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版本号: C 编 号: XHHG-AQK-01-2008 审 核: 罗洪强 批 准: 王丙强
2008年5月15日修订 2008年5月18日实施
目 录
一.总 则 …………………………………………………………1 二.安全生产职责 …………………………………………………1 三. 安全教育 ……………………………………………………18 四.安全作业证……………………………………………………20 五.工艺操作………………………………………………………22 六、防火与防爆……………………………………………………24 七、危险物品………………………………………………………28 八、物资储存………………………………………………………32 九、电器安全………………………………………………………33 十、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35 十一、检修…………………………………………………………38 十二、防尘防毒……………………………………………………43 十三.安全检查……………………………………………………45 十四、事故管理制度………………………………………………47 十五.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2 十六、安全消防工作检查制度……………………………………54 十七、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标准及办法…………………………54 十八、仓库安全管理制度…………………………………………56
十九、分装库房安全管理制度……………………………………56 二十、分装库房人员安全职责……………………………………58 二十一、安全动火制度……………………………………………59 二十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59 二十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66 二十四、安全投入费用保障制度…………………………………67 二十五、防汛管理制度 ………………………………………… 68
签 发 令
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于2008年5月15日修订完毕,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08年5月18日开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导我们搞好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各部门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并执行。
签发人: 2008年5月18日
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3、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4、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
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安全生产职责
一、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首长责任制。经理对企业安全负总责,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负总责。
2、各行政职能部门和各级党团组织及工会都必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职能人员和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6、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7、保证安全生产条件需要的资金投入。
8、按规定要求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如实告知员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10、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11、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测、监控。 12、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3、安全实施、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
行技术监测检验。
14、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并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5、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6、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17、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18、协调管理租赁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9、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保险费。
20、按要求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二、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指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企业职工的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负责。
8、安全生产列入经理办公会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
9、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上报和处理,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10、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制定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三、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统一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和安全工作。
2、审批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并监督实施。
3、审批企业年度安措计划和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每半年第一月),分析和预测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工作,分析安全动态,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作出决策并督促实施;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分析、布置、检查企业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和听取各单位汇报,对重特大事故的防范、处理做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5、及时收集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信息,传达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和会议精神,以大小调度会等形式反馈有关单位、部门及领导。
四、安全副经理(安全助理)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安全检查和考核。 4、落实“三同时”原则,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评价工作;
5、向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负有与经理相应的安全职责,并对经理负责
6、负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安排各项经济指标和生产计划。并保证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8、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
五、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负全面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企业安全工作水平。
3、组织研究、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4、审查企业级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
5、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审查防范措施。
六、副经理安全职责
1、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协助经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负有与经理相应的安全职责,并对经理负责。
2、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组织安全生产的专业检查。
3、抓好主要分管的安全生产、防火、交通、工业卫生与职业病管理、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4、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安排各项经济指标和生产计划。并保证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5、负责分管范围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7、组织编制分管业务工作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或协调组织演练。
8、组织或协调有关事故调查。 七、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会的指示。
2、把国家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会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并对行政安全管理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
3、及时制止行政指挥中的违法行为,支持职工的合理要求。 4、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劳动保护方面的先进
典型,奖励先进。
5、做好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宣传教育工作。
6、把企业安全生产的状况列入职代会的议事日程。 7、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安全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在经理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现代化安全管理等先进经验,指导车间安全员工作。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员的培训,做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考核。
4、组织制定与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整改。
6、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人员的工作或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于试车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督促领导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到“三同时”。
8、组织汇总或编制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改善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防止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9、负责人身和有关爆炸事故的管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10、负责企业内固定动火区、特殊危险动火的审查及动火证的管理,负责动火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对火险隐患提出意见,对重大火险隐患下整改通知书。
11、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分配、更换、送修、管理工作。 12、负责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学习、训练,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13、负责编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九、生产技术科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指标等,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定、修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2、在考虑增产措施和改变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控制、执行工艺指标。
3、加强对生产操作工的技术教育,组织技术练兵活动,严格工艺操作,搞好安全生产。
4、重要工艺设备检修前,必须组织编写和审查工艺处理方案,并进行妥善工艺处理(如抽加盲板、置换、清洗等),为安全检修创造条件。
5、负责工艺操作和因操作原因引起的爆炸事故的管理。组织制定开、停车方案,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6、参加厂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工艺不安全因素负责组织消除,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与试车工作,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8、组织制定开、停车方案,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及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
十、技改办安全职责
