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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县“三强化三提升”统筹推进非公企党建工作

2021-12-08 来源:步旅网
清苑县“三强化、三提升” 统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难、规范管理难、发挥作用难”的问题,清苑县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三强化”,实现了“三提升”,有效推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一、强化组建机制,提升党组织覆盖率。一是强化执行力,助推组建。建立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基层党委为责任主体,把组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完善党建工作台帐,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逐一编号,定期调度,限时组建。二是派驻“先遣组”,催化组建。向未组建党组织的企业选派政治素质高、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党建指导员,组成党建工作“先遣组”,提供指导服务,为党组织组建创造条件。三是政企立约定,督促组建。对规模较大、运行规范的企业,由乡镇党委或有关部门与业主签订党组织组建“责任状”。对新入住的企业和规模较小的企业,通过召开恳谈会,对业主进行教育,增强业主支持建立党组织的主动性,约定时间适时建立党组织。四是共抓党群团,带动组建。要求凡党员3人以上,职工数达到50名以上的企业,实行党工青妇组织一并组建;对党员人数不足3人,要求先行建立工青妇组织,配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等工作,为企业建立党组织打好基础。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共选派党建指导员165名,覆盖企业724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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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组建党组织5个;联合组建党组织6个,覆盖企业162家。

二、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党建工作效能。一是定点联系帮扶。制定县领导“一联一”联系制度和乡镇干部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每人联系一个规模企业,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对应联系一个县领导,乡镇科级干部至少联系1-2个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组织建设和生产经营上遇到的难题。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制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展程序细则》,防止带病入党、突击发展、近亲繁殖、曲线入党现象的发生,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三是开展党建联查。通过党建联查和“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项行动,对班子不健全、软硬件建设不达标,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企业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党员活动制度。指导企业党组织规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保证党员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共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825个,发展党员53名,指导11个企业党组织完善了活动场所和活动设施建设。

三、强化作用发挥,提升党组织影响力。引导企业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扮演好四个角色:一是当好企业发展的“护航员”,协调好企业内外关系,化解各类矛盾,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当好企业发展的“人才库”,把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创新培训方式,灵活设计载体,努力搭建企业人才发展平台。三是当好企业发展的“智囊团”,开展“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等活动,组织党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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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积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四是当好企业发展的“排头兵”,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劳动竞赛、科技攻关等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在企业的先锋模范作用,时刻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关键时刻有党员、技术革新有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企业党组织共为企业引进人才149名,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143次,组织党员提合理化建议347个,开展技术革新项目21个,提合理化建议、开展技术革新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29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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