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桥煤矿目前采用中央式和对角式通风方式。工业广场有五个进风井,副井直径8.0m,净断面48.26m2,主井直径7.2m,净断面36.68m2,矸石井直径6.6m,净断面34.21m2,二副井直径8.2m,净断面52.78m2,箕斗井直径7.6m,净断面45.34m2;工业广场内中央风井回风,直径8m,净断面50.26m2,两翼东、西风井回风,东风井有两个井筒,东一风井直径4.0m,净断面10.57m2,东二风井直径5.5m,净断面23.76m2,西风井直径6.3m,净断面31.08m2。中央风井地面风机房安装两台ANN-3392/2000B型轴流式风机,额定风量为34920 m3/min,全压为5266Pa,配备AMI630L6WBAH型电机,电机的额定功率3900kW,额定转速990rpm;中央风井主通风机已于2010年3月投入运行,目前1#风机运转,叶片角度为28度,负压1.26kPa,中央风井总回风5094 m3/min。
东、西风井风机型号均为ANN-3120/1600B,额定风量为19940~21954 m3/min,全压为4045~4405Pa,均配备AMI630L6WBAH型电机,电机的额定功率2400kW,额定转速990rpm。目前,东风井2#风机运转,叶片角度为36度,负压3.50kPa,矿井东翼总回风17247m3/min;西风井2#风机运转,叶片角度为38度,负压3.50kPa,矿井西翼总回风17192 m3/min。
矿井实行分区通风,每个采区布置有专用的回风上山,采区的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机电硐室全部实现独立通风。
(1) 矿井东翼总进风 20609m3/min 矿井东翼总回风 17247m3/min;
东一B组采区进风量:7496m3/min; 东一B组采区回风量:3686m3/min; 东一C组采区进风量:5014m3/min; 东一C组采区回风量:5137m3/min; 新东翼采区进风量: 1795m3/min; 新东翼采区回风量: 2046m3/min; 东二采区进风量: 6123m3/min; 东二采区回风量: 6378m3/min; (2) 矿井西翼总进风 16380m3/min; 矿井西翼总回风17192m3/min;
西翼B组采区进风量:5387m3/min; 西翼B组采区回风量:5639m3/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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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翼C组采区进风量:10993m3/min; 西翼C组采区回风量:11553m3/min;
四 局部通风机型号(以下3种)及局部通风 1 局部通风机型号:2×18.5kW、2×30kW、2×45kW 1.1附:2BKJ-№6.0∕2×18.5局扇技术参数:
电机功率:2×18.5kW 风量:430~340 m3/min 全 压:800~5000Pa
1.2附:FBD№6.3∕2×30型局扇技术参数:
电机功率:2×30Kw 风量:420~630m3/min 全 压:1000~5800Pa
1.3附:2BKJ-№6.3∕60局扇技术参数:
电机功率:2×30kW 风量:630~260 m3/min 全 压:360~6300Pa 最高全压效率:80%。 1.4附:FBD-№7.1∕2×45局扇技术参数:
电机功率:2×45kW 风量:800~500 m3/min 全 压:1200~6800Pa 最高全压效率:80% 2 局部通风
2.1开采设计中必须在拨门处留有足够的空间,充分考虑局部通风机的安装、风筒的吊挂及风门的砌筑位置。
2.2通风区负责编制专门的局部通风设计,设计中必须标明风电、瓦斯电闭锁开关的安设位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掘进安全系列化标准进行装备。
煤巷、半煤岩巷、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工作面供电系统图。
所有正常运转的供风专用局部通风机均必须安设同等能力备用局部通风机,备用局部通风机要保持完好,供电电源必须与专用局部通风机分开。
两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分别来自两个变压器,其中一路电源必须为专用。局部通风机供电电缆必须铺设在进风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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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掘进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书面联系通风区,由通风区按该面通风设计要求现场给定局部通风机位置。局部通风设施不完备,“三专两闭锁”不按规定安装或功能不完善的,不得开工。局部通风机的安装、维护、拆除由施工单位负责。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开关装置必须设在全负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要大于0.3m,启动开关装置应放在局部通风机进风侧5m以外,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装好后,要通过通风区对其安装地点和吊挂高度进行验收,只有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4 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必须安设消音器。
2.5施工单位每班要指定专人管理局部通风机,并在现场挂牌留名,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开、停和单、双机的切换必须经过通风区批准。
2.6通风区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不发生循环风,风量、风速满足作业规程及措施要求。
2.7风筒必须采用有“MA”标志、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破损处要及时维修,减少跑漏风。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距离必须符合煤巷不大于5m,半煤岩巷不大于8m,岩巷不大于10m的规定。施工单位要爱护风筒,不得挪用和损坏。
巷道喷浆时,在进行喷浆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喷浆段及前后各5m的风筒加以保护,并加强吊挂,防止喷浆损坏风筒。