1、协助总工程师对技改项目的全面综合性的安全技术管理。 2、负责动土证的批签,制定动土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及时安排外培、实习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4、组织或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车投产,坚持“三同时”。必须设计有效的劳动保护设施和消防措施,并写出劳动保护专篇。
5、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设计规范。 6、负责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
7、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设计审查时,提出的为完善劳动保护的合理意见,应采纳并修改设计。
8、在竣工验收时,发现设计不符合安全、消防要求的设施,负责进行设计变更。
十一、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经理或主管副经理定期召开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企业的重大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问题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并做好会议记录,妥善保管。
2、做好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3、做好上级部门及厂内有关文件的登记、批转和存档工作。 十二、企管办安全职责
1、积极研究创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内、外部审核工作。
2、负责制定、修改企业考核标准和指标的安全标准和指标,并负责搞好考核,兑现安全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十三、保卫科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治安、消防、剧毒等危险品和要害岗位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编制或修订治安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3、负责处理企业内各种治安问题,处罚重大违章违纪行为,保卫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等。
十四、人劳科安全职责
1、配合医务室做好职业禁忌症职工的安排和调整,并认真执行化工有害工种轮休作业制度。
2、负责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五、质检科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审核化验分析系统的安全技术规定。 2、协助各单位进行危险动火分析,负责对各单位化验分析进行业务指导。定期进行环境毒物监测,监测数据及时报送主管部门。
3、负责原材料、成品质量的检验。 4、负责原材料和产品质量事故的管理。 5、搞好对分析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十六、供应科安全职责
1、对新购买的原材料、设备、备件等,必须符合质量、安全标准,避免由于采购质量而引发的事故。
2、负责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采购,并保证设施及器材的质量。
3、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 十七、财务科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消防费用的足额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消防投入和职业病防治费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作他作。
2、监督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的合理使用。 十八、基建科安全职责
1、对基建项目的设计进行审查,使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工程施工,按有关国家规定上报审批、验收。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革新项目中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将之
砍掉。
3、在竣工验收时,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施工的,基建科必须负责补上后,才能进行验收、投产。
4、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制定、审查施工安全方案和措施,并负责实施。
5、做好基建和生产双方的联系协调,防止事故发生。 6、负责施工事故管理,并参与事故的调查。
7、负责重大安措项目的施工,并保证已批准安全项目的资金和材料、设备的供给,不得挪用。
十九、销售科安全职责
1、销售产品的质量和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加强产品销售管理(尤其是危化品),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经营要求执行。
3、严格检查各种证照(经资质认定的运输证、经公安部门签发的通行证、押运员上岗资格证、驾驶证等),确保产品销售后的安全。装卸必须符合有关危化品装卸安全要求。
二十、仓库安全职责
1、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和发放,严格按标准进行。 3、及时组织物料或产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核对,保证物资设备或备品配件、产品达到安全和质量要求。
二十一、煤(灰)场安全职责
1、加强对运、砸煤临时工的管理,搞好教育。 2、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现各种事故。 二十二、医务室安全职责
1、定期组织进行职工的职业性体检,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档案。
2、负责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医务劳动鉴定,对工伤者组织进行抢救,并提出鉴定性意见。
二十三、宣传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宣传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协助各单位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负责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四、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安全职责
1、负责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并督促同级行政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示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职工的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负责。
2、协助行政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促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法制教育,促使职工树立安全、消防法制观念。
二十五、工会安全职责
1、督促、监督行政领导和部门认真执行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女工保护工作。
2、参与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实行奖惩制度,坚持在总结、批评中有安全内容。对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进行表扬和奖励。
3、与医务室一起组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及职工危害严重者,采取预防疗养措施,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4、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督促、监督行政认真执行“三同时”。
二十六、共青团安全职责
1、教育团员、青年认真执行上级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避免违章作业。
2、协助行政搞好对团员、青年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3、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组织其积极参加企业的各项安全活动。
二十七、车间主任、科长等行政正职安全职责
1、行政正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并对正职负责。
2、负责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决定等。
3、负责组织本单位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搞好
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
4、负责组织对所属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负责组织对调入职工或代培人员进行二、三级教育,并进行考试,合格才准上岗。
5、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操作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6、组织建立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7、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内容进行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并记入台帐。
8、加强生产设备,特别是安全装置等安全保护、防火设施的管理,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9、加强技术进步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经常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经验并及时组织交流推广。
1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防护用品、保健费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12、加强防护和消防器材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防护和消防器材。
13、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处理事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二十八、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作业。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班前、班上不准喝酒,班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严格请示汇报制度,不准擅离岗位。 4、严禁私自动用生产资料和化学分析药品。 5、不准私自动用事故柜和各种消防器材。
6、学徒工及外厂代培人员,未经允许不准随便操作。 7、检修工进入现场检修设备,必须与操作工联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检修和生产安全。
8、外来人员进入要害岗位,实行登记制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处理。
二十九、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的各项规定,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 2、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4、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及时处理或上报不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竞赛评比活动。
6、发生伤亡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十、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厂、车间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搞好班组安全工作。
2、在下达生产、检修任务的同时,必须下达安全措施指令。 3、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及交接班等制度,发现违反安全、消防制度的现象,要严加制止。
4、对调入和培训人员进行工段、岗位的安全教育,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和定期的安全活动日。
5、督促职工做好机电设备、安全装置、防火设施、防护器材的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6、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生事故时,除组织抢救外,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7、监督、教育和检查职工是否持安全操作证上岗,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三十一、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基本功。
2、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睡岗,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命令。 3、加强巡回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领导反映。
4、爱护和正确使用消防器材、防护器材。
5、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6、化工操作工必须精心操作,严格工艺指标,确保安全生产。 7、机、电、仪等工人必须保证检修质量,确保生产安全。 8、分析工必须确保分析数据的准确性,为安全生产负责。 三十二、车间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消防的方针政策和指示以及企业和车间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规程及决定,并检查执行情况。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和职能科室的业务指导下,抓好安全、消防工作,对车间主任负责。在业务上指导班组安全员进行工作。
2、负责对调入本单位人员的二级教育,督促工段或班组对调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将二、三级教育考试成绩登入教育台帐,。负责组织安全活动,并讲安全活动情况记入台帐。
