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矿山安全
影响矿山安全的主要因素及防范措施
矿山开采属于高危险性行业,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矿山应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同时矿长即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影响矿山安全的主要因素有滑坡、坍塌、爆破、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职业危害、车辆伤害、电伤害等,矿山要针对各项危害因素,制定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且成立有相应的事故应急机制,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及时处理,减少人身、财产损失。
8.3.1滑坡、坍塌
⑴发生滑坡、坍塌的主要原因
不按设计开采,工作面坡度较大
岩石不完整破碎,泥层较多,结构不稳定:
违章掏采
采场防排水不到位。
⑵预防措施
按设计规定的安全平台、运输平台、清扫平台和阶段终了坡面角施工,并及时清理,不得掏采,岩石不稳定时对台阶降坡处理。
为了提高最终边帮的稳定性和边帮的平整,当工作线推进到接近最终边坡时,应采用减震或预裂爆破技术。
对边坡岩体的位移要进行认真系统地观测研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边坡的整体稳定和防止部分失稳,并做到即时报警。对于边帮上的浮石、平台上的石块及工作面上的伞石,应及时清理,防止浮石滚落及其它事故。
必要时对不稳定地段进行加固维护。
做好采场的防排水工作。
8.3.2爆破事故
⑴发生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
爆破作业是整个矿山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安全生产中容易产生危害因素的薄弱环节。爆破的主要危害是爆破飞石,爆破震动和空气冲击波。产生爆破事故的主要环节:
①炮眼布置不合理,抵抗线过小。
②产生瞎炮时,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③装药时炮眼堵塞长度不够,装药质量不好。
④不按设计装药。
⑤不按要求警戒。
⑥有相邻矿山,爆破时间不统一。
⑦违章操作。
(2)预防爆破事故措施
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保证爆破器材从购买、运输到储存、使用的安全,完善爆破器材保管、领用制度,明确保管员、爆破员、警戒员的职责,实行持证上岗,杜绝爆破器材流失到社会上。
①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3个月才能独立进行爆破工作。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②建立健全爆破作业规章制度,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及矿山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禁止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爆破材料。
③采场爆破作业只能在白班进行。装药时,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爆破现场。爆破前要用扬声器和报警器通知危险区域内和下风向作业的所有人员和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附近居民和过往行人。根据爆破设计和现场周围的具体情况,确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边界,并设置岗哨,每个岗哨要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为防止爆破人员免遭危害,避炮人员必须在爆破危险区外躲避。
④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和盲炮等现象。其他人员必须等消除警戒后方能进入。
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a爆破时无有效的防护措施,危及设备和建筑物安全;
b危险区边缘未设警戒,无关人员未撤出危险区;
c爆破准备工作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d雷雨天、雾天、黄昏、夜间等不良气候环境。
⑶导爆管起爆引起的事故预防措施
①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用于同一工作面的爆破材料要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②雷管插入药卷后,要用细绳将雷管和药包紧固好。加工起爆药柱时,必须将雷管放在起爆药柱预留孔内。禁止露在起爆药柱外面。
③地表导爆管起爆网路联结要在全部装药充填工作结束之后,从爆区一端逐步进行。
④用雷管起爆导爆网路时,雷管端部(聚能穴)禁止朝向导爆管传爆方向联结。
⑤敷设好的起爆网路,为防止周围的杂散电流对网络的影响要仔细检查周围,确保周
围没有金属物后把地表起爆雷管用细渣埋好。
⑥在每卷导爆管两端封口处向后切掉5cm后才能使用。
⑦用套管联结两根导爆管时,两根导爆管的端面切成垂直面,互相接触,并保证不被拉开。
⑧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⑷盲炮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盲炮事故的预防
①选用合格的炸药和雷管以及其它起爆材料。
②在施工中要清理炮眼中的积水。
③装药和堵塞时,必须仔细进行,防止损坏起爆药包。
盲炮事故的处理措施
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①产生盲炮后,要立即封锁现场,由原施工人员针对装药时的具体情况,找出拒爆原因,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
险区边界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②处理盲炮应采用水冲法或在距盲炮孔口不少于十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③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④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回收处理。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⑤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
(5)爆破飞石伤人事故的预防措施
①爆破前要计算其飞石距离,设置合理的警戒范围。
②选择合理的炸药单耗和爆破参数。
③保证足够的堵塞长度和质量。
④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如局部覆盖或搭防护墙等。
(6)炮烟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①加强炸药的质量管理,定期检验炸药的质量。
②不要使用过期变质的炸药。
③加强炸药的防水和防潮,保证堵塞质量,避免炸药产生不完全的爆炸反应。
④爆破时,人员要在上风方向。
⑤爆破后必须等炮烟散尽后才能进入工作面,防止炮烟中毒。
8.3.3机械伤害
该矿山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空压机、潜孔钻机、挖掘机、装载机等,产生机械伤害的因素主要为机械设备安装不规范,未按技术性能使用;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带病工作;压风设备或送风管路接头脱落;无安全防护措施及违章操作造成设备受损和人员伤害等。为预防机械设备对人员造成伤害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机械设备要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设备传动部分要设置防护罩保护。
②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机械操作工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坚持 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非负责设备运行人员,禁止操作设备。
④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操作。
