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单位:永州市顺达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号:03
监理单位: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号:047
有关水稳层施工事宜 致:永州市顺达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永州市地利有限公司(分包单位) 该公司施工的一小标K9+260-K9+600左幅主车道水稳层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自从路基30cm级配碎石层改为12cm级配碎石加18cm水稳层后,因你施工单位水稳层施工之前,碎石层没有采用级配碎石,导致碎石层压实不到位,就进行了水稳层的摊铺,严重的影响施工质量,要求你施工单位立即进行返工整改,现下达此监理通知单责令你方立即进行整改,必须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整改合格后经监理、业主检验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否则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将由你方自行负责! 签发人: 2011 年 6 月 27 日 签发 注:本函适用于没有专用表格,而又必须书面传达至承包人的通知、同意、批准及其他意向
的表示,也用于传达至业主的通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人员签发(致业主的通知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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