3、参与车间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者及时纠正或制止。遇有重大险情,应立即报告领导处理,并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协助主任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负责查处隐患督促整改。
5、负责本单位事故管理。参加各类事故分析会,弄清原因,查明责任,积极提出防范措施。
6、参加车间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和安措计划的审查及竣工验收试车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协助车间编制安措计划,并负责按时上报安全科汇总,对
已批准的安措计划应检查执行情况,并向安全科汇报。
8、负责防护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 三十三、班组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指示。在车间安全员指导下,负责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对调入人员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好定期的安全生产活动。
3、加强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作业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和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4、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向领导报告,并参加调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5、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节、入厂教育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 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一级),由人劳科组织,安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大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法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 班组。
(3)、班组(工段)教育,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内容: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预防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 厂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第二节、日常教育
I、各级领导和各级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充分利用企业有关条件,采用展览、宣传、安全专栏、安全简报、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及电化教育形式,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3、各车间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周)。
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要编制检修方案,并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第三节、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期限组织复审。 3、在新工艺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作业。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安全技术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节、安全考核
一、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和人劳科组织进行,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厂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5、本厂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原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二、生产一线职工安全技术考核,由本车间领导负责组织,岗位安全员执行,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和标 准。
2、本岗位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岗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岗位的各种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原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第一节、发放范围
1、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2、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过所在工段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工人。
3、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二节、考核内容和办法
1、化工作业人员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事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2、电仪车间及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
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3、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全科核发。 第三节、使用管理
1、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 凡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3、安全技术部门每月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不可少于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持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件,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按学徒工待遇。
工艺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节、运行
1、根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操作法,严格按照操作法进行操作。
2、改变或修整工艺指标,必须有技术部门和生产调度室以书面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3、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六严格》规定,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4、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
能随意切断。
5、在巡检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
第二节、开车
1、开车前认真检查并确认水、电、汽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材料物料必须齐备、合格。
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器仪表等均处在完好状态。
3、保温、保压及清洗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高的生产装置车间,通知消防、气防、医疗等部门的人员到场。 5、必要时暂停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系,严格按照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7、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紧急处理,事态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第三节、停车
l、必须编制停车置换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 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须保压、保温的设备,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3、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5、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管线阀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第四节、紧急处理
l、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总调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发主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害。
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速通知相关岗位,并向总调报告。
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
第一节、 生产装置
l、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在有可燃飞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3、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4、因反应物料外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5、应在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设灭火管接头。
6、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7、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防爆斑,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8、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第二节、动火、用火
1、公司二门以内生产区属禁火区。
2、固定动火区,生活区、煤场为固定动火区。
3、禁火区、固定动火区一律禁止吸烟。
4、禁火区内一切用火作业,均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5、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6、在禁火区 (生产岗位,重点部位)内使用电、气焊、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炙热表面的临时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埋动火证。 7、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和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8、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
9、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始动火时间及各项负责人和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10、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规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焊工)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须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化工班组长(工段长)负责生产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紧或异常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 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分析样品保留至动火项目结束为止。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审查并完善防火措施,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11、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
业结束。
(2)、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针,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12、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浓度应小于0.2%。 第三节、消防组织与设施
I、贯彻“预防为主、防削结合”的消防方针,实行目标管理。 2、我公司设有总经理为主、各有关车间科室主任(科长)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设有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队。
3、根据企业的特点,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 并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4、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5、消防器材设置在各岗位(部位)的固定位置,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数量,定专人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6、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义务消防队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四节、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1、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
