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制程巡检工作规范
1. 目的:
规范IPQC制程品质控制重点及作业方法,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的IPQC检验工作。
3. 定义:
3.1. IPQC:即生产过程品质控制(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是指领料生产以后,到成品加工完成时的品质管理活动。
3.2. 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3.3. SOP: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ss的简称,即标准作业指导书。
3.4. BOM:物料清单。
3.5. ECN:工程变更通知单。
3.6. 首件:生产过程每批量,经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或材料变更﹑工艺变更后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必要时数量可为2—3PCS或一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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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责:
4.1. 品管部IPQC依据本文件规定对生产过程品质进行检查控制。
4.2. IPQC对异常现象进行确认:
4.2.1. 若异常现象IPQC能够立即判定原因,并且能够解决,则与生产组长一起制定纠正措施并执行,IPQC进行跟踪验证,验证数量不少于50PCS无问题方可正常生产。
4.2.2. 若IPQC不能立即判定原因,则立即通知品管。
4.2.3. 品管根据不良现象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工程与生产等部门相关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组成异常处理小组对不良问题进行分析。若涉及物料问题,需IQC组长到现场协助分析,若涉及设计、软件问题,需开发项目工程师协助分析。
4.2.3.1. 找出真正的不良原因之后,相关的责任单位应在二个工作时之内给出纠正措施,四工作时内给出预防措施;IPQC跟进改善措施实行后的100PCS(若批量小于100PCS则需跟踪同型号下一批次的生产),以确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如果措施有效,对此不良问题结案,必要时将措施纳入相关作业文件;如果改善措施无效,责任单位重新制定改善措施;直到经跟踪验证有效为止。
4.2.3.2. 若半小时内不能分析出异常原因,则品管立即要求生产停止,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标识并隔离,按4.3进行处理。
4.3. 品质异常停线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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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生产线停线的时机(不合格比率以500pcs为基数):
a. 当制程异常的不良率达到或超过《制程品质管制目标值》中停线目标值时;
b. 当品质异常超出品质管制报警界限,而相关部门在半小时内无法改善时;
c. 出现其它重大品质事故,可以影响到产品特性功能的重大不良;
4.3.2. 品管按要求在《品质异常联络单》上面注明停线,经品管部经理确认后,通知生产停止,同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工程师、主管及主管生产的副总,按
4.3.2.1. 当找出真正的不良原因之后,各部门协商给出临时有效的改善措施:
4.3.2.2. 品管部跟进措施实行后的50PCS板。如果改善措施有效则复线;如果改善措施无效,各部门须再次协商给出临时改善措施,直至改善措施有效方能复线;
4.3.2.3. 复线后,责任单位必须在八个工作时内给出长期有效的预防改善措施;同时品管部监控改善措施实行后的200PCS板的品质,方法同
4.4. 如在交货期或其它条件不许可的情况下,不合格半成品可作“例外放行”处理,在《品质异常联络单》中注明,并必须经副总经理以上级批准,同时对不合格半成品明确标识,并作好记录以便可追溯。对有潜在的安全及功能因素有致命影响的问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予以例外放行。
5. 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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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巡检频率及方法:
IPQC巡检频率为每2小时巡检一次,每次对每个管制点抽样20PCS进行检验;
5.2. 检验前准备:
5.2.1. 作业前IPQC需熟知和理解产品规格书,BOM表及相关检查工作指引,了解产品的功能及检测重点,对照样品和规格资料,掌握相关检测方法;
5.2.2. 熟悉相关标准作业指导书;
5.3. 产品检验项目及方法:
5.3.1. 外观检验:
5.3.1.1. 所有元器件连接线等应无破损、变形、脏污、氧化、锈蚀、型号错等;
5.3.1.2. 无错插、漏插,有极性的元器件的极性不允许插反;
5.3.1.3. 大电解电容器、针座、继电器、铜插片,各种轻触开关、变压器等均应插到与PCB板面平,非受力元器件脚应露出焊接板面,有适当的高度;
5.3.1.4. 针座的针不允许有明显的高低不平和倾斜;