2.8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停电、检修、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中,并切断电源。临时停工要有停工报告,经审批后书面通知通风区。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局部通风机由原施工单位正常派专人看管。 2.9有计划停电、停风时,停电单位必须提前一个小班写停电措施,经调度所、通风区、安监处和被影响单位共同签字,矿值班批准后方准按措施要求实施。专用局部通风机如需要检修,必须保证备用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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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机能正常开启,否则不准检修专用局部通风机。专用局部通风机检修期间,工作面不允许进尺作业。 2.10严禁无计划停风。
如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局部通风机看管人员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当班班长、安监员、瓦检员必须必须立即将停风巷道内所有人员撤至全负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切断电源,在掘进巷道回风流第一汇风点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0%时,瓦检员应将风筒从回风流第一汇风点处掐开。
当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先处理瓦斯,使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方可开启局部通风机,
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1.5%,但最高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瓦检员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确认无误后,由矿总值班指挥,掘进单位跟班队长负责回风系统的停电、撤人和警戒,瓦检员负责控制风流安全排放瓦斯。
当停风区内瓦斯超过3.0%,必须编制专门排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按措施要求排放瓦斯。
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3.0%不能立即处理时,24小时内必须封闭完毕。
2.11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具有“三专两闭锁”功能,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必须灵敏可靠,每天分别进行一次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2.12严禁使用3台及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向同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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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所有掘进工作面的专用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风筒三通导换装置。
煤、半煤岩巷及石门(井筒)揭煤掘进工作面主、备用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自动切换功能。 六 瓦斯管理方面及防火
1 煤层自燃发火期、爆炸指数、自然瓦斯含量
谢桥煤矿大多数可采煤层属易自燃~容易自燃煤层,各可采煤层均有煤尘爆炸危险,且13-1、11-2、8、6、5和1煤层的煤尘爆炸性强。目前开采煤层为13-1、11-2、8、6煤层,均属于Ⅱ类自燃煤层,自然发火期3~6个月;煤尘爆炸性指数24.38%~36.41%。
根据《谢桥煤矿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和矿井提供的瓦斯实测资料,主采煤层瓦斯含量为2~8m3/t,瓦斯含量在垂向上的变化比较明显:在同一深度处,13-1煤层瓦斯含量较大,8煤层次之,1煤层最小;在同一煤层中,瓦斯含量随着煤层埋深的增加而增大,但递增的梯度由浅至深变小。从-400m至-900m平均梯度分别为:13-1煤层1m3/t/85m、8煤层1m3/t/80m。13-1煤瓦斯含量为4.38~6.67 m3/t ,11-2煤瓦斯含量为1.80~7.2m3/t,8煤层瓦斯含量为0.58~6.01 m3/t,6煤层瓦斯含量为0.92~8.1 m3/t。
2 瓦斯鉴定结论
根据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结论。谢桥矿13-1煤为突出煤层,-610m以上划定为无突出危险区, -610m以下划定为突出危险区。谢桥矿8煤为突出煤层,其中西部单元-610m和东部单元-720m标高以浅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可按无突出危险区管理;西部单元-610m和东部单元-720m标高以深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需按突出危险区管理。
谢桥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 瓦斯检查
3.1采煤工作面、煤巷、石门揭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或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以及措施明确要求的地点,应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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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
矿应按照实际采掘头面的状况,及时配齐配足瓦检员。 3.2瓦检员必须按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所规定的地点、路线、时间和检查次数检查所辖区域内瓦斯情况,并认真填写现场瓦斯检查记录牌和瓦斯记录手册,检查一个循环要在指定地点向通风区调度汇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矿、通风区调度汇报。