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2、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面和衣服等。
3、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然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消除。 4、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5、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
6、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7、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8、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带防护用具。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节、通则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2、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l90一)的规定,要将其理化、毒理化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
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4、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 30)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生产和使用
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利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
2、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3、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①、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②、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形式操作。 ③、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①、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皿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②、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③、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④、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本制度中《防尘、防毒》第二节有关规定执行。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底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燃烧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6、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7、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风、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出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要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9、 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气(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连通。
第三节、装卸运输
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物品相符。 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辆工具进行必要的清洗和通风,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辆,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装运爆炸、剧毒、易燃液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夏天高温季节,运送易燃液体,要有防晒设施或避开日间高温时段运送。
5、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准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6、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四节、报废处理
1、危险物品包装容器不经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内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洗刷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3、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
不得随同垃圾运输。
物资储存管理制度
第一节、基本要求
l、物资储存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2、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检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在仓库和储灌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节、仓库管理
1、验收入库物品应包括以下内容: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无铭牌、无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2、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3、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必须严格隔离。
(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2)、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能同存一库。 (3)、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4)、遇水燃烧,易燃、易爆、自然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
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5、存储易燃的物品仓库,如需作业、动火、维修等,由仓库负责人上报,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准进行。 6、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7、危险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三节、储灌区管理
1、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2、危险物品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远离防火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堤内。
3、灌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上堵死出口。 4、储罐区必须设置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
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电器运行安全
1、电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7)]水电生字
第113号。
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3、电器作业必须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4、现场要备足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
5、电器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工具。 .
6、变电站各项制度(运行、交接班)等规程、制度,必须上墙并明确值班人员职责。
7、运行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8、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9、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0、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个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监护 11、变电站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第二节、 电器检修安全
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器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器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要经电仪车间主任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4、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车间主任或班长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
7、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8、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炉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节 范围
1、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连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戴的用品,称为防护用品。
第二节 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1、各种安全装置,车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2、各种安全装置,车间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 由厂安全科,设备科对全厂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 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保护器材性能及防护范围,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凡空气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体
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3).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滤毒罐每月称重检查应次.严禁使用失败的防护器材。
5).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如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踩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20米,否则应强制通风。
6).各种防毒面具和导管使用前要做气密性检查实验,每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清洗保持清洁。
7).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每年进行一次强度实验。
8).常用电器绝缘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门安全规定进行耐压实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器作业。 2.各种防护用品都应存放在安全,方便的防护器材柜内,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公司安全科及车间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备用情况。
3.由公司安全科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厂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制定发放标准和领取办法。
第四节 管理分工
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形成限制器等装置)均有设备科负责管理。
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仪车间负责管理。
3、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连锁装置,均由电仪车间管理。
4、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由所属车间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科监督检查。 5、凡在作业过程中,配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科负责。
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节 检修组组织与管理
1、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第二节 检修安全通则