⑤装载机作业时,作业半径范围内不得有人员行走及其他障碍物;装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驾驶室外;铲斗不得从驾驶室上方经过,不得碰撞车帮,卸矿高度不得大于0.5 m。
⑥机械设备要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油、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要停止使用。
⑦空压机压力表要定时检测,不得超压运行;压风设备和送风管道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有漏风现象要及时维修。
⑧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和遵守各种设备的相应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对各类设备的转动件裸露部分,均按GB8196《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的规定要求进行防护,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8.3.4高处坠落
该露天矿山引发高处坠落造成伤害的主要因素是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高处移动设备和搬运材料失足;维修传送设备不系安全带;危险位置不设防护栏杆;不遵守劳动纪律,酒后上岗等所致。为防止高空坠落,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因遇大雾、炮烟、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雨、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禁止在6级风以上的天气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时禁止抛掷物品。
②进入采场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高跟鞋进入矿区内。大雨后进入采场
前,要派专人清理工作面及边坡松石危石。工作平台的宽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③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超过2m(含2m)或坡度超过30°的坡面上作业时要使用安全绳(带) 或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护设施。使用安全绳(带)时严禁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带),并经常检查安全绳的完好情况;在采场边坡外20m处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防止人畜误入采区发生坠坡事故。
④如果发现坡面有浮石、危石等现象,要及时处理,未处理前,要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标志。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
⑤处理坡面危石、浮石时,必须设置专人防护,危险区内人员、设备必须全部撤离,设好防护区。
⑥坡面浮石、危石处理完毕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进入采区进行开采作业。
⑦修好施工便道,搞好危险地段的防护,移动设备和搬运材料时要量力而行,互相照顾,搬运大设备要有专人指挥。
⑧维修传送设备到高处时,要搭好防护架,系好安全带。
⑨严禁酒后上岗和施工中打闹。
⑩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员工定期体验,发现身体状况不宜高处作业时,应及时调离高处作业岗位。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技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加强采场边坡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8.3.5职业危害
露天矿山对作业人员容易产生职业危害,如高温中暑、粉尘、噪声、有毒气体伤害等,要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①该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夏长冬短,夏天最高气温可达30°。夏季长期野外作业易发生高温中暑。高温期避免人员在阳光照射下长期作业,空气温度超过28℃应配送清凉饮料,防止高温对作业人员的危害;采矿运输设备驾驶室要安装空调,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对设备散热部位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烫伤事故。
②穿孔爆破、装卸、运输作业会产生粉尘污染,穿孔钻机采用湿式收尘装置,爆破、装载、运输等作业点采用喷雾洒水降尘,作业点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防尘劳保用品,对矿山运输道路经常洒水除尘,减少粉尘的环境污染及对人员身体的危害。
③对产生噪声的设备有条件的要采取安装隔振机座、管道安装消音装置等措施,并利用建筑物隔音来减轻噪音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对无法消声、隔声场所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操作人员佩戴隔声耳塞。矿区离居民点较远,噪声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大的影响。
④爆破产生的炮烟及采矿运输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气,对作业环境卫生及周边有一定影响。矿区远离居民区,矿区为露天矿场,通风条件好,废气对环境影响小。放炮时在上风口躲避,爆破后必须等炮烟散尽才能进入作业区,防止炮烟中毒。
8.3.6物体打击
⑴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主要原因
工作面高处危石滚落;破碎机操作不当;装车时石料堆放过高;违反操作规程上下交叉作业。
⑵预防措施
①每次放炮后要对危石进行彻底的清理,作业前要注意检查工作上部有无松石,有松石时必须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相邻位置要互相照应。
②严禁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③破碎机要安装好防护设施,由专人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非经过培训的熟练工人不能操作破碎机。
④装车时要把石料装好,不要超高超宽。
⑤一切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⑥工作时间内,安全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视,密切注意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和是否有违章操作现象。
8.3.7车辆伤害
该矿山的车辆设备主要为运输矿石的自卸汽车。造成车辆伤害的因素主要是超速、超载、违章操作,车辆安全装置失效及安全防护不当所致。为防止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要
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⑴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的安全驾驶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驾驶证》,方可上岗作业,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⑵运输车辆必须要有有效的安全刹车装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出车前须对制动装置等进行检查,不得带“病”行驶,超装超载。
⑶严禁用自卸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汽车运行时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⑷车辆在矿区道路上宜中速行驶,转弯、陡坡、危险地段要限速行驶,矿山要依据具体情况规定各地段的车速,并设置路标;下坡行驶严禁空档滑行。
