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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防性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通用6篇)

2020-09-15 来源:步旅网
学校预防性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通用6篇)

【篇1】学校预防性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一)科学开展预防性侵犯教育

各班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印发教育体育局下发的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二)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1、各班排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学校有学校报告上级部门。

2、学生请销假必须经家长确认,学校要留有相关记录,严禁学生私自离校。

3、学校相关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学生和老师的出勤情况,了解校园内及周边的环境,排除一切隐患。

4、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尤其要加强外来人员的审核。

5、从严管理学生宿舍,原则上寄宿制学校要对所有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女生宿舍应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宿舍管理人员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游荡,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处理。

6教职工在与学生谈话、给学生辅导等过程中避免异性师生间的单独接触,杜绝老师和学生在职工宿舍接触,禁止放学后单独留学生谈话、辅导,严禁教师将学生带到家中辅导。 (三)保持家校联系

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学校把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作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精心组织,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预防性侵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校教职工师德教育和法纪教育,防范和避免学校教职工发生猥亵、性侵学生的事件。排查管控特殊群体。要对学校周边及校内外精神病患者(心理极端人员)、涉黑涉恶、涉毒等高危管控人员进行排查,报告给坡头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帮助管控,防止此类人员对学校师生造成伤害。

结合我校实际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预防和打击性侵未成年学生的工作安排。

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强化家长教育,强化学生教育,全力实现社会、家庭、学校教育的有机统一。防微杜渐,有效预防学生性侵害案事件的发生。

通过以上活动,是全校学生对性侵害有了清楚的认识,防性侵的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并掌握了预防性侵害的很多方法。

【篇2】学校预防性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一、学校高度重视

为了把防遭拐骗、防性侵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特成立了以仵国全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位成员的领导小组,安稳办具体负责组织各项

工作的开展。

二、活动开展情况

1、通过班会教育,提高学生自防意识。

本次活动中,各班多采用“讲练结合”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讲,让学生在日常教育中掌握防拐骗和防性侵知识。通过练,让学生在实战演练中提高防拐骗技能。各班以小品、辩论、扮演角色等形式开展教育。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不和陌生人搭讪,不接受陌生人赠送的任何礼物;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进行拉式排查,教职工、学生没有异常情况。 3、认真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健全学生请假登记、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部位的巡查制度。严格落实保安值班、值周老师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强化走读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放假时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于无关人员。

4、加强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和法制教育工作。

把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要求教职工不得单独留学生办公室补课,言行举止要大方得体,注意自身形象。

5、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讲练结合”式防拐骗、防性侵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了学生应对危险的能力,丰富了学生的知识,也让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多了一分自我防护能力。为打造和谐安全校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

【篇3】学校预防性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我校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XX年1月6日集体观看了恩施市中小学生“防性侵,护儿童,拥抱美丽青春”视频讲座。从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履行职能作用,认真把开展平安创建,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作为构建各谐社会的关键性措施来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使我校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集中预防性侵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预防少年儿童性侵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认识到位,深入宣传。

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基础。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宣传学习预防少年儿童性侵相关知识。全校上下形成了预防少年儿童性侵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班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要运用各类媒体普及有关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学生保护热线和站。

2、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把好入口关,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并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建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

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3、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全校统一进行了拉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4、妥善处置学生性侵犯事件。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篇4】学校预防性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我们上陆学校积极响应福田区“安全教育年”活动,开展了以“防性侵”为主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教育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利用周一升国旗的时候进行了安全教育年启动仪式,介绍了教育活动年的系列活动,通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学校安全办给每一位学生发放了“防性侵”《致家长一封信》及“防性侵”亲子作业,让家长和学生一起完成,配合教育,并回收回执。

3、学校进校门显眼位置张贴“防性侵”等宣传海报,本次海报展示活动主要包括了6个展版:防性侵、防交通事故、防震减灾、防传染病、防溺水、消防。孩子们积极的浏览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此次活动既普及了安全知识,也增强了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4、开展了“防性侵”主题班会课;“泳衣覆盖的地方不能让别人碰,即使隔着衣服碰也不行。如果有人要求你去碰他的这些部位,也不要理会,赶紧走开。”提高警惕,增强保护意识,防范性侵害。 5、发动班主任督促家长、学生通过登录“福田区区安全教育平台”进行更好地学习防性侵教育。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让家长、学生得到重视,对于中小学生说,主题教育非常有意义,因为他们是社会中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不但丰富了学生的知识也让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多了一分自我防护能力。