瓦检员必须做到现场瓦斯记录牌板、瓦斯检查手册(包括巡查图表)、调度台帐“三对口”,必须现场交接班,并互相在上一班和下一班的巡回检查图表上签字。
瓦检员上井后,测气队值班人员及通风区值班人员要认真审签瓦检员当班的巡回检查图表。通风区值班人员要认真审签通风调度台帐。
3.3严禁瓦斯检查空班漏检。所有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巷道高冒处、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巷修作业地点及其它要求设点检查的地点都应设点检查瓦斯。 4 瓦斯管理
4.1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时,瓦检员有权先撤人停电再汇报处理。
4.2通风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员要随时注意监控系统所反映的各地点瓦斯浓度等变化情况,发现停电、停风、瓦斯超限及其它异常现象时,通风区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要立即通知监控中心切断有关区域电源,并按规定汇报到有关矿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3当班瓦检员必须用光学瓦斯机校核工作地点悬挂的瓦斯便携仪及瓦斯传感器显示值,相差超过0.2%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 4.4坚持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4.5在巷道布置、技术和生产管理上,要采取措施避免产生肓巷。一旦出现盲巷,必须及时封闭。超过3个月的盲巷要实行永久封闭。废弃巷道要尽快回收设备、材料,并及时永久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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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4.7通风区必须对钻机窝、绞车窝等硐室采取措施,保证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积聚。采煤工作面有钻机施工的钻机窝必须挂风帐导风。 4.8每月要编制瓦斯检查设点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签。 4.9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4.9.1综采(放)工作面向外20m范围内的上、下风巷,净断面不得小于6m2,“Y”型通风沿空留巷净断面不得小于8m2。采煤工作面距工作面20m以外的上、下风巷断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否则,必须停产整顿。
通风区要合理配风,保证风量满足设计要求。
4.9.2采煤机司机必须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随时检查煤机附近瓦斯浓度。
4.9.3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防漏顶造成瓦斯积聚或超限,工作面易漏顶的地方要及时使超前棚管理。 4.9.4加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
4.9.4.1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必须及时回柱、收角缩小上下隅角的空间。回柱、收角不得滞后于采空区切顶线。锚网支护工作面上、下端头必须及时拆卸锚杆螺帽,确保上、下隅角及时冒落。
4.9.4.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经常处于1.5%及以上的,必须采取以充填埋管抽采为主,挂风帐为辅的瓦斯处理措施。
4.9.4.3上隅角回柱、收角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生产单位要及时洒水灭尘,并要防止摩擦、撞击火花的产生。回柱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顶板大面积一次冒落,造成瓦斯超限。
4.9.4.4上隅角必须按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生产单位要悬挂便携仪,连续监测瓦斯变化。
4.9.4.5采煤工作面采用钻机窝顶板走向钻孔进行抽采的,抽采钻场及钻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个钻机窝在抽采,一个钻机窝备用。
4.9.4.6工作面过钻机窝或上出口顶板较破碎容易掉顶时,上端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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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作业前,要在上出口煤壁处悬挂瓦斯便携仪,在拉架作业时,连续监测上出口瓦斯浓度,防止拉架作业造成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瓦斯超限。
4.10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
4.10.1沿空掘进工作面必须加强瓦斯检查,特别要加强沿空侧和沟通裂隙处的瓦斯检查。掌握工作面及回风瓦斯传感器变化情况,发现超过正常值0.2%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和处理。 4.10.2岩巷掘进工作面揭煤或过煤层时,必须加强炮眼,顶、底板处的瓦斯检查,根据瓦斯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供风量,必要时采取边抽边掘措施。
4.10.3岩巷掘进工作面过煤层段应采取喷浆封堵和注浆充填措施,防止顶板局部瓦斯积聚和超限。
