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供的资料
1、(原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施工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工程提供);
3、承发包合同(对已确定分包单位的还应提交分包合同 );
4、监理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工程提供)、监理合同 ;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土地使用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证明或对建设单位支付和履约的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仅需提供财政拨款证明文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的证明文件;
9、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10、余泥渣土排放证;
11、监理单位总监的注册证书、资格证、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或安全主任的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及上述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2、(原件)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框架图(包括人员分工、职务等内容),注册安全主任、安全员证书;
13、(原件)特种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电工、焊工等)列表;
14、(原件)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
15、(原件)监理单位项目人员名册;
16、(原件)安全措施费用计划;
17、(原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A4纸清晰打印);
18、(原件)临时设施搭建情况说明表;
19、(原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
20、(原件)施工进度计划;
21、(原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
22、(原件)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列表(包括型号、数量等内容);
23、(原件)劳动保险统筹金缴纳凭证;
2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据;
25、印花税收据。
26、安全生产许可证。
(只作参考,具体当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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