5.3.1.5. 板面标贴无漏贴,错贴、脱落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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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印制线路板器件切脚高度的检验:
5.3.2.1. 针座、继电器、IC不允许切到脚;
5.3.2.2. 电阻、电容器、稳压块等其它元器件的切脚高度应等于或稍高于针座、继电器、IC脚的高度。
5.3.3. 插件PCB板的检验:
5.3.3.1. PCB板应无划伤、破损、分层、裂纹、翘曲等;
5.3.3.2. 绿油应均匀无偏位、起泡、脱落、露铜等;
5.3.3.3. 除特殊规定不刷防潮油外,不允许PCB板漏刷防潮油、刷油不完全;
5.3.3.4. PCB板面应清洁,无污迹、锡渣、锡珠等;
5.3.3.5. PCB板标志应清晰、准确;
5.3.3.6. 印制线应无开路、印制线或焊盘应无翘起、印制线边缘无较大破损、印制线间毛刺/导电杂质等影响导电间距;
5.3.3.7. 焊盘应完整且孔心对中。
5.3.4. 焊点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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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1. 非沉铜板的焊点底部不允许焊盘未充满锡,不允许不光滑,有毛刺、缺口,气孔和堆焊等;
5.3.4.2. 引脚的焊盘锡柱爬升有一定高度,结合牢固;
5.3.4.3. 大元器件,如大电解电容器、铜插片、针座等以及再次受力器件的焊点应有一定爬升高度;
5.3.4.4. 焊接不允许有虚焊、假焊、漏焊、搭焊(短路、开路)、起铜皮等现象;
5.3.4.5. 所有贴片器件应贴在正确位置,不允许漏贴、错贴,元器件损坏等;
5.3.4.6. 焊接端面应光滑、明亮,无毛刺,气孔等;
5.3.4.7. 不允许有虚焊、假焊、漏焊、搭焊等。
5.3.5. SMT检验:
5.3.5.1. 红胶贴在待焊盘表面,离焊盘有可视间隙,且无胶点损失、无偏位;
5.3.5.2. 锡膏需覆盖3/4待焊盘,不坍塌,不粘连;
5.3.5.3. 贴片和焊接:无错贴和漏贴,无元件偏位,无红胶溢出到焊盘,红胶固化强度较好,无少锡、多锡和立碑等不良现象。
5.4. 生产作业规范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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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根据BOM表、规格书、样品监督生产线的物料使用状况,包括物料的使用有效期、存储温度和使用规则等等;如果是生产无铅环保产品,还应监督生产线所用物料是否为环保材料,如:包装是否有无铅、环保或RoHS检验标识;同时对首件进行确认;
5.4.2. 监督各工具,仪器设备的检查、校验和记录状况(包括无铅和有铅),是否在合格状态下使用,例如:《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静电手环测试记录表》、《烙铁温度测试记录表》;
5.4.3. 依产品规格资料、SOP等资料监督各作业岗位是否按标准作业,如工位排站、静电环使用、烙铁温度、测试仪器的参数设定、换料记录、消耗品用量等;
5.4.4. 监督生产线测试岗位、修理岗位是否有不良品标示和区分;
5.4.5. 监督和确认包装方式是否正确,包括产品包装标识、型号、箱数、数量、包装方法和包装外观;
5.4.6. 对生产线返工状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确认;
5.4.7. 监督生产线《QC记录表》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5.4.8. 在生产人员每次换拉时,随机抽取3-5种物料与工位和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比对。
5.5. 补充说明:
5.5.1. 根据以上要求,各生产线IPQC将确认结果记录于《IPQC巡查日报表》和《IPQC稽查日报表》中,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状况,则依据5.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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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IPQC对每个控制点进行的抽样为连续型抽样;
5.5.3. IPQC人员应对生产线每一批的退料状况进行确认,督导生产部人员对物料的管控;
5.5.4. 对新产品或一些特殊的产品,本文件没有描述的重点监控的工位,则由品管指导各IPQC执行监控;
5.6. 制程异常的处理
5.6.1. 制程品质异常是指各控制点的不良率已达到或超过了《制程品质管制目标值》。
5.6.2. 制程品质异常发生后,发现部门(包括生产部、工程部、品管部等)在十分钟内填好《品质异常联络单》,异常描述应包括:线别、日期、机型、不良数、不良率、具体的不良现象等,报部门主管审批后,交与IPQC。
6. 记录:
6.1. 《生产巡检报表》
7. 参考文件:
7.1.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7.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3. 《成品检验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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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RoHs知识运行及管理规定》;
