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景观石刻字施工合同 项 目 名 称:景观石刻字施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 订 时 间:2013年9月9日 签 订 地 点:
有 效 期 限:2013年9月9日至工程款支付完毕 第 1 页 共 2 页 合同编号:
景观石刻字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在xxx刻xxx区标志、“xxx”及英文字“xxx”。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提供水电(电源要到工地区内)和一个小台子。 2、乙方文明操作。
3、乙方按甲方要求制作(刻字效果图附后)。 4、刻字金额为壹万元整(含税)。 5、开工后35天内完工。
6、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星期内付清刻字款。
7、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银行账号: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2013年9月9日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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