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修、改变、报废等医院仪器设备活动中形成的的文字、图像、声像、记录等不同载体资料,以及随机文件等,都应作为仪器设备档案,由专人妥善保管。
二、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的重要技术储备,是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必须坚持集中统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三、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分专业负责,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和移交工作。
四、仪器设备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仪器设备的申购报告、计划、论证报告及上级的批复;设备订购合同,公司资质和订货记录;进口设备购置过程中的有关技术、商务文件。
(二)仪器设备开箱记录、装箱单、票据、质量证书、报关单、运输单、保险单、结算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和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合同),验收报告及文字资料,索赔来往函件及接过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图纸及全套随机文件;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记录、事故调查
分析及处理意见;设备技术改变和开发过程中的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仪器设备档案除人工保存、整理、分类相关资料外,同时采用计算机系统管理,以便于查询。并及时储备在软盘内,防止数据丢失。
五、仪器设备档案的利用,借阅人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交设备科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阅。在使用过程中,保证案卷完整、安全,并按期归还。
六、仪器设备档案的保管期限,对能放映仪器设备购置概况和设备技术性能的文件资料定位长期保管。
七、设备随机的技术文件和使用维修,改变等文件,原则上是与相应设备的服役期限一致。设备报废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决定其档案继续保存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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