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聚氨酯阻燃等级

2022-07-14 来源:步旅网
。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06—93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 GB/T 2408—80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水平燃烧法. GB/T 4609—84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垂直燃烧法 GB/T 5454—85 纺织织物 燃烧性能测定 氧指数法 GB/T 5455—85 纺织织物 阻燃性能测定 垂直法 GB/T 5464—85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 8332—87 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水平燃烧法 GB/T 8333—87 硬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垂直燃烧法 GB/T 8625—88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 GB/T 8626—88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GB/T 8627—88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 8629—88 纺织品试验时采用的家庭洗涤及干燥程序 GB/T 11785—89 铺地材料临界辐射通量的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T14402—93 建筑材料燃烧热值试验方法

GB/T 14403—93 建筑材料燃烧释放热量试验方法

3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级别和名称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级别和名称见表1。

表1 燃烧性能的级别和名称 级别 名称 A 不燃材料 B1 难燃材料 B2 可燃材料 B3 易燃材料

4 不燃类材料(A级) 4.1 A级匀质材料

按GB/T 5464进行测试,其燃烧性能应达到: a)炉内平均温升不超过50℃;

b)试样平均持续燃烧时间不超过20s; c)试样平均质量损失率不超过50%。 4.2 A级复合(夹芯)材料

达到下述各项要求的材料,其燃烧性能定为A级。

a)按GB/T 8625进行测试,每组试件的平均剩余长度≥35 cm(其中任一试件的剩余长度>20cm),且每次测试的平均烟气温度峰值≤125℃,试件背面无任何燃烧现象; b)按GB/T 8627进行测试,其烟密度等级(SDR)≤15;

c)按GB/T 14402和GB/T 14403进行测试,其材料热值≤4.2MJ/kg,且试件单位面积的热释放量≤

2

16.8MJ/m;

d)材料燃烧烟气毒性的全不致死浓度LCo≥25mg/L。

5 可燃类材料(B级) 5.1 B1级材料

达到下述各项要求的材料,其燃烧性能定为B1级。

a)按GB/T 8626进行测试,其燃烧性能应达到GB/T 8626所规定的指标,且不允许有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的现象;

b)按GB/T 8625进行测试,每组试件的平均剩余长度≥15 cm(其中任一试件的剩余长度>0cm),且每次测试的平均烟气温度峰值≤200℃;

c)按GB/T 8627进行测试,其烟密度等级(SDR)≤75。 5.2 B2级材料

按GB/T 8626进行测试,其燃烧性能应达到GB/T 8626所规定的指标,且不允许有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的现象。

-可编辑修改-

5.3 B3级材料

不属于B1和B2级的可燃类建筑材料,其燃烧性能定为B3级。

6 对某些特定用途材料的特别规定

本标准对于铺地材料、窗帘幕布类纺织物材料、电线电缆套管类塑料材料及用于管道隔热保温的泡沫塑料,根据其使用场合,规定了下述相应的检验方法以确定其燃烧性能的级别。

上述材料若作为墙面或吊顶材料使用时,仍应按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进行检验和分级。 6.1 铺地材料

铺地材料燃烧性能的分级见表2。

表2 铺地材料燃烧性能的分级 检验方法 判定指标 燃烧性能级别 2GB/T 11785 临界辐射通量≥0.45W/cm B1 2GB/T 11785 临界辐射通量≥0.22W/cm B2

6.2 窗帘幕布类纺织物材料

6.2.1 窗帘幕布类纺织物材料燃烧性能的分级见表3。

表3 窗帘幕布类纺织物材料燃烧性能的分级 检验方法 判定指标 燃烧性能级别 a)损毁长度≤150mm b)续燃时间≤5s; B1 c)阴燃时间≤5s; d)氧指数≥32 GB/T 5454 GB/T 5455 a)损毁长度≤200mm b)续燃时间≤15s; B2 c)阴燃时间≤10s; d)氧指数≥26

