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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和管理的决定

2020-11-14 来源:步旅网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和管理的

决 定

为更好地培养和激励人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工作新局面,争创省一流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做大做强资煤。使人才培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做如下决定:

一、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的目的

围绕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推进人才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加大技术人才培训,引进力度,充分发挥技术人才作用,为公司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技术支持。

二、人才培养对象

(一)、公司招进的本科、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二)、公司招进煤矿专业熟练的技术人员;

(三)、公司内部的优秀管理人员;

(四)、在技术岗位已取得技师及其他相应水平各种技能人员;

(五)、以上人员都要列为人才培养对象,并根据各自所学专业和特长制定培养目标及

措施,做好人才培养规划。

三、人才培养方式

(一)、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给员工适度的成就感。充分体现人才理念 “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人才观。

(二)、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岗位需求、员工意愿和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类型的培训。同时突出培训内容的新颖性、培训方式的专题性、培训项目

的实用性、培训方法的灵活性、培训目的的针对性。

(三)、对新招进的各类毕业生和专业人才,在试用期内,要安排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其思想政治、业务技术上的指导帮助,使他们能快速的成长,尽快地成长为企业的有用之才。

(四)、公司将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组织、选送部分对企业做出突出贡献、具有一定培养前途的年青员工到大专院校学习深造,使其成为专业技术人才。

(五)、要积极组织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增强其综合知识水平,使其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计划地选送青年人才到其它省市单位进行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参观或进修学习,开阔他们的视野。

(六)、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搞好“以师带徒”工作,全面提高员工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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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管理

(一)、对纳入人才培养规划的各类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人事部门应跟踪考评,要建立人才培养跟踪考评记录,纳入人才培养档案;每年度要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评,并根据培养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思想情况在培养方式上进行适当的调整,激励人才增强自我完善意识,珍惜机遇,自我加压,早日成才。

(二)、认真做好外培人员的管理。培养对象应与公司签订定向培养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人力资源部应经常与院校联系,及时掌握培养对象学习动态。

(三)、积极组织职称评定工作,人力资源部要积极与煤炭主管部门联系,做好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的评定工作。

(四)、扎实做好职业技能评定,对相关技能岗位,每年进行一次技能评定,经评定合格的技术工人颁发技师证书(采掘大工证书)。

五、人才的激励政策

(一)、提高技术人才待遇,本科及大专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并获得初级职称,在安全生产部门(安监部、调度部、技术部、通防部、机运部)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安全管理人员享受部门副职待遇;连续工作十年且获得工程师职称的安全管理人员可享受部门正职待遇。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且获得工程师职称的安全管理人员享受副总工程师级待遇。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可享受职称津贴1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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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工程师职称可享受职称津贴2000元/月,高级工程师职称可享受职称津贴3000元/月。

(三)、对于现已取得技师的技能人员,且从事与自己聘任时所定专业的工作,每月享受技术津贴1000元。

(四)、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给予重奖。

(五)、积极鼓励“以师带徒”,对签订了“师徒合同”,合同期满后徒弟经考核达到规定技能要求,一次性奖励采掘“师傅”带徒费2000元,机运“师傅”带徒费4000元。

(六)、凡具有大工职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被生产单位安排从事大工工作,享受大工津贴25元/班。没有安排从事大工工作的,按实际出勤每天补助5元。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二○一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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