主管理部门意见:由教育局填写,核准部门意见:人社局填写。
10、单位意见;
1)管理岗位:
①拟聘用为管理X级。
②拟聘用为管理X级,双肩挑专业技术X级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
拟拟聘用为专业技术X级岗位
3)工勤岗位
拟拟聘用为工勤技能X级工岗位
日期为:2011年4月20日前
11、未转正人员不用填写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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