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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R(2002-03)7

2024-01-03 来源:步旅网
FCR(2002-03)7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2002年4月26日

總目90-勞工處

分目000運作開支

分目700一般其他非經常開支新項目「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

請各委員批准-(a)

開立為數4億元的新承擔額,以便由2002-03年度起推行為期兩年的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以及把勞工處2002-03年度常額編制內所有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提高1,610,040元,即由663,493,000元增至665,103,040元,以便提升三個非首長級職位的職級,以協助執行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

(b)

問題

勞工市場疲弱,對青少年的影響特別大,以致青少年的失業率偏高。

建議

2.教育統籌局局長建議開立為數4億元的新承擔額,以便勞工處由2002年7月起,推行為期兩年的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目的是在勞工市場需求放緩的情況下,提高青少年的就業能力。

FCR(2002-03)7第2頁

理由

就業困難

3.政府一向致力提高青少年的就業能力。在勞工市場需求放緩時,職業技能和工作經驗有限的青少年,往往更難找到工作。在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期間,年齡介乎15至24歲的青少年的失業率達到12.3%,而整體失業率則為6.8%。在這段期間,既非在學亦非就業的青少年有79 700人。年青求職者,特別是初次求職者,愈來愈難找到工作。他們賦閒愈久,便愈難投入/重投勞工市場。

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

4.為加強失業青少年的就業能力,我們建議推行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讓他們汲取工作經驗和接受與工作有關的培訓。這項計劃會由勞工處負責執行,為期兩年。因應目前的經濟環境和勞工市場需求放緩的情況,我們以有時限的形式推行這項計劃。我們的目標是在兩年期內,提供約共10 000個見習名額,讓15至24歲未達學位程度的青少年接受在職培訓。

僱主的責任和所獲的培訓津貼5.參與這項計劃的僱主須按行業性質,為學員提供為期六個月至一年的在職培訓。僱主須列明在職培訓的內容,並說明他們期望學員在接受培訓期內可掌握的技能。學員在接受培訓期間會受僱於僱主。學員順利完成見習培訓後,會獲僱主頒發證書,證書上會註明學員所達到的技能水平和受僱期。

6.為學員提供見習工作的僱主可按月獲發培訓津貼,每名學員的津貼額為2,000元,而僱主須按見習工作性質支付薪金予學員。此外,僱主亦須承諾在學員見習期間,不會以學員取代現有員工。僱主須委派一名導師,在見習期內指導學員。勞工處會為這些導師提供適當的培訓。如有需要,僱主須安排學員放假,以便他們修讀下文第7段所述的日間部分時間給假訓練課程。

FCR(2002-03)7第3頁

為學員提供有關的培訓7.參加計劃的青少年如沒有接受過有關溝通和人際關係技巧的訓練,我們會要求他們修讀一個短期的導引課程,學習這方面的技巧,為接受見習工作和在職訓練做好準備。當局為他們安排見習工作後,會鼓勵他們在見習期間修讀合適的課程,藉以取得職業資格。學員如考試合格,或修讀訓練課程的出席率達90%,可獲發還課程費用和考試費用,每名學員可獲發還的金額上限合共為4,000元。

個案處理8.為確保青少年能從這項計劃受惠,我們除了為他們安排見習工作之外,還會為他們提供支援服務。我們會請非政府機構協助安排註冊社會工作者擔任個案經理,為參加這項計劃的青少年提供協助。個案經理的工作之一,是按學員的興趣、能力和對事業的抱負,以及見習空缺的工作性質和要求,為學員選配合適的見習工作。勞工處會與個案經理緊密合作,安排有關的僱主約見學員。學員獲安排見習工作後,個案經理會定期為他們提供支援和輔導,並確保學員獲得適當的培訓。這些措施有助維持學員的學習興趣,並可確保他們從這項計劃中獲益。

9.勞工處會為個案經理提供培訓課程,協助他們為學員提供服務。當局會就個案處理訂定服務標準,確保學員得到適切和優質的服務。

取錄學員10.我們假設會有15 000名青少年參加計劃,而我們的目標是在兩年內安排10 000份見習工作。

評估計劃成效11.當局會盡早設立評估制度,以期以更科學化和更有系統的方法評估計劃的成效,並可在計劃推行期間作出所需的改善。構思中的評估制度,是由當局與參加計劃的非政府機構共同訂定多項不同的成效指標。此外,還會進行縱向調查,以探討計劃對學員的長遠影響,並藉此搜集其他相關資料,供制定和檢討青少年發展、培訓和就業政策時作參考之用。