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要详细检查确认二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
分管负责人签字方可作业。 2、凡从事动火作业,都必须到安全科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到安全科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准作业,
4、一切检修都严格执行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5、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离。
6、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用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7、在生产场所检修时,要及时与操作工人联系,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第三节 检修准备
1、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施管道。 2、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检修转动设备,转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 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4、检修项目负责人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5、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6、生产中临时停车检修或正常检修时,各岗位必须首先将自
动控制电源切断,然后再切断手动总控电源,并挂牌示警。
第四节 焊接作业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工作,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有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格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3).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4).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2米以上),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5).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辩认。
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辞伤他人眼睛。
6、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节 设备内作业
1、设备(槽罐,塔,釜,槽车,地下储池,炉膛,沟道,烟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断管道,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并清洗置换。
2、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达到18%以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 必须穿戴好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4、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手续。
5、器外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6、设备内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火等安全要求。
7、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
8、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岗位工段长共同检查,并由检查检修负责人与岗位工段长(班长)在进入设备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
第六节 抽加盲板作业 1、基本要求:
1).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
2).各维修班要建立盲板档案卡片并进行编号。 3).盲板由各车间维修班负责保管使用。
2、各车间要制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4、抽加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对较大系统抽加盲板的工作,要绘制岗位系统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加盲板造成事故。
5、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要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第七节 检修完工后处理 1、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 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实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3).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4).清理现场。
5).检修后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
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节 高处作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由安全科签发,必要时报主管经理批准。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5、高处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在石棉瓦,玻璃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
6、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 应停止高处作业。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环境检查,并设专人监护。
8、高处作业人员在临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第一节 防护与治理
1、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要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验。
3、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要采取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革新工艺,逐步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4、对生产岗位散发出的有毒物质,要加强通排风措施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方法。
5、对生产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经理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6、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第二节 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方法
1、厂成立有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经理担任组长,救护站设立在厂职工医院,并要备足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并设置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2、基本原则和措施
1).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设备俄维护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严格设备的安全检修规程。
3).各有独岗位配备充足的合适的防护器材。
4).严格排污放空的管理。 5).车间保持良好的管理。
6).加强教育防护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自救能力和处理中毒事故的水平。
7).中毒事故发生以后,按严格控制,积极抢救的原则,先控制事故的蔓延,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3、发生多人中毒和其他多人事故的抢救。
1).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和防护队员到事故现场控制事故蔓延,积极消除事故。
2).立即组织力量疏散中毒人员和其他人员,将中毒人员安置在通风良好清洁的环境,松开衣服(但冬季要注意保温),做好人工呼吸和急救准备。
3).职工医院备好各类急救物品,积极抢救受伤人员。 4、电话总机值班人员保持通话联系及时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如公安消防部门,医院等)。
3、厂部准备好汽车,随时输送急重伤。 第三节 体检与职工病
1、新工人入厂后,要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实行轮换,短期脱离,
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疗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要进行积极治疗。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节 任务与要求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4、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节 形式与内容
1、综合检查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经理、车间主任, 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录片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厂级每年不少于一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
2、专业检查应分别由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主要内容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
置,机械没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尘,防毒等进行检查。
3、季节性检查由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4、日常检查分别由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检查。
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表中内容逐项检查。
第三节 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条件整改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报告,并抄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4、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各个车间岗位人员要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厂安全科,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并存档,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节 事故分类与管理 1、事故类别: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艺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2、管理分工: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调度室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科负责管理,交通事故(厂内)由保卫科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科负责管理,火灾事
故,伤亡事故和爆炸事件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档案。
3、安全科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要将事故情况每月底报送安全科。 第二节 事故
加强事故管理是减少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了做到对事故管理有据可依,根据国家有关事故管理标准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对事故管理做如下规定:
1、事故发生后,单位安全员或事故现场者,必须在十分钟内立即报告安全科和设备技术科,待安全科和有关科室人员看过现场后,方可破坏现场(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隐瞒事故论处,对安全员或单位罚款50元,对隐瞒事故长期不报,经发现核实后,要加倍罚款同时报厂领导从严处理。
2、事故发生后,两天内本单位安全员或负责人将事故的时间、经过,当事人及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科,误一天罚款20元。 3、安全科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及时上报主管经理或上级主管部门。
4、损失超过2000元以上设备的事故,由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安全员、事故当事人、车间级安全员或车间主任,当班调度、设备科包片人和技术科工艺技术员)召开事故分析会,以上人员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元。 5、事故分析会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1).当事人要详细如实地说明事故的全过程,以及本人对事故的认识。
2).班组、车间领导表态。
3).有关科室人员对事故的原因和性质定性。 4).研究制定出防范再发生措施。
6、事故的原因和性质,属设备事故由设备科认定,属工艺操作事故由工艺技术科认定,属其他事故由有关专业人员认定。 7、事故单位制定出防范措施交安全科。
