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评分方法
2.1.1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两个单项评价和施工安全单项评价中的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起重吊装等6个分项中,设定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是安全评价的重点和关键。
2.1.2单项评价和各分项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评分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评价内容评得分数之和,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评分项目所得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1.3施工安全单项评价中的分项评分表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个应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1.4在单项及分项评价中,当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值不足40分时,则该单项或分项不应得分。
2.1.5综合评价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单项评分表在汇总表中所占满分分值应分别是安全管理20分、文明施工30分、施工安全50分。在汇总表中各单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汇总表中该项 该项评分表 × 实得分数 在汇总表中各单项 应得满分分值 = 项目实得分数 100 综合评价总表总得分应为三个单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1.6施工安全单项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安全单项总分满分为50分,各分项在单项中的所占满分分值应分别为:脚手架7分、基坑支护5分、模板工程5分、“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8分、临时用电7分、起重机械8分、起重吊装5分、施工机具5分。
施工安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该项应得满分分值×该项评分表实得分数
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 = 100
施工安全单项得分应为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分项遇到缺项时,施工安全单项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实评分项按各对应 的实得分值之和
遇到缺项时单项得分= ×50
实评分项在单项应得 满分的分值之和
2.1.7多人对同一单项或分项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业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2.2、评价等级
2.2.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综合评价应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2.2优良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项目小计得分值均应在40分及其以上; 2、综合评价得分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2.3合格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项目小计得分值均应在40分及其以上; 2、综合评价得分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 2.2.4不合格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项目小计得分值均不足40分; 2、综合评价得分值在70分以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