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职业防护护理管理扣分标准
一、接触化疗药的安全防护原则及措施
1化疗药物的安全防护必须遵循两个原则:①医院工作人员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与化疗药物的接触②尽量减少化疗药物对环境的污染。
2加强专业人员职业安全教育,使专业人员全面掌握并规范化疗防护操作程序,增强防护意识。
3、设立化疗药物备药操作室,操作室内除备有--台生物安全柜外,生物安全操作柜内备药可防止含有药物微粒的溶胶或气雾对操作者的危害,还应配备一次性口罩、帽子、一次性防渗漏隔离衣、聚氯乙烯手套、乳胶手套、防护垫、污物专用袋及封闭式污物桶。
4、改善医疗器具,完善防护设施,采用适宜的制剂及包装。提倡使用无排气管的软包装输液袋,防止有毒气体排至空气中。
5、药物处理中心化。采用集中式管理,有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在防护设备齐全的化疗备药操作室负责所有化疗药物的配制及供应,利于废弃物的集中处理,以使污染缩小到最小范围。
6、从事化疗专业人员在妊娠及哺乳期避免直接接触化疗药物。对专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7、加强化疗废弃物的管理,化疗药物废弃物必须与其他药物分开放置,并密闭存放在有特殊标记的特制的防渗漏的污物袋中,统一焚烧处理,以达到细胞毒药物的灭活及废弃物处理中心化。
二接触化疗药的配药操作规程
1、保持洁净的配药环境,操作前空气消毒操作间。
2、配药前洗手,佩带一次性口罩、帽子、面罩、隔离衣。戴双层手套,即在聚氯乙烯手套外带一副乳胶手套。一旦手套破裂,立即更换。
3、操作台面覆盖一次性渗透性防护垫,以防因操作不慎将药液溢洒台面时便于清洁,减少污染。一旦污染或备药完毕应立即更换。
4、割锯安瓿前应轻弹其颈部,使附着的药粉降至瓶底。打开安瓿时应垫以纱布,以防划破手套。
5、瓶装药液稀释及抽取药液时,应使用针腔较大的针头,以防注射器内压力过大,使药液外溢。注意抽出药液以不超过注射器容量3/4为宜。抽取药液后放于垫有聚氯乙烯薄膜的无菌盘内备用。
7、在完成全部药物配备后,需用75%酒精擦拭操作柜内部和操作台面。
8、备药后所用一切污染应放于污物专用袋集中封闭处理。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用肥皂及流动水彻底洗手,有条件者可以淋浴,减轻其毒性作用。
9、如果药液溢到桌面或地面上,应用纱布吸附药液;若为药粉则利用湿纱布擦拭,以防药物粉尘飞扬,污染空气。并将污染纱布置于专用袋中封闭处理。
10、操作规程中如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上或眼睛内,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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