8、安全科写出事故报告,呈报主管经理,批文后落实存档。 9、一般事故由安全科写出事故罚款标准进行处罚,对于重大责任事故,报请厂领导研究处理或者上报法律部门直接处理。 第三节 标准的划定
在企业对于生产中发生的意外损害或破坏统称为事故,事故一般要造成物质的损失或人身伤害,根据我们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生产中严重的未遂事故列为事故范围。 1、造成休工伤一天以上(含一天) 2、单水煤气中|O2|≤0.5 变换气中CO超出指标或造成切气 尾气中H2S≥0.010 CO2≥1.3 精炼气体PPM≥30 3、严重超温或下降 1)变换触媒大于热点±10℃
2)合成触媒大于热点±5℃ 3)甲醇触媒热点温度大于±5℃ 4)严重带水、带液。 5)严重超压:
二出﹥0.9MPa 六出>14MPa 七出>32MPa 6)液位满或无液位。
7)由于超压造成安全阀起跳一次。
8)由于堵管造成大幅减量(3机以上)或局部停车2小时以上。 9)由于工艺指标不合格造成大幅减量(4机以上)。 10)炸防爆板造成大幅减量4机以上。 11)造成被迫全厂停车或局部(下工序停车)。 12)烧电机≥40KW
13)人为操作造成全厂或单系列停车。
14)爆炸、失火。
第四节 事故和不安全因素罚款标准
类别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内容 造成全厂停车4小时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 造成全厂停车一次 触煤超、降温一次 爆炸失火一次 切气一次 压缩机超压一次 氧高一次(以分析室数据为准) PPM高一个数 H2S、CO2高一个数 罚款标准 厂领导研究处理 厂领导研究处理 罚款200元 罚款100元 按直接损失50%罚款 罚款100元 罚款100元 罚款100元 罚款20元 罚款20元 各 类 事 故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CO高一个数 休工伤一人次(依此类推) 设备及部件损坏 带水、带液一次 液位表无液位或满液一次 由于超压、安全阀起跳一次 工艺指标不合格造成大幅减量(4机以上) 由于设备部件损坏影响本工序或下工序(岗位) 造成单系列停车 炸防爆板造成大幅减量(4机以上) 烧电机40KW以上 人为操作责任造成局部停车或全厂停车一次 由于堵管造成大幅减量(3机以上)或局部停车达2小时以上 违章操作 罚款20元 罚款500元 按其维修费用5%罚款 罚款100元 罚款50元 罚款100元 罚款100元 罚款50元 罚款100元 按维修费用5%罚款 罚款50——100元 罚款100元 罚款20元 类别 不 安 全 因 素 其 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 2 3 4 5 6 7 禁火区无证动火 内容 罚款标准 罚款50元 罚款10元 罚款5元 罚款5元 罚款5元 罚款30元 罚款200元 罚款5元 罚款5元 罚款5元 罚款10元 罚款10元 罚款5元 罚款150元 罚款50元 罚款50元 罚款400元 罚款50元 罚款100元 罚款100元 登高进入设备内作业不办理证件 运转设备无防护罩一台 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一次 交叉作业不戴安全帽一次 禁火区发现烟头一个 禁火区发现吸烟一人 电机不接地接零一台 光板闸一块 未包扎电线头一处 不符合要求的临时线一条 围栏不全或不牢固 乙炔筒、氧气瓶与明火三者间距离不够 岗位丢失灭火器一具 岗位损坏或丢失压力表(灭火器)一块 丢失安全带一条(每月底前不还按丢失计) 丢失消防带一条 消防水带接头丢失或损坏一个 丢失消防水枪一支或损坏 非紧急情况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全公司所用消防器材,由厂安全科统一管理,并负责领取和发放。
2、安全科根据厂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供应科报采购计划,供应科必须按计划及时采购所需用的数量和型号。
3、全厂配备的消防器材,如水龙带、灭火器等消防用具,由安全科统一配备到全公司各岗位,并定点存放各岗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凡不是危机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乱拿,不得干与其无关的事。
4、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在岗位上定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所属岗位负责保管,并纳入交接班制,做好交接记录,不得丢失和故意损坏。
5、各处配备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科统一分档,做到摆放整齐,所用岗位要经常保持器材的清理卫生,使用后要及时到安全科更换,以保证器材处于备战状态。
6、消防水带、喷头任何人不经主管经理签条批准,(批条交安全科备案),不得用于消防无关的事,造成后果追究责任。
7、对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岗位有使用保管的权利和义务,岗位工段长或班组长负责整理调换。
8、处罚条例: .
1).供应对所进的消防器材的质量规格负责,规格、质量不符,质检不得验收入库。
2).如无特殊原因,供应没按计划采购,又没向主管领导报告,没进一天,扣供应10元。
3).非紧急情况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罚款100元。
4).灭火器材用与与防火无关的事,如管道置换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岗位每丢失一件灭火器,罚款150元。 6).损坏丢失压力表,喷管等罚款50元。
7).使用后灭火器材,安全科通知调换,而没有及时更换每拖延一星期,罚岗位负责人20元。
8).安全科对全公司的消防器材统一上台帐,并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安全消防工作检查制度
1、公司级检查,每季由主管经理带队,并有安全设备生产等有关科室科长主任及车间负责人参加。
2、周末综合联查,每周六上午9点30分,由生产调度室主任组织,安全科、设备科等及各车间主任参加。、
3、每日由安全设备等专业科室进行检查。
4、检查时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迟到一次罚款10元。 5、检查中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由责任单位单位科长主任当时表态,采取补救措施,安全科对存在的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罚款50——100元。
6、检察中如发现有重大隐患,由安全科写出事故隐患整改请
示报告,交公司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科室、车间、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7、检查结果,每月底由安全科汇总一次,报生产经理办公室进行奖罚。
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标准及办法
一、 组织领导: 公司安全科、生产调度室 二、考核范围:
1、生产岗位实行以工段(包括岗位维修),班组为单位进行考核。
2、清洁车间实行以生产车间为一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三、标准及办法:
实行日检查,周联查,月底总结进行奖励。 (一)清洁车间:
1、以安全科检查结果,调度日考核结果(事故)周末联查结果为依据。
2、定于每星期六上午9:30分由安全科和各车间主任参加联 3、发生事故的车间小时内,未向安全科报告,一切发现取消评比资格,并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文明岗位条件:
1、全月没有任何事故的岗位。
2、连续一个月检查,不合格卫生点小于5个的岗位。
3、上级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卫生点及项目能积极配合并整改,听从指挥及时完成的岗位。
4、岗位工业卫生设施(抽排风、防暑降温,防尘、防毒等),能正常运转,物品保持干净整洁的。 四、奖励的标准
1、清洁车间每月底考评一次,第一名奖300元,第二名奖罚200元,第三名奖杯100元。
2、如果连续保持本名次以上者加奖50—100元。
3、文明岗位每月底考评一次,根据岗位职工人员每人奖款5元。如果连续保持二个月以上的文明岗位,奖给每个岗位嘉奖50—100元。
五、文明岗位标准
1、凡是所管辖的卫生区域内达到地面清洁,无垃圾、无杂草,工具排放整齐、干净、作业场所文明作业。
2、室内达到窗明、地净、六面光,设备达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 3、岗位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整洁。
4、白班室内外地面卫生每天打扫不少于二次,并保持经常性。 5、室内设备、地面卫生要随时打扫、擦洗。
6、岗位生产系统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整、 齐全。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管库人员要学习贯彻有关消防安全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
平。
2、做好夜间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 3、经常进行对易燃物品的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4、仓库保管员必须具备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的条件。
5、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得损坏、挪用或丢失,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搞好库房区域的之明卫生工作,保持清洁干净的环境
分装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分装库房系我公司苯胺、环己胺的成品储存、装卸地,属易燃液体,是我公司防火、防爆的重点区域,也是防火、防爆、防中毒的主管区,因此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储存管理
1、库房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各消火栓、灭火器处要留出通道,严禁圈占,埋压和挪作它用。
2、物品的包装、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变形、泄漏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苯胺、环己胺储存大罐,在高温季节应采取喷淋、冷却措
施。
4、使用过的油面棉棉纱,油手套等沾油易燃物品,以及可燃包装物,要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5、库房内采暖时,要采用水暖,杜绝用电炉明火取暖。 二、装卸管理
1、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罩)。 2、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房停放和修理。 3、装卸产品时,操作人员不应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振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铁桶,必要时要采取消除防静电措施。
4、装卸作业结束后,管库人员要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离人。 三、火源管理
1、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房内外严禁使用明火,如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经批准核实,库房负责人签字方可动火。
四、安全规定
1、库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公司有关安全消防制度。 2、库房一律禁止吸烟和明火,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烟头一个罚款50元。
3、库房人员要维护好所配备的消防、防护器材、设施及用品,
如发现损坏、丢失将按有关制度处罚。
4、运输苯胺、环己胺的车辆,必须首先让其出示有关证件,并检查有无危险标志、阻火器(幅),并不许超装、超载,否则发生事故, 由出库负责人员承担。
5、对库房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隐患,必须向有关领导请示整改,并定出防范措施。
分装库房人员安全职责
1、仓库管理员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储存物品的类别性质及防护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维护好库内的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不得私自动用或损坏,对使用后或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到安全科更换。
3、协助有关科室搞好库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认真执行本公司的有关消防条例制度,
4、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回检查制度。
5、对本公司销售的危险物品,必须检查运输车辆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危险标志,所装物品是否相符等,证件齐全,并做好登记(存档)方可发货。
安全动火制度
1、禁火区内必须办理动火手续,无证不许动火。 2、动火证按动火项目办理。
3、动火中的安全措施有安全员编制,动火负责人落实。
4、动火证只能在审批时间内有效。
5、动火分析人员,必须在动火证上签字,取样要有代表性, 对分析数据负责。
6、动火证有动火人携带,不得转借、涂改和移动动火地点。 7、动火人对没有按要求办理的动火证有权拒绝。
8、凡经批准在动火区内使用明火作业的,必须在下班前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9、发现在禁火区无证动火和违证动火罚款50元。 10、禁火区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范围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及有关规定,企业重大危险源为煤气柜、液氨罐区和甲醇罐区三个重大危险源。
(二)、职责
1、安全科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事故抢险、抢修。
2、生产科负责重大危险源岗位生产工艺的应急处理。 3、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并根据《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应急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管理要求
1、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必须登记建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
2、各专业科室应对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对监控措施进行审查,对监控效果进行评价。
3、生产运行科要按规定的监测周期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检查应做好记录。