4.10.4掘进工作面施工探煤钻孔或瓦斯释放钻孔时,必须安设专职瓦检员。瓦检员应密切注意钻孔瓦斯涌出情况,发现有顶钻、夹钻、喷孔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汇报处理。 4.10.5巷道穿过煤厚大于0.3m的非突出煤层或非突出煤层掘进过断层见煤前,必须在2m安全岩柱外施工探煤钻孔,并根据煤层瓦斯赋存状况施工释放瓦斯钻孔。地测科负责探煤钻孔设计,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掘进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专门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见煤和过煤期间因顶板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
七 防尘系统
1 矿井东西风井均有水源井,各有2个水池,水池容积为200m3/个。 2 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及车场、进风大巷和轨道大巷、采区回风上山、回风石门、皮带上山、轨道上山及车场、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巷及车场、各联络巷道均有防尘供水管路,管径为Ф133mm、Ф108mm、Ф89mm及Ф76mm。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及车场、皮带上山、皮带石门的防尘洒水管路每隔50m拨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地点巷道的防尘洒水管路每隔100m拨一个三通阀门,所有阀门一律采用Φ1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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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压球阀。矿井主要进、回风巷主要隔爆设施和采掘工作辅助隔爆设施按规定进行安装,并有责任单位进行维护。
掘进工作面主要采取综掘机外喷雾、湿式打眼、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综采工作面采取采煤机内外喷雾、移架喷雾、转载喷雾及进回风巷净化喷雾等防尘措施。
接尘作业人员在产尘作业时未佩戴防尘口罩的。 例1:炮掘工作面防尘管理:
1.1 距迎头不大于20m安设三道放炮喷雾,喷雾要覆盖全断面,间距1m~3m,坚持炮前炮后迎头20m范围洒水灭尘。
1.2 回风流中安设三道净化喷雾,喷雾要覆盖全断面,第一道喷雾距迎头不大于50m,剩余每道间距50m。 1.3 在耙矸机上方安设一道耙装喷雾。 1.4 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1.5 定期洒水冲洗岩帮,杜绝粉尘积聚(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为粉尘积聚)。
1.6 坚持湿式打眼,洒水装岩。
1.7 加强个人防护,粉尘作业区域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1.8 喷射砼必须配置潮料向喷浆机上料、低压近喷、净化喷雾灭尘等。
1.9 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五不准”规定,没有水不准打眼;不开喷雾不准放炮;不冲洗岩帮不准放炮;不洒水不准装岩;不带防尘口罩不准进入粉尘作业区。
1.10 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及防尘设施系统图,掘进巷道供水管线上每50m预留一三通阀门,每圆班洒水冲洗一次,保持湿润,减少粉尘、煤尘积聚。
1.11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规定:
粉尘中含游离SiO2大于10%时,最大允许粉尘不得大于2mg/m3;粉尘中含游离SiO2小于10%时,最大允许粉尘不得大于10mg/m3。
采煤队:负责对采煤工作面实施煤层注水。负责采煤工作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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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顺槽及与采区进回风道相联的车场、联络巷、沿空留巷、责任范围内出煤系统的洒水灭尘。负责净化喷雾、转载喷雾、移架喷雾、隔爆水袋的安装、挪移、维护、回收与使用。 3 防尘管理要求
3.1 防尘供水管路必须敷设到达所有采掘工作面、采区、石门和皮带系统及其转载、装载点。采煤工作面必须敷设一路高压水管,采煤面皮带顺槽水管末端的水拨头距转载机头不得超过10m,回风顺槽水管末端距工作面不得超过50m。防尘洒水系统不健全的地点不得开工、生产或运转。
3.2供水管路的供水量及其水压应能满足防尘需要。采掘工作面供水管路上应安设水压表。采掘机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
3.3巷道内的供水管路上必须每隔100m,其中掘进巷道内、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及其车场、皮带上山、皮带石门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和阀门,洒水阀门应统一为Φ16mm的高压球阀。
3.4采煤工作面必须安设移架、放煤降尘喷雾,煤机必须设置内外喷雾。工作面及上下风巷的风流净化喷雾各安设三道,净化喷雾间距50m,上风巷第一道距工作面上出口不超过50m,下风巷第一道距下顺槽外口三岔门不超过50m。距离超过500m的上下风巷,每500m增加一道净化喷雾。
3.5掘进巷道的风流净化喷雾设三道,每道间距50m,第一道距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0m。综掘工作面必须设置综掘机切割喷雾,炮掘工作面必须设置爆破喷雾,且不少于三道,位于工作面迎头30m范围内。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掘进巷道,每500m增加一道净化喷雾。 3.6巷修地点、水泥拌料地点及喷浆作业地点回风侧必须设置风流净化喷雾,喷雾不少于三道,位于施工地点50m范围内。
3.7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进风侧,必须安设风流净化喷雾。 3.8皮带机巷道风流净化喷雾每500m设置一道。
3.9出煤(矸)系统转载点、卸载点、煤仓下口必须安设降尘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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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用压风排渣方法施工钻孔的必须设置孔口喷雾,提高捕尘效果。 3.11巷道净化喷雾应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皮带及转载点喷雾应全面覆盖产尘点,喷雾效果应保持良好,推广应用风水联动喷雾。作业期间,风流净化喷雾、转载喷雾、截割喷雾必须正常使用。