FCR(2002-03)7第4頁

與展翅計劃互相配合

12.政府自1999年起推行展翅計劃,主要為年齡介乎15至19歲的年青離校生提供培訓。這項計劃提供全面的培訓,涵蓋單元培訓、實習訓練和提供資助在職培訓的機會。這項計劃與擬議的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有所不同,後者重為學員提供深入的在職培訓,並鼓勵他們修讀職外訓練課程,以便取得職業資格。雖然兩項計劃各有不同的重點,但我們會在未來兩年暫停展翅計劃下的在職培訓環節,並安排展翅計劃的學員接受擬議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的在職培訓。這項安排有助加強協調這兩項計劃,並可提高成本效益。

行政支援

13.勞工處會設立一個專責辦事處,以推行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該處需增聘臨時員工和調配現有人員,為這個辦事處提供所需的支援。該處建議開設三個屬非首長級職級的職位,包括一個高級勞工事務主任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值為1,034,400元)和兩個勞工事務主任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為1,516,680元),並刪除三個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為941,040元),以作抵銷。出任新設職位的人員負責監督這項計劃的運作情況。勞工處難以抽調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和勞工事務主任級別的人員負責這項計劃,因為該處其他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和勞工事務主任的工作已非常繁重,無法分身監督這項計劃的實施情況。如委員批准提高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的建議,勞工處會按部門編制委員會的審理程序,開設這三個非首長級職位。上述職位會在這項計劃結束後撤銷。不過,如情況許可,這些職位亦會提早在計劃結束前撤銷。

對財政的影響

14.實施這項建議所需增加的非經常開支總額為4億元,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2002-0371

2003-04185

2004-05134

2005-0610

總計400

FCR(2002-03)7第5頁

附件

15.上述開支是用以向僱主發放培訓津貼、為學員提供導引課程、為導師和個案經理提供培訓、為學員提供輔導和跟進支援服務,以及發還訓練課程費用和考試費用予學員。有關開支還包括宣傳和行政方面的費用。儘管這項計劃的目標是在未來兩年招收學員,但我們估計有關的開支會分布四年支付,這是考慮到倘有學員在2004年年中臨近計劃的兩年期結束前才獲安排見習工作,而學員的見習期最多可長達12個月,則當局便有需要在2005-06年度支付有關費用。詳細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16.估計這項建議在2002-03年度所需的開支為7,100萬元。如委員批准有關建議,我們會在總目106「雜項服務」分目251「額外承擔」項下刪除一筆數額相等的款項,以抵銷2002-03年度所需的撥款。至於以後各個年度所需的開支,則會在有關財政年度的預算草案內預留撥款支付。

背景資料

17.財政司司長在2002-03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詞中公布,政府已預留4億元,推行一個為期兩年的見習就業計劃,為約10 000名15至24歲未達學位程度的青少年提供在職培訓。

18.我們已在2002年4月18日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簡介擬議計劃。議員普遍支持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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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局2002年4月

FCR(2002-03)7附件

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預算費用分項數字

項目

2002-03

為獲安排見習工作的學員提供培訓津貼、發還課程和考試費用

為學員(包括加入計劃但最終未獲安排見習工作的學員)提供導引課程,以及輔導和跟進服務

為導師和個案經理提供培訓宣傳和推廣工作調查、檢討和評估工作

行政、員工和一般費用應急費用總計

34

財政年度(百萬元)2003-04134

2004-05106

2005-06

6

總計(百萬元)280

92418253

24217371

231165185

-1144134

--11-10

4853812400

註:a)在估計以上費用時,我們作出下述假設-

˙會有15 000名青少年參加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其中10 000名會

獲安排見習工作

FCR(2002-03)7附件第2頁

˙有10 000名學員獲安排見習工作,為期12個月,僱主聘用每名學

員均可按月獲發2,000元培訓津貼˙發還課程和考試費用給10 000名獲安排見習工作的學員,每名學

員的數額約為4,000元˙為10 000名學員提供導引課程,每個學額所需的平均費用為

1,500元(假設其餘5 000名加入計劃的青少年已根據展翅計劃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舉辦的計劃接受類似培訓)˙當局根據計劃招收15 000名青少年,每名青少年的平均輔導費用

為2,500元˙為2 000名導師提供培訓課程,每個名額所需的平均費用為

1,000元;為500名個案經理提供培訓課程,每個名額所需的平均費用為4,000元˙當局會通過提升現有職位,開設㆔個有時限的公務員職位,亦會聘用

30名非公務員合約人員。有關公務員的費用會在分目000「運作開支」項下顯示。b)

在推行計劃期間,招收的學員名額或獲安排見習工作的學員名額可能會有增加,因此有需要在預算內預留應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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