4、安全科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5、安全科对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专业技术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6、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场所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对从事重大危险源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8、重大危险源岗位职工要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立即汇报。
(四)、重大危险源登记内容
危险源的名称、地点(用图示表明具体位置)、性质、潜在危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对措施等。
二、气柜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柜主要介质为CO、H2,属危险化学品。根据GB18218-2000
规定,此罐区为主要危险源,为防止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生产过程中岗位操作工要密切注意气柜储气量及限位。保证报警装置灵敏准确,并经常检查水封溢流情况以防断水造成事故。
2、气柜检修时需用贫气(CO+H2≤8%,O2<1%置换合格加盲板与生产系统隔绝后,方可打开放空阀或人孔。在确认放空阀畅通后才能缓慢放水,控制放水速度以防气柜抽瘪。
3、大检修后开车需用贫气置换合格后才能送入变换气。严禁用变换气置换气柜中的空气。
4、气柜设置醒目的禁火、禁烟警示标志。配备必需的消防、防护器材。
5、严格控制火源。气柜检修动火进容器,要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及容器内安全作业规定,办证作业。动火过程中要有专人看管,进容器专人看护,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6、加强巡查,做好查漏工作。实行定人、定时、定区域、定责任管理。保证每一个环节责任到人,气柜水封操作应两人同行,并戴好防毒面具。一人操作、一个监护,以防中毒。
7、检查
7.1气柜主体钢板无腐蚀,楼梯、平台及护栏无损坏,导轮、导轨无卡死。
7.2气柜避雷针装置完整,对地电阻合格。
7.3气柜自动放空管畅通,无堵,无损。 7.4气柜进出口水封无堵塞。
7.5气柜煤气进口氧含量自动报警是否灵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三、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负责合成岗位生产的液氨的计量、储存、输送工作;维持氨加工和氨生产的气氨、液氨的平衡,制备氨水;配合充装站操作工装卸液氨。
2、正常操作时注意的工艺变化: 2.1各液氨储罐的液位变化。 2.2各种压力的变化。 2.3蒸发器的工作状况。
2.4氨水槽液位的变化以及氨水浓度、各氨水泵的运转情况。 2.5各设备、管道、阀门的泄漏情况。 2.6各仪表、电气的使用状况。 2.7及时倒换液氨储槽。
2.8液氨库存的变化情况,每班至少全面核对三次。 2.9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或上报。 3、安全规章制度
3.1操作人员在日常操作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艺指标,按操作规程操作。
3.2操作工坚守岗位,不得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
3.3及时、准确地填写岗位记录,将本班一切异常情况及原因详细向下班人员交待或记入操作记录中,不得隐瞒事故。
3.4按时巡检,发现事故隐患后立即上报,及时排除,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3.5操作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熟练操作技术,熟悉各阀门、设备的具体位置以及内部介质,发生事故时要沉着,不可慌张,要注意自身保护,做到能自救、互救。
3.6操作工操作调节时,如果有可能影响到其他工序的生产时,要通知调度并经其允许后方可操作。
3.7对上级下达的指令要认真执行,如果显着违反操作规程并有可能酿成事故的,可拒不执行并迅速越级上报。
3.8日常加强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等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3.9事故状态下,立即要求停止范围内的其他作业,并请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3.10严格动火制度,防止违章作业。
3.11经常和有关工序保持联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液氨产量及支出状况,如有异常,立即联系车间或调度查找原因。
3.12新工人和实习人员服从岗位操作工的领导,不准乱动设备,自行操作,学徒期满,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独立操作。
3.13对仪表、电气设备经常检查,出现问题及时联系修理或更换。
3.14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岗位上配置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牢记其放置位置。
3.15岗位上配备各种防护器材,如防护服、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各种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以上器材由车间安全员定期负责检查、更换。
3.16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本岗位,当发现可疑人员时,应立即勒令其离开或报告车间领导及保卫科。
3.17车间安全员定期对岗位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 3.18车间每周安全检查将氨罐岗位作为重点,查出的隐患立即安排整改。
3.19岗位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四、甲醇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负责甲醇车间生产的甲醇的计量、储存、输送工作;配合充装站操作工装卸甲醇。
2、正常操作时注意的工艺变化: 2.1甲醇储罐的液位变化。 2.2各种压力的变化。 2.3甲醇泵的运转情况。
2.5各设备、管道、阀门的泄漏情况。 2.6各仪表、电气的使用状况。
2.7甲醇库存的变化情况,每班至少全面核对三次。
2.9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或上报。 3、安全规章制度
3.1操作人员在日常操作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艺指标,按操作规程操作。
3.2操作工坚守岗位,不得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 3.3及时、准确地填写岗位记录,将本班一切异常情况及原因详细向下班人员交待或记入操作记录中,不得隐瞒事故。
3.4按时巡检,发现事故隐患后立即上报,及时排除,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3.5操作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熟练操作技术,熟悉各阀门、设备的具体位置以及内部介质,发生事故时要沉着,不可慌张,要注意自身保护,做到能自救、互救。
3.6操作工操作调节时,如果有可能影响到其他工序的生产时,要通知调度并经其允许后方可操作。
3.7对上级下达的指令要认真执行,如果显着违反操作规程并有可能酿成事故的,可拒不执行并迅速越级上报。
3.8日常加强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等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3.9事故状态下,立即要求停止范围内的其他作业,并请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3.10严格动火制度,防止违章作业。
3.11经常和有关工序保持联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液氨产量
及支出状况,如有异常,立即联系车间或调度查找原因。
3.12新工人和实习人员服从岗位操作工的领导,不准乱动设备,自行操作,学徒期满,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独立操作。
3.13对仪表、电气设备经常检查,出现问题及时联系修理或更换。
3.14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岗位上配置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牢记其放置位置。
3.15岗位上配备各种防护器材,如防护服、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各种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以上器材由车间安全员定期负责检查、更换。
3.16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本岗位,当发现可疑人员时,应立即勒令其离开或报告车间领导及保卫科。
3.17车间安全员定期对岗位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 3.18车间每周安全检查将甲醇罐岗位作为重点,查出的隐患立即安排整改。
3.19岗位发生甲醇泄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新建 改建 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费用筹措及时、到
位,根据《安全生产法》并依据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投入资金专户,专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投入费用逐月提取,提取标准以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全年费用总额提取标准: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提取,即提取40万元;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2%提取;1亿元以上部分,按0.5%提取。
三、安全费用按计划列入生产成本,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安全费用的使用。支出时必须经安全助理初审后,由安委会主任审批。
四、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3、安全设施,如: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设施、防噪声和粉尘设施、防灼伤冲淋设施、员工洗浴和休息设施、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安全风险抵押金。 6、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7、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
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9、为从业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用。
10、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支出的经济赔偿、抚慰金等。 11、其它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而发生的费用。
防汛管理制度
1、每年5月20日前,对年度防汛抗洪工作作出安排,对防汛抢险队伍落实人员、组织责任。
2、供应科、仓库须在汛期来临前准备好防汛所需必要物资。 3、安全科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特别是做好电器和高耸设备防雷击、防倒塌的检查,确保安全。
4、基建科要对地沟排水情况进行检查维护,保证雨季排水通畅。
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有关管理事项。
2、职责
安全科负责编制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生产车间负责在产品包装上拴挂或粘贴安全标签。 销售科负责向用户提供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管理内容
3.1安全科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的要求,正确编写安全技术说明书,对危险化学品的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露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说明,文字表达要简捷、明了,通俗易懂,数字资料要准确可靠,系统全面。
3.2安全科按《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的要求设计产品安全标签,以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已警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和处置。
3.3安全标签应粘贴、拴挂或喷印在产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
3.4销售科在交付产品时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作为为用户的一种服务随产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户了解化学品的有关危害,使用时能进行自主防护,起到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化学事故的作用。
3.5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每五年更新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由质管办及时修订、更改安全标签。在有关信息发布后半年内,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3.6安全科负责向企业内有关单位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样本。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应急措施、《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等。
本规程适用于企业受限空间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在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随后下列标准的所有修改,在使用本规程时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 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 Z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12331-90 有毒作业分级?