3.12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之间,采面的进回巷,煤及半煤岩掘进、石门揭煤工作面必须设置隔爆水槽(袋)。 矿井两翼和相邻采区必须安设主要隔爆设施(隔爆水棚),水量必须不小于400升/平方米;采掘工作面安设辅助隔爆设施(隔爆水袋),水量必须不小于200升/平方米。
隔爆水槽(袋)的排间距为1.2~3.0m,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首列隔爆水袋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m范围内。
隔爆水槽(袋)距离巷顶部及两帮的间距不得小于100mm,距离巷道轨道面不小于1.8m(水槽不小于2.4m),每处水槽(袋)高度应保持一致,安装水槽(袋)处的巷道断面与形状前后20m应保持一致。隔爆水槽(袋)应设置在巷道直线段内,并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水槽(袋)必须定期加水,确保水量充足。对损坏的水槽(袋)必须及时更换。
3.13采煤工作面及其上出口向外30m每班冲洗一次,上下风巷及其车场联巷每天冲洗一次。
3.14各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由司机每班洒水一次,有浮煤必须及时清扫或冲洗干净。钻孔施工地点、巷修地点、喷浆拌料地点巷道每班冲洗一次。
3.15皮带上山、掘进巷道及其出煤系统巷道每天冲洗一次。 3.16皮带石门及皮带大巷每周冲洗一次,采区回风上山每月冲洗一次,井底车场、轨道上山、轨道石门及大巷每季度冲洗一次。 3.17放炮地点前后20m范围内巷道必须坚持炮前、炮后洒水灭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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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井下各工序粉尘浓度每月至少各测定两次。每半年取样化验一次粉尘分散度和取样化验分析一次粉尘游离SiO2的含量。 3.19采煤工作面必须实施浅孔动压煤层注水措施。 八 防火系统
1矿井建立了地面灌浆和注氮防灭火系统。
2东、西风井各有一座灌浆站,东风井3个搅拌池(南、中、北池),装备3台泥浆搅拌机,南、北灌浆池的搅拌机型号为Y160M-4,中池搅拌机型号为J02-52-4;西风井2个搅拌池,装备2台泥浆搅拌机,搅拌机型号为Y160M-4。每个灌浆池容量40m3。管路从回风道进入各采煤工作面,东翼地面钻孔管径Ф127mm,回风大巷、采区灌浆管径Ф108mm,工作面灌浆管径Ф76mm;西翼地面钻孔管径Ф159mm,回风大巷灌浆管径Ф133mm,采区灌浆管径Ф108mm,工作面灌浆管径Ф76mm。 灌浆方法:对采煤工作面采取随采随灌,永久封闭后灌浆。 矿井注氮系统配备3套AH-LG—800型制氮机,单套额定流量800 m3/h,该系统生产的氮气纯度在97%以上,3套制氮设备可以相互备用,并可以保证地面2套制氮设备同时运行。
整个装置由螺杆式空压机(BLT-350w)、冷干机(HAD-40HTF)、空压机后高效除油器(HYF-40/1.0)、储气罐等主要设备组成。工业广场注氮钻孔管径Ф200mm,-610m东翼进风石门管径Ф159mm、Ф108mm,采区上山管径Ф108mm,工作面管径Ф89mm;-610m西翼轨道石门及采区上山管径Ф108mm,工作面管径Ф89mm;-720m东、西翼轨道石门管径均为Ф159mm。当前主要对1232(3)综采面采空区注氮。 3 煤层自燃倾向性各煤层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
2006年10月安徽兴安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站对谢桥矿开采煤层进行煤的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取样鉴定,鉴定结果如下: 13-1煤属于Ⅱ类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3~6个月,煤层爆炸性指数为25.98%。
11-2煤属于Ⅱ类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3~6个月,煤层爆炸性指数为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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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煤属于Ⅱ类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3~6个月,煤层爆炸性指数为29.95%。
6煤属于Ⅱ类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3~6个月,煤层爆炸性指数为24.38%。
谢桥矿井13-1、11-2、8、6煤均属于Ⅱ类自燃煤层,要采取防止自燃发火措施。13-1、11-2、8、6煤煤尘均有爆炸性,要做好防尘抑爆工作。 4防尘一般规定:
4.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火灌浆、消防管路、注氮防灭火和束管监测系统,并有完备的系统图。
4.2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规定,并建立台帐。消防材料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对,不足的要及时补充,过期或失效的要及时更换,消防材料、工具严禁挪作他用。
4.3采区设计必须含有防灭火专项内容,并对巷道布置、煤柱尺寸、工作面停采线、灌浆、注氮、监测系统布置、排水系统、灌浆方法、切筑封闭墙位置等作出详细说明。阶段煤柱应能有效隔离采空区。收作线附近尽量少开辅助巷道以减少漏风及封闭工程量。收作面要设法冒实以减少漏风。
4.4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要有防止自然发火的技术管理措施。回采工作面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顶煤、底煤和煤柱,工作面遗煤及巷道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
4.5放顶煤工作面收作线以外的上、下顺槽掘进期间应跟煤层顶板掘进。
