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承诺函
致XXXX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承诺在参与贵公司正在进行的引入战略投资者(下称本项目)的过程中,严守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一、保密信息指贵公司向我公司提供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被贵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我公司承诺妥善保管保密信息,未经贵公司允许,不得向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披露该等信息,亦不会将该等信息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三、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
1. 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2. 在没有违背承诺函的情况下,已经成为公众普遍可以获得的信息;
3. 从贵公司处获知信息之前,已经被我公司合法掌握之信息;
4. 我公司合法、独立地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我公司无法合理判断第三方对贵公司承担了保密义务;
5. 由我公司或我公司关联方合法独立开发的信息;
6. 经贵公司同意予以披露的信息。
四、根据有关的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证券/金融监管机关等有权机关之要求,或者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行政规章的要求,我公司须作的披露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五、如我公司违反本函规定的保密义务且给贵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函自我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保密期限为生效之日起1年。
七、本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顺致商祺!
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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