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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的若干规定

2023-11-25 来源:步旅网


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的若干规定

为了满足社会对人才知识结构多元化的需求,培养工程复合型应用人才,学校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辅修专业”教育。具体规定如下:

一、凡必修课经重修后全部合格,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确有余力的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二、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统一时间内按照教务处颁布的辅修专业目录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对申报学生审查合格后,由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协调、审批,并通知学生本人到所修辅修专业所属学院报到注册。

三、每个辅修专业的培养计划,除包括该专业的主干课程外,还应设立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完成一个小论文或小设计,总学分原则上为 30学分以上。

四、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弹性学制内完成学业。

五、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若培养计划中某门课程的教学要求高于主修专业的同一课程,学生可书面申请免修主修专业的该门课程,经教务处审批后,主修专业所属学院承认该门课程成绩,并记入学生主修专业成绩档案。若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中某门课程的教学要求高于辅修专业的同一课程,学生也可在办理同样手续后申请免修,辅修专业所属学院承认该门课程成绩,并记入辅修专业成绩档案。但在上述后一种情况下,辅修专业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六、辅修专业实行课程班的形式组织教学,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双休日上课。

七、辅修专业培养计划的实施由教务处宏观管理,由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组织实施并负责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师的聘任及日常教学管理。

八、辅修专业的课程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程考试的组织、要求与主修课程相同,一般于主修专业理论课考试结束后进行。

九、在辅修期间,必修课有两门课程正考不及格,应终止其辅修,取消其辅修资格。辅修课不及格者,必须重修该课程。十、学生在校期间,修满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所含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教务处发给辅修专业合格证书。未修满辅修专业规定学分者,其已取得的学分,作为其主修专业的选修课成绩记入本人学习档案,并可冲抵主修专业规定的相关选修课学分。

十一、学生接到辅修专业通知后,按选课学分缴纳学费。辅修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停止学习,已缴费用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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