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物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物流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本规定,如有触犯本制度的我公司将对以从严处罚。 厂内已安装24小时全程监控 车辆进厂规定:
一、 厂区内一律禁止烟火,违者罚款500---1000元。 二、 物流门只限于货运车辆通行,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三、 外来车辆进厂一律把车停在门外马路,送货人员主动到门卫室
进行登记,
1、 登记内容(时间、车号、单位、姓名、送货或取货、有无物
品带进带出)字迹要清楚。
2、 提货必须持有提货单,保安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 3、 有货物及其他物品带出的进厂时要详细登记。
四、车辆进入厂内车速不得超过时速15公里。超过者罚款100元。
进厂车辆必须安装防火帽,车内配备随车灭火器,无导电带不得进入库区。
五、严禁车辆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六、所有车辆必须服从保安指挥停放,不得遮挡摄像头,不听从指者
罚款200元。
七、车辆不得进入库房大门内装卸货物,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八、 加长车辆过弯时轮胎不得压到马路边石,如果压到负责修复完
好。叉车装货卸货不得碰撞大门,如有碰撞照价赔偿负责修复完好。
九、厂内车辆禁止鸣笛叫人,违者罚款50元。 十、没经同意不得把车辆停放在厂内过夜。
车辆出厂管理:
一、 车辆出门必须由物流通道经保安仔细检查方可出门。 二、 检查内容(打印出库单、数量、品种、车厢、驾驶室及后座) 三、 出库单内容(出库时间、车号、司机姓名、库管员签字或指定
负责人签字)
四、 出厂车辆携带没有入厂登记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一律扣押,且上
报负责人查明原因。
五、 以上内容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一律不予放行。
人员进厂规定:
一、各单位首次来库房取送货人员应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本
管理制度后才能进入仓库。
二、进厂人员严禁带有明火,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0---1000元 三、外来车辆人员不得在库区随意乱窜,走人行横道线,不得随便进
入库房及车间,不听劝阻者罚款200元。 四、进入库区人员、驾驶员必须穿戴防护鞋、安全帽。 五、禁止在库区接打电话,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
其它管理:
一、 没有办理用火、用电证的,擅自用火、用电施工的,一经发现
罚款1000元。
二、 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应对该库房的安全防火及其
它涉及到安全问题负全责。
三、 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如:消防水带、水枪、沙箱等。
违者罚款200元。
四、 不得使用消防水刷车、浇地、洗手、洗拖布等,违者罚款100
元。
五、 厂内及各个仓库周边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各单位自己打扫库房
周边卫生。违者罚款100元。
六、 货物必须用托盘或用货架摆放以防暖气漏水对货物的侵泡。 七、 铁桶货物必须用托盘摆放,以防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火灾。违者
罚款200元。
八、 托盘之间要留出防火间距50cm以上,不能过于紧密。 九、 货物摆放不得超高,要根据货物的形状合理摆放,重叠超过四
层的应经管理人员同意才可以摆放。违者罚款200元。 十、 消火栓1.5米之内不得摆放任何货物。违者罚款200元。
十一、 暖气与货物之间要留出不少于0.8米的维修距离。 十二、 仓库内不得存放汽车燃油,违者罚款500元。 注:原制度与本制度如有抵触按本制度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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