GBZ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1251.1- 89 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 GB/T19670-2005 机械安全?防止意外启动
GB?3883.1-9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GB?16556—1996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GB 3836.1- 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 3836.2- 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第2部分 防爆型“d”
GB/T 3805-1993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HG23011-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3-1999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8–1999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2–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3.1 化工受限空间
化工受限空间是指在化工企业存在下列潜在危险、危害因素的空间,包括:
3.2 化工受限空间作业
化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化工受限空间内部进行的作业。 4 作业前准备
4.1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识别应当由具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分析识别,按照下列(但不限于)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
4.1.1 受限空间内结构是否复杂、狭窄等,是否存在分隔、斜坡、其他复杂结构,是否导致限制作业,是否存在机械伤害等;
4.1.2 空间内是否存在机械动能设备,是否能够有效锁定或者连锁;
4.1.3 空间内部是否存在酸碱、腐蚀性化学品或者其蒸气; 4.1.4 是否存在可燃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或者其蒸气; 4.1.5 空间与外部的物质连接是否有效隔绝;
4.1.6 作业照明条件是否达到要求;
4.1.7 是否存在高热、高湿,导致作业人员疲劳现象; 4.1.9 是否会存在交叉作业现象 4.2 验证或者判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
4.2.2 对于已经判定的危险有害因素,要根据工艺、装置构造、存在的化学品等进行核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强弱;必要时,要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来核验受限空间内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并会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危险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
4.3对各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集中分析,制定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程序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4.4明确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必要时,要制定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看护人员、救援人员的作业细则。
4.5 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可行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安全先进的通讯工具协助。
4.6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4.6.2 作业主管部门要编制安全作业方案,并根据作业方案在证上填写简要作业程序和内容,作业方案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
4.6.3 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危险有害因素,简明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4.6.4 作业方案中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涉及到其他部门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根据方案和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要求予以落实,并在
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
4.6.5 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经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业许可证提交厂级安全负责人审批。批准后的作业许可证交由安全主管部门管理。
4.7 所有参与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 须明确在作业中的工作职责,掌握安全作业知识和技能、信息沟通方式、应急救援方案、防护用品使用和要求等;
4.8 根据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物资(包括应急药品)的有效性、充分性等;
4.9 安全隔绝
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4.9.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必须登记,必要时进行编号。
4.9.2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10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10.1 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物质有关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4.10.3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
4.10.4 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钟。
4.10.5 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
4.10.6 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
5 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 5.1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5.1.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
5.1.2 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
5.1.3 作业时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30~50立方每小时。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1.4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
5.2 定时监测
5.2.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
5.2.2 采集的分析样品要有代表性,应保留在气体取样器内并至少保留4小时甚至直至作业结束。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其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GB Z2-2002规定。
5.2.3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同时取消作业证;作业现场经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其结果符合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后,须重新开具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
5.2.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逐项登记;完成作业离开有限空间时,应清点作业工具、材料的数量并全部带出,不准留在有限空间。
5.2.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5.3 照明和防护措施
5.3.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3.1.1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条件可以使用长管压缩空气呼吸器。
5.3.1.2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电器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穿戴防静电等防护服装。
5.3.1.3 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穿
防腐鞋。
5.3.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5.3.3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3.4 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5.3.5 带有未加防护的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5.4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5.4.1 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5.4.2 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5.4.3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不得使用卷扬
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5.4.4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5.4.5 有限空间外要备有必要的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物资。
5.5 监护
5.5.1??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5.5.1.1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5.5.1.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须阻止作业。
5.5.1.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人数,并与作业人员验证或者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5.1.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5.5.1.5.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5.5.2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在空间外显眼位置悬挂安全作业
警示牌。
5.5.3??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确保通畅的作业联络方式。
5.5.4 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系上安全绳,以便紧急时被拖曳施救。
5.5.5 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救护人员确保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抢救。
6 应急措施
6.1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作业前的安全分析评估,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
6.2 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确定应急响应组织。 6.3 明确信息沟通方式方法。
6.4 应急物资的准备。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准备充分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物品,并再次验证其有效性和充分性。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鞋、作业服、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心肺复苏器等,对于可能接触到酸碱的作业应先准备好大量的水,或者检查确认冲淋洗眼设施的完好。必要时,作业前应模拟演练应急预案。
6.5 应急响应发生时必须以人的生命安全第一原则实施应急措施。
7《有限空间作业证》的管理
7.1??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证》。 7.2?《有限空间作业证》由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7.3?《有限空间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7.4在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7.5在有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证》。 7.6 作业人员须持有审批的《有限空间作业证》和其他作业许可证后方准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7.7 有限空间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或者出现异常情况,需重新按照程序处理作业现场并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证》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8??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清理材料、工具等,经确认无误后,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7.9??作业主管人员须由现场监护人员或者安全主管部门人员陪同进行现场验证确认安全并签字。
7.10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12小时,超过时限需重新办理作业证。
晋州市鑫海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版本号: C 编 号: XHHG-AQK-01-2008 审 核: 罗洪强 批 准: 王丙强
2008年5月15日修订 2008年5月18日实施
目 录
一.总 则 …………………………………………………………1 二.安全生产职责 …………………………………………………1 三. 安全教育 ……………………………………………………18 四.安全作业证……………………………………………………20 五.工艺操作………………………………………………………22 六、防火与防爆……………………………………………………24 七、危险物品………………………………………………………28 八、物资储存………………………………………………………32 九、电器安全………………………………………………………33 十、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35 十一、检修…………………………………………………………38 十二、防尘防毒……………………………………………………43 十三.安全检查……………………………………………………45 十四、事故管理制度………………………………………………47 十五.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2 十六、安全消防工作检查制度……………………………………54 十七、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标准及办法…………………………54 十八、仓库安全管理制度…………………………………………56 十九、分装库房安全管理制度……………………………………56 二十、分装库房人员安全职责……………………………………58 二十一、安全动火制度……………………………………………59 二十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59 二十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66 二十四、安全投入费用保障制度…………………………………67 二十五、防汛管理制度 ………………………………………… 68
签 发 令
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于2008年5月15日修订完毕,现予
以批准发布,自2008年5月18日开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导我们搞好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各部门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并执行。
签发人: 200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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