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茌平县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全面提升全校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2013年、2014年干部教师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我校2015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工作,成立宋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交流范围
我校在职在编教师正式聘用教师。 四、交流对象
(一)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在我校任教满6年以上的非毕业班教师以及任期满两届的校级领导;
(二)在我校工作的夫妻双方及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原则上只保留一方在原学校;
(三)处于怀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的干部、教师不安排交流。
五、交流方式
(一)校长及校级领导的交流
校长及校级领导交流,由校委会结合考核情况及岗位空缺情况有计划地组织交流。
(二)教师交流
1.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交流
采取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模式,通过优质学校送教到相对薄弱学校,相对薄弱学校干部教师到优质学校挂职锻炼、交流学习的方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互动交流
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区域内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以结对子的形式,通过互动教研、挂职锻炼、交流学习等方式进行交流。
3.一般学校与知名学校的交流
充分利用城区实验小学、振兴小学等知名学校资源,以结对子的形式,通过互动教研、挂职锻炼、交流学习等方式进行交流。
六、工作程序与步骤
(一)完善并健全组织机构,制定交流方案和交流计划。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教师交流工作监督小组、教师交流工作调解小组。根据交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交流实施细则和交流计划,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宣传动员,确保广大教师在思想上的统一。各学校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传达学习,让所有教师都充分了解教师交流的意义和目的,确保在思想上形成高度的统一。
(三)通过教师自愿申报、组织统筹安排等方式确定交流人选名单。根据交流计划,采取自愿、组织统筹安排等方
式组织教师填报交流申请表,确定交流名单后,将交流名册报教育局备案。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师交流,根据交流实施方案和交流计划和已确定的交流名单,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师交流工作。
(五)认真总结,形成干部教师交流经验材料。对交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绩进行全面的梳理、总结,形成经验材料,上报县教育局,为下一步交流工作的进一步推开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成果。
七、相关规定
(一)交流对象由教育局进行统一安排与协调,统筹时应充分考虑学科、年龄结构、岗位设置情况等因素。
(二)原则上小学教师只能在小学范围进行交流,初中教师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由初中交流到小学。
(三)在教师评优推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有交流经历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教职工交流采取个人自愿交流和组织安排交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交流意向,经学校﹑教育局批准后进行交流;未提出交流意向的,由学校﹑教育局统筹安排进行交流。
(五)交流教师必须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接到交流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交流学校报到上岗;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周不按时报到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并从通知报到时间之日起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10个工作日的,将按《茌平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合同终止。
八、工作要求
教师交流是全面促进义务教育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教育人事制度改
革的一项新的实践,全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教师交流的各项制度,认真实施。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广大教师的理解支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制定好交流方案。教师交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对待,严密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交流方案。
(二)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全校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教师交流的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文件,让每一位教师都理解教师交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教师交流作为每个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作为每个教师成长的必要经历和过程,动员和激励广大教师主动参与交流,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