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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调整的目标

2023-03-31 来源:步旅网


浅析税收政策调整的目标

【摘 要】“十一五”期间,适应经济形势发展,我国税收政策进行了深度调整。本文从三个层面,探析政策调整的目标。 【关键词】税收政策;调整;目标 一、宏观层面——政策导向 (一)实现高质量经济增长

税政调整,应使经济增长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包容性。包容性增长更注重人文关怀,倡导机会平等,缩小贫富差距,照顾弱势群体共享增长成果。针对个人和中小企业的减税政策,充分体现该原则。二是,内生性。经济增长的内涵不仅是总量和人均量的增长,而且是可持续的增长。2008年金融危机后,出台税收政策,支持产业振兴和拉动内需,就是着眼于内生性增长。三是,科学性。首先,方式正确。注重环保,创造绿色gdp,依托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率发展经济;在政策上,如对节能减排达标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允许技改购置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等。其次,结构合理。内外需和生产,投资、消费、出口以及三次产业布局之间比例协调。在政策上,为拉动内需,降低部分产品消费税率、减免车辆购置税和个人首次购房税收;为稳定外需,提高出口退税率。 (二)应对通货膨胀

有学者认为,抑制通胀,我国现行体制决定税收政策优于货币政策。①可如下相机决策:一是,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在所得税上可以增税,有效降低社会总需求。在流转税上,流通环节要增税,

增加最终消费品价格,抑制居民总需求;生产和原材料采购环节,要实施减税,避免上游抬高价格。二是,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在所得税和流转税上,都应该进行减税。 (三)促进就业

一是,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通过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微小企业、对劳动密集型第三产业、安置国企改制分离以及军转和军属人员的企业等,采取低所得税税率、设立税收减免期等,激励其吸纳劳动就业人员。二是,鼓励自主创业。免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回乡农民工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城镇退役士兵等自主创业群体一定时期内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促进个体经济发展。三是,帮扶弱势群体就业。直接对残疾从业人员和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有效解决弱势群体就业。 二、中观层面——战略导向

(一)做强做大产业基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税收作为重要配套政策,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具有调控作用。一是,稳固农业基础地位。我国免除农业税(烟叶税除外)后,在政策上对涉农行业、企业要多给不取;适度调高耕地占用成本,扼守耕地红线,抑制侵蚀农业根基的商业冲动。二是,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提高质量和效益。政策扶持重点放在前景好、附加值高的实体产业,立足长远,发挥乘数效应,培养税基和税源。三是,繁荣第三产业业态。大力发展现代第三产业业态,出台专项税收政策扶持,能产生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经过“十一五”区域规划和战略调整,我国沿海和内地、东中西部之间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所逆转,其中,税收发挥了不小作用。一是,落后地区税负下降明显。西部大开发十年减免税收1892亿元,东北和老工业基地因增值税转型试点,抵减和退税达186亿元。②二是,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招商引资。2000-2010年,外商投资年均增长率,中部为25.6%、西部为27.9%,均高于东部的22.6%,东中西部呈现出梯度发展态势。三是,中西部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提升。税收减免激发中西部、东北地区企业发展活力;资源税改革,增强西部地区财力,为实施财政政策提供物质基础。 (三)缓解社会领域内收入分配矛盾

通过减税和增税两个手段,调整社会领域收入分配差距。一是,让惠于民,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2011年新个税法实施当年,共计减税550亿元。通过税收调节,一定程度缩小了居民收入差距。二是,税收收入增长放缓。一直以来,政府参与国民经济分配的比重较大,经过近两年结构性减税,税收高速增长的势头得到控制,特别在2011年下半年增速明显回落。三是,微观经营主体获得实际利益。2011年结构性减税政策,政府让利力度很大,区域数据显示,如四川税务系统减400亿元、无锡国税减300亿元、湖北国税减140亿元。

三、微观层面——策略导向 (一)促进和引导居民消费行为

通过税收手段,改变消费品售价,影响消费者选择。一是,鼓励正常消费。针对个人小排量汽车和首次购房的税收减免政策,降低了居民消费成本。2009年,政策出台后,我国家用小汽车当年销量同比增长48.3%,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43.9%,带动经济迅速走出金融危机。二是,抑制奢侈品消费。近几年,我国迅速成为奢侈品消费大国。一些炫耀性、盲目性消费,容易产生不良社会反应,成为激化矛盾的导火索。通过对一些奢侈品开征消费税,保证公平正义,缓解对立情绪。三是,限制不合理消费。对不科学、不环保的消费方式进行征税,如通过加大大排量和高能耗车辆消费税负、对不可再生性资源制品增设消费税税目,来限制此类消费行为。 (二)创造公平政策环境

一是,权责相当。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负后,各类企业享受同一国民待遇,所有主体不因身份差别,承担不同税收义务。二是,机会均等。税收政策试点成功后,迅速推向全国,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三是,收益共享。对收益率过高的暴利或垄断行业,提高预征比率、从严征稽、及时清缴,对经济发达地区少予、对欠发达地区多给,对高中低收入阶层采取新的累进个税税率,充分发挥税收强制分配功能,为转移支付提供财力。 (三)引导和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激励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企业研发费用,提高税前扣除比率,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打造自主知识产权;调低重大设备进口税税率、减免技术转让流转税、全额抵扣固定资产购

置增值税,刺激企业技改和设备更新。二是,引导节能减排。采取差别化资源税率、针对节能减排达标和新能源企业进行所得税减免或退税,提高企业环保积极性。三是,指引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凡属国家扶持产业,降低流转税和所得税征收率、延长减免期、增大减免退税比例等优惠政策,可迅速实现社会资本聚集。四是,鼓励履行社会责任。对创造就业岗位、吸纳弱势群体就业的企业,中央和地方两级给予税收优惠,保证对其全额补偿。 注释:

①张晓红.反通货膨胀与税收政策权衡[j].经济研究导刊,2012(3).

②魏后凯.中国区域发展战略与税收政策调整[j].税务研究,2012(7). 作者简介:

梁广(1971-),男,大学本科,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定安县支行。

曾传能(1968-),男,大学本科,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定安县支行。

王培(1980-),男,硕士,会计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国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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