7.5. 《外观检验标准》;
7.6.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规范
1 目的
为了预防出现批量性的产品不合格,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首件试验,首件检验,日常首件检验三种类型。
3 术语
3.1 首件试验:插件生产线在批量生产前进行的试验,目的是为了验证现场将使用的原材料的符合性。
3.2 首件检验:产品批量生产时进行的试验,目的是为了验证人、机、料、法、环、测这些影响因素在正常的控制条件下。
3.3 日常首件检验:产品连续多日、多班次批量生产过程当中,每班次开始生产时进行的检验,目的是验证生产在受控条件下,并将各种影响因素的波动调节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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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范内容
无论那一种首件检验,只有在首件检验合格后才可以进行批量生产。
4.1 首件试验
4.1.1 首件试验的时机
在订单中每种规格产品批量投产前进行。
4.1.2 操作过程
a) 插件组依据BOM表完整领取产品插件所需的原材料;
b) 插件组在投产2小时前通知检验员,并同时提供试验所需的2套物料;
c) 检验员插件制作样品;
d) 检验员进行性能测试,并填写首件检验单;
e) 检验员通知插件组试验结果。
,检验员将1件样品交插件组,该样品保留至本批产品插件生产检测完成为止。一件样品由检验员保留,检验员只保留一件样品,本件样品在下批生产时流入产品。
试验不合格,检验员应查找原因,必要时寻求技术部门支持。在再次试验合格并采取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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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后,可通知插件组进行生产。
4.2 首件检验
4.2.1 首件检验的时机
在每批产品投产时,以及生产过程当中人员、机器设备、物料、工艺方法、环境条件、测试方法这六种因素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发生显著注变化时进行。
4.2.2 操作过程
a) 生产线按照正常生产流程进行生产;
b) 作业员对生产的前三件产品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首件检验单并交线长进行确认;
c) 线长确认合格后交检验员进行确认;
d) 检验员确认合格后可继续生产,确认不合格时随即展开生产异常措施活动;
e) 样品由生产线保留至产品完成时为止。
4.3 日常首件检验
4.3.1 日常首件检验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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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批量生产过程当中做短时的停留后再次开始生产时进行的检验。
4.3.2 操作过程
a) 每班开始生产时,每条线生产的前3件产品由生产者自检;
b) 生产者保留首件品待线长和检验员确认;
c) 检验员确认合格后,即可将产品流入生产线;
d) 一般情况下无须填写《首件确认单》,当生产线或检验员认为由必要时可填写。
5 记录
表单记录在《首件检验单》上
6 注解
显著性:是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可对产品的正常生产发生重要的影响。
举例1,插件生产过程中调换了一名员工,若该员工经过能力评估是可以胜任的,并且他清晰的知道本工序的工作要求,则认为人员的变化是不显著的。如果该员工不知道本工序的作业要求或者不具备插件的基本能力,那么人员的变化是显著的。
举例2,焊接过程中更换了助焊剂,如果是同厂家同型号的产品,仅仅是生产批号不同,就可认为该更换原材料的变换是不显著的。如果更换了厂家或者产品的型号,就认为变换是显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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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对更换后的焊接质量进行首件检验。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在经验上因素的变换是不显著的,也应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监控,以防发生显著的影响。
首件检验单
产品规格型号 订单号 首件性质 □首件试验 □首件检验检验结果(外观、尺寸、性能)
生产者: 结论:
备注事项:
格玛品质网 ),本贴地址:-19864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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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量 日期
线长:
检验员/日期:
签名:转载请注明出自( 六西
□日常首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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