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单 元:
车牌号: 电 话:
经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自愿签订本合约,严格遵守本合约规定。 一、乙方租用时间为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共租用 月。 二、停车场车位使用费人民币 /月.车,交费周期为1次/月,缴费日期是每月月底30号前交下月车辆占位使用费,首次交费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乙方因故需要终止合约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不提前通知,则仍需按合约收取当月停车场车辆占位使用费。
四、合约期满,乙方应提前一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并重新办理续租手续后,在乙方续租期限内本合同继续生效。如期满后3日内乙方仍未提出申请,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出租。 五、甲方职责和义务:
1. 负责机动车车位的日常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2. 负责车位及其周围保洁工作。
3. 负责车位周围照明,保持车位及周围道路畅通。 4. 负责车位及其周围监控检查工作。
5. 若发生车辆盗窃、损坏或人员伤亡等,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保险赔付手续。
6. 负责未按时交纳车辆占位使用费的车辆,禁止停放。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 须按时交纳停车场车位使用费,如甲方催告后仍不交纳,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并将车位另行出租。
2. 该车位除了停泊(车牌号码为: )的车辆之外,本车位不可作他用途,不得私自隔断、封闭,如业主私自改用,后果自负。
3. 遵守甲方关于停车场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将车辆停放发到
指定场地,一车一位,不随意占用他人租用场地或妨碍车场公共通道。 4. 乙方不可转让或转移本合约利益,否则,后果自负。
5. 禁止在车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爆及违禁物品,停车后锁好车门并打开防盗
装置,《停车证》及车主相关证件随身妥善保管,车内贵重物品自己保管,丢失自负。
6. 乙方须遵守小区管理规定,配合保安员的统一指挥,损害公物,照价赔偿。 七、本车场收取的费用仅仅只是车辆占位使用费,如乙方对自己的爱车有特别保管要求,应另与甲方签订保管特别服务,并向甲方交车辆保管费。甲方将安排专人对专车进行专项保管业务。
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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