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河南省2012年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纪检
【发文字号】豫政办[2012]69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22 【实施日期】2012.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河南省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2〕6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纠风办制定的《关于河南省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河南省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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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纠风办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重点专项治理工作。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适时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省政府纠风办) 2.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问题。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依法全面纠正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问题,继续推进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清理工作。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 2 / 3
坚决取缔违法收费,督促限期整改违规收费问题并追缴所得。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
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监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参加单位:省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
3.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银监局,参加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政府纠风办)
4.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督促电信企业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落实社会监督措施。(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
5.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的收费。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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