4.6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了解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5采煤工作面防治自然发火
5.1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防火灌浆系统和消防管路系统。采区灌浆干管管径不得小于108mm,采煤工作面顺槽内灌浆管径不得小于50mm。放顶煤工作面还必须建立注氮防火系统。工作面防火系统不完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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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防火措施采取上顺槽打钻注浆、老塘埋管灌浆、进风巷埋管注氮等综合防火措施。
采煤工作面移交验收前:
准备队负责将灌浆管路敷设至上下顺槽外口,其中13-1煤层采煤工作面的上顺槽灌浆管必须敷设到切眼上口,进风顺槽注氮管路敷设至工作面切眼口。消防管路可以与防尘洒水管路合用,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对于13-1煤层采煤工作面,由采煤队负责在工作面内敷设一趟高压灌浆软管。
监测队负责工作面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的安设。
“Y”型通风沿空留巷工作面由抽采队负责敷设束管监测系统。 5.2建立防火预测预报制度。
瓦检员每小班必须对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CO浓度和下出口水温进行检查,并向通风区及矿调度汇报。通风区负责每周取1~2次工作面上隅角气样化验分析,并定期进行工作面架间CO状况普查,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取样化验、普查,并采取措施处理。
对工作面抽采钻场、采空区及顺层钻孔等抽采地点,抽采队每周至少检查1~2次抽采管路内CO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Y”型通风沿空留巷的采空区侧要采用束管监测系统连续监测自然发火情况。
5.3 13-1煤层采煤工作面收作前,要编制专门的收作防火措施。所有的采煤工作面收作后,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撤出设备,确保45天内采空区封闭完毕。
5.4 采空区每处封闭位置应采用双道封闭墙封闭,墙间注实水泥浆。封闭墙施工质量要符合要求,并定期对已封闭的采空区进行补浆。 6 巷道掘进期间防治自然发火
6.1巷道掘进、工作面安装回采与拆除期间需要施工硐室,施工措施必须报地测科备案,地测科要根据实际施工位置和规格及时准确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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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2沿空掘进巷道要编制专门的防火措施。
沿空掘巷过老空、老硐前,地测科及时提供预报,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与采空区造成沟通。对沟通采空区的地点必须及时用不燃性材料充填严实,并对其前后10m范围内的沿空侧巷帮和顶部进行喷浆处理,喷浆厚度不小于50mm,施工单位要在该位置处设标记牌,标明相关尺寸,通风区要设点定期检查CH4、CO2、CO、温度等情况。
6.3预防掘进期间高冒处(冒高达2m或空洞体积超过6m3)自然发火。 6.3.1 地测科及时做好掘进地质预报,为顶板管理提供依据。 6.3.2 发生高冒后,施工单位要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并及时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充填、接实,防止冒落向深部延伸。接顶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向高冒顶部预埋两根管路:一路为6分管,作为充填孔;一路为2寸管,作为防火观察孔。对于连续长距离高冒要每隔3m~5m预埋一组管路。高冒处支护完毕必须进行喷浆堵漏处理。
施工单位负责在高冒地段设标记牌,记录清楚冒落高度、长度、体积及冒落的原因等,巷道竣工图中也必须标注清楚。
通风区负责对矿井所有高冒地点进行设点、编号、建帐,并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6.3.3 发生高冒必须由矿值班负责组织追查处理,并制定整改与防范措施。 7火区管理
7.1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CO浓度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
矿调度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有关规定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和灭火工作。
7.2 通风区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按发火顺序编号在图上标明,火区位置关系图要及时填绘,每年末上报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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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每一火区均要建立火区管理卡片,主要内容有:发火时间、地点、发火原因、灭火工作记录、气体变化、火区熄灭及注销时间、启封情况等。火区管理卡片要存入矿技术档案。
7.4 启封火区必须经取样分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火区熄灭条件,由通风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准执行。
7.5 启封火区工作必须由救护队观察三天,确认火区已熄灭后,由矿出具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批准注销火区。
不需启封的火区,经取样分析证实火确已熄灭后出具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批准予以注销。
7.6 在火区附近进行采掘作业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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