6.2.2 已进行永久性防火处理的窗帘幕布类纺织物,在进行燃烧性能试验前,应按GB/T 8629所规定的方法对试样进行洗涤和干燥处理。织物洗涤程序宜用编号为5A的程序,干燥宜用烘箱干燥法。对该类纺织物的燃烧性能等级应加注标记“可洗涤”。 6.3 电线电缆套管类塑料材料

电线电缆套管类塑料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见表4。同种材质而厚度不同的电线电缆套管类材料,若其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的材料的燃烧性能同时满足表4中某一等级的要求,则其中间厚度的材料也可确认为该等级。不能同时满足时,则应以最不利的数值作为分级的依据。

表4 电线电缆套管类塑料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 材料类型 检验方法 判定指标 燃烧性能级别 GB/T 2406 a)氧指数≥32, GB/T 2408 b)达到GB/T 2408—80/Ⅰ级: B1 GB/T 8627 c)烟密度等级(SDR)≤75 热塑性塑料 GB/T 2406 a)氧指数≥26, B2 GB/T 2408 b)达到GB/T 2408—80/Ⅱ级 GB/T 2406 a)氧指数≥32, GB/T 4609 b)达到FV-0级, B1 GB/T 8627 c)烟密度等级(SDR)≤75 热固性塑料 GB/T 2406 a)氧指数≥26, B2 GB/T 4609 b)达到FV—Ⅰ级

6.4 管道隔热保温用泡沫塑料

对表面有保护层的泡沫塑料制品,其燃烧性能应按第5章的要求进行判定。对表面无保护层的泡沫塑料制品,其燃烧性能的分级见表5。同种材质而厚度不同的泡沫塑料制品,若其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的材料的燃烧性能同时满足表5中某一等级的要求,则其中间厚度的材料也可确认为该等级。不能同时满足时,则应以最不利的数值作为分级的依据。

-可编辑修改-

检验方法 GB/T 2406 GB/T 8333 GB/T 8627 GB/T 2406 GB/T 8332 表5 管道隔热保温用泡沫塑料燃烧性能的分级 判 定 指 标 燃烧性能级别 a)氧指数≥32; b)平均燃烧时间≤30s,平均燃烧高度≤250mm B1 c)烟密度等级(SDR)≤75 a)氧指数≥26; B2 b)平均燃烧时间≤90s,平均燃烧范围≤50mm

7 对复合材料、表面涂层材料等的特别规定

7.1 对定型生产的复合型建筑材料,不论其厚度如何,也不管以何种工艺生产,均应以定型产品进行燃烧特性检验,并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7.2 对在现场以喷涂、粘贴或其他方法附加于内装饰基材表面的涂层或其他饰面层(如壁纸),其厚度≤

2

0.6mm或单位面积质量≤300g/m,可不考虑饰面层对其基材燃烧特性及分级的影响。若饰面层厚度超过0.6mm或饰面对基材燃烧特性有明显影响时,应将饰面连同基材一并制取成试样进行试验,作出整体综合评价。

7.3 对表面进行防火处理的材料,其燃烧性能分级应以处理后的材料进行试验和评定。对防火涂料以及阻燃剂的性能,可依照其相关标准进行试验和评价。这种试验和评价不是本分级标准的基础和依据,但可以作为其燃烧特性分级综合评价的参考。

8 燃烧性能分级标志

8.1 依照本标准进行检验并符合其规定和要求的建筑材料,可根据其相应的燃烧性能级别冠以下列标志: GB 8624 A GB 8624 B1 GB 8624 B2 GB 8624 B3

8.2 对于按第6章特别规定进行燃烧性能分级的材料,应在其标志级别之后,在括号内注明其材料名称。如GB 8624 B1级(铺地材料)、GB 8624 B2级(热塑性塑料)等。

-可编辑修改-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可编辑修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