【篇5】学校预防性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创建平安校园,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教精神,精心筹划,七措并举,做好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成立预防校园欺凌领导小组,落实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分工,制定工作预案,健全相关制度。由学校校长、安全专干、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校园欺凌处置小组,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强化育人目标。签订班级管理目标表责任书,强化班级管理团队育人目标,关爱每一个学生。做好对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处置学生矛盾、与学生及家长沟通方法策略的培训,增强教师识别和制止校园欺凌的技能,引导教师不歧视学困生,给予每个学生关爱,避免偏差学生滑向问题学生,成为暴力学生;多与家长联系沟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关心学生家庭环境,让学生始终感受到“家”的温暖。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通过主题班会、思想品德课等形式普及学生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邀请法制校长进校园,举行法制专题报告会,不断完善“法治校长”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补充,强化在校学生法治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

四是开展主题活动,增强守法意识。通过微信、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演讲比赛、主题征文、手抄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不对他人实施欺凌,受到欺凌时正确应

对,见到欺凌情况及时报告,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合作意识、规则意识、团队精神,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五是加强隐患排查,做到学生无缝隙管理。定期对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进行清查,对学生间的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加强校园巡查,发现校园欺凌倾向及时制止。关注学生并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 六是强化家校合作,增强育人效果。关注学生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拓宽家校信息互通渠道,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开展工作。通过班级微信互动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把做实做好家庭教育作为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重要途径。

七是强化综合治理,净化周边环境。加强与派出所沟通和联系,赢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共同改善学校所在的社区环境,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青年、辍学少年等欺凌或接触在校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篇6】学校预防性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

响恶劣,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高度重视。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入手,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 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大纲。教育部于2007年3月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4-6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级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教育部于2008年12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有关知识;三四年级学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学会保护自己;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女生月经初潮及意义、男生首次遗精及意义、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初中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高中阶段要了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避免婚前性行为,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

上述两个《纲要》明确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性教育的目标及内容,为中小学校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供了指导依据。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特别是隐私处,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其次,学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再次,学校还应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

二、严把教师的入口关

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富有爱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是从教者的必备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教育行政部分不得授予其教师资格,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当严把品德关、心理关,仔细审查应聘者的档案,不得录用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有精神病史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担任教职工。必要时,学校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异常者要慎重录用。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或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予以解聘。 三、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因此,除了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之外,学校还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教师开展法制讲座,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

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法犯罪是思想腐化、道德败坏的产物。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从教者应当有崇高的理想和追求。现实中,一小部分教师经受不住一些负面东西的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违背师德的行为,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鉴于此,学校应当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强化师德建设,经常性地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四、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现实中,发生未成年学生遭受性侵害案件的学校,往往也是管理松散、相关制度不健全的学校。与企业员工在上班期间的行为受到所在单位较多的管束不同,教师在平时的上班时间内,除了上课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课时规定之外,其他时间多由教师个体自主安排工作事项,个别责任心不强的教师在上班时间干着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私活也并不罕见。从聘用关系上看,上班期间应当是受聘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时间,受聘者在这一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否则即构成了对聘用关系的违背。为保证上班时间的劳动效率,用人单位有权对受聘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受聘者不得对此予以拒绝和排斥。对于学校而言,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效率,学校有权也应当对教师在上班期间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以防止个别教师失职甚至“出轨”。

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履行职务行为的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比如规定,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等等。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定期向学生、学生的家长乃至社区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及师德情况进行评价,从各个方面强化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 五、正确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

如果不幸发生了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学校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

(一)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以往,个别学校发生了教师性侵害学生事件之后,出于各种考虑(如怕影响学校名誉、影响学校参评先进等),学校领导往往不情愿、不积极立即上报案情,而是极力瞒报、缓报,或者消极等待、听之任之,认为是否报案应由受害学生的家长自行决定,与学校无关。个别学校

领导甚至越俎代庖,力促受害学生的家长与施暴教师进行“私了”,意图将案件“内部消化”。 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须知,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性侵犯已构成违法犯罪,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追诉,追究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学校的瞒报、缓报之举,是对施暴者的袒护和纵容,更是对受害者的冷漠和伤害,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不仅如此,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让施暴者在违法犯罪的泥塘中越陷越深,从而让受害学生遭到更大的伤害或导致其他学生受到新的伤害。在对待、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问题上,学校应当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法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有鉴于此,《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辽宁等地相继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学生事件情况通报》中明确指出,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

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学校还应当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鉴于性侵害案件的敏感性,学校知情人员应当特别注意保护受害学生的隐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此外,由于性侵害案件对受害学生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学校还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维护孩子的隐私与尊严、顾及孩子感受的基础上,在心理上、学业上给与其更多的关怀和支持,鼓励、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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