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茂兰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茂兰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
茂兰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深化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确保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自办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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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云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贯彻落实,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 《 办法》在贯彻落实上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一是对《办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相当一部分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干部对《办法》不知 情、不知晓,对《办法》贯彻和落实的执行力明显不足;二是农村自办宴席厨师管理上问题较多。目前各村委会(居民委员会)都没有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厨师进行登记备案。对厨师的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没有开展;从上述情况看,全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仍然存在较大隐患, 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全镇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进一步提高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提高领导执行力上下功夫 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要实行镇人民政府“一把 手”负责制,确定镇、村、组三级负责人,要明确宴席举办者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从镇政府领导到举办者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并与宴席承办者签订责任承诺书。要适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形势,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在提高宣传执行力上下功夫。 目前,广大农村群众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风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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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和责任意识均有待进一步提高。各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召开村民群众大会、宴席现场等平台,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重大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反面教材,让广大农村群众认识到事故的危害、造成的影响及带来的损失。从而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
(三)落实制度,在确保事故提高工作执行力上下功夫。 要认真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检查指导制度。按照《云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宴席举办者要 提前48个小时向村民小组(新农村理事会)报告。报告要明确就餐时间 、就餐人数、场地卫生条件、菜品清单、厨师等情况。村民小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登记,并及时报村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站备案。村民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站要及时指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等工作给予指导,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宴席饮食卫生安全。
三、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高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 工作的保障水平
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是我镇结合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各村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以贯彻落实《云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主线,积极探索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地域特点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模式。在统一办宴的具体做法上,有条件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可以尝试 对办宴炊事用具和举办场地进行先期投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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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有偿使用的做法,以村民小组(新农村理事会)为单位,先期投资统一购置炊事用具、就餐桌凳。并选举卫生条件良好的地域设置宴席的举办场地,由村民小组(新农村理事会)进行统一管理,举办宴席时,由举办者适当出资有偿使用,用于炊事用具和宴席场地先期投资的回收和日常维护。
附件:1、农村自办宴席登记备案表式样
2、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式样
主题词:食品安全 自办宴席 通知 抄送:县政府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李副镇长。 茂兰镇人民政府 2008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35份)
茂兰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书(式样)
为保证农村宴席的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村委会和宴席举办人签订以下责任:
1.用于加工的场所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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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 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区域等。
3.宴席厨房设于固定用房内,照明、通风条件良好,配备有效的防苍、防鼠、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等相应的设施设备。
4.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 抹布以及其他工作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 要洗净,保持清洁。
5.禁止采购加工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半成品和原料;不得食用病死、毒死畜禽。
6、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应分 类清洗。
7.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在加工过程中必须做 到生熟分开。
8.烹饪后至食用前放置较长时间或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煎煮透后方可食用。
9.餐、饮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 符合食品用产品卫生要求和保证。
10.举办者要在礼簿上注明就餐人的联系方式,同时将所有 食物留样一份,备存48小时,留样食品不得食用。
11.所聘请的厨师须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12.举办者要严格按照《云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 法》的规定要求举办宴席,要加强对所聘请的厨师、食品采购、加工、保管等相关人员的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否则,一旦发生事故,举办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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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盖章) 宴席举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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