⑸雾天和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要开亮车前黄灯,并靠右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30m。视距不足20m时,要靠右暂停行驶,不得熄灭车前、车后的警示灯。
⑹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要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40m,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
⑺山坡弯道,坡度较大的地段以及高堤路基地段外侧应设护栏、挡车墙等,确保运矿汽车刹车及方向转向系统意外时使用,并于运矿道路两侧间隔10m设有反光路肩标志,确保夜间或大雾期间行车安全。
⑻装车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⑼加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违章调度、无证上岗、酒后行车等行为。
⑽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不得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不小于50m。
⑾邻两阶段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必须沿阶段方面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阶段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必须超前下阶段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不小于50m。
⑿挖掘机工作时,其平衡装置外形的垂直投影到阶段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m。
⒀挖掘机必须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挖掘机上下坡时,驱动轴应始终处于下坡方向;铲斗要空载,并下放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悬臂轴线应与行进方向一致。
⒁挖掘机、铲装机铲装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⒂严禁挖掘机在运转中调整悬臂架的位置。
8.3.8电气伤害
矿山电气伤害主要为短路、过载、接触不良、触电、漏电等电气事故引发电气火灾、电击触电等危害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影响生产。主要原因是矿场内线路架设高度不够,边接不规范,临时用电架设采用TN-S系统、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地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未设防雷接地等。为防止电气伤害事故的发生,要采取以下安全预防措施:
①矿山电力装置要符合GBJ65-83及GB50052-95和水电部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配备经培训合格的电工负责矿山电气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②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电动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停电停机进行。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
③矿山移动式电气设备,要采用矿用橡胶套电缆。每台设备必须设专用受电开关。停电或供电必须挂有明显警示标志牌。
④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配电室附近,不得有损坏电气绝缘或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经常检查导电开关,破损老化失效时,要及时更换。
⑤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必须设有可靠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检查监测,不合格要及时维护或更换。
⑥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式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材料及其它杂物。
⑦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⑧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物抢救无效 电动工具的接地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8.3.9火灾
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民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拉设不规范,有乱拉乱接现象;民工在宿舍内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预防措施
⑴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⑵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边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异常及时解决,
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⑶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灯泡。
⑷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⑸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⑹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⑺各防火地点,均按规定设有灭火器材、报火警仪等。矿山设有消防水池,一旦发生火灾可作为消防水源。电缆沟、配电室均按防火规范要求乾设计。
8.3.10防水
对矿区雨水及地下水处理不当,将会导致洪涝灾害的发生,威胁采场安全生产。设计对采场防洪排水做了认真考虑。
矿山为低山丘陵地形,矿山最低开采标高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矿区及附近自然排水条件好,采场大气降水能自然排泄,矿山开采无洪水淹设危害。
矿山生产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路边沟、截洪沟、引水沟等排水设施通畅,对于堵塞的部位及时清理,以便雨水及时排出,保证采场、道路、人员及设备安全。
8.3.11防中毒窒息
矿山发生中毒的原因主要是因现场焚烧有毒物质;放炮炮烟、尘雾未散尽人员入矿场;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在房内放置液化气瓶,晚上液化气泄漏。
预防措施
爆破时,人员要在上风方向,爆破后必须等炮烟散尽后才能进入工作面。
严禁现场焚烧有害物质。
工人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
保持室内一定的通风量,不要在室内放置液化气瓶。
8.3.12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矿山压力容器主要是空压机。产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空压机;空压机未定期检测、检验或空压机带病工作;人员操作不当。
预防措施
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空压机,且空压机储气罐必须经当地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注册,并发给注册编号后方可使用。
必须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测。
空压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3.13排土场引发的泥石流、粉尘及车辆坠落、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危害
本矿山不设排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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