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为了确保成都地铁天府广场南渡线及暗挖试验段工程项目安全施工,预防突发性安全事故,或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防范事故进一步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本工程自身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2 危险源预测:
针对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本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
2.1隧道坍方事故; 2.2火灾;
2.3突发治安事故。
3 控制程序:
3.1对以上安全事故首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2一旦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救护处理;
3.3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 3.4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方案,防止今后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预案原则
4.1加强安全组织机构,精心编制施组方案,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施工安全创造条件;
4.2加强职工的安全学习,提高职工的自身防护意识,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
4.3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预案,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并将安全事故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
5 安全组织机构 5.1安全保障体系
项目部建立以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全员参与的安全保障体系。
\\ 支工程部 () 安全质量部 () 经营财务部 () 办公室 () 项目经理() 总工程师() 1工区 2工区 开 挖 班 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框图 5.2项目部成立紧急安全事故指挥机构
5.2.1为加强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
总指挥 护 班 衬 砌 班 运输 班 钢 构 安 设 班 机电安装 班 开 挖 班 支护班 衬 砌 班 运 输 班 钢构安设班 机 电 安 装 班 副指挥 副指挥 1工区指挥 2工区指挥 紧急安全事故指挥领导机构
理为首的安全领导机构和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小组,在处理安全紧急事故时,领导小组有权调动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源。
当总指挥不在时,依次由副总指挥、副指挥、工区指挥行使总指挥权力。
5.2.2安全事故调查分析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5.3安全事故调查分析领导小组职责 5.3.1正常生产时:
(1)组织检查、督促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会议; (3)组织紧急安全事故处理演练。 5.3.2发生紧急安全事故时:
(1)启动紧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抢险救灾; (2)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小损失; (3)组织事故评审,确定事故性质;
(4)对一般安全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定责任人进行处理;
(5)对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协助上级机关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分析,贯彻执行上级调查小组的处理方案。
6 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6.1隧道坍塌事故 6.1.1预案背景
进口高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和隧道软弱围岩段施工是沙坝电站引水隧洞施工中的重点和难点,边坡及隧洞地质条件差,围岩严重风化软弱,易发生坍方等安全事故。因此,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控制,保障该段施工安全,特制定施工紧急安全事故预案,促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1.2安全保障措施 (1)施工技术措施:
①洞口段开挖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
②开挖应坚持逐段逐步开挖的原则; ③支护应坚持及时支护的原则。 (2)施工场地安全标志及围护措施:
①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 ②在既有道路通向施工现场的交叉路口设立标志,以提醒车辆及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③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3)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①严格按照技术交底钻孔、装药、爆破,严格控制装药量,钻孔与装药不能平行作业,禁止钻残眼; ②爆破后专人找顶,清除危石。 (4)安全学习措施:
①所有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②工区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并保存相应记录;
③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且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
(5)安全检查措施:
①工班每天召开安全生产交班会,由工区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并形成记录;
②每周项目部召开安全生产碰头会,对本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根据下周工作安排布置安全防范措施;
③每月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④现场安全员应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6.1.3安全资源配置措施
(1)施工现场配置具备安全资质,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专职安全员;
(2)对施工机械和车辆建立检查维修制度,确保机况良好; (3)现场准备足够的方木、工字钢等工程防护应急材料。 6.1.3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报告:事故发现人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启动预案: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安全事故类型,启动相应紧急预
案。
(3)分析事故原因:从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落实等方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4)加强防范措施:本着“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进行处理不放过、当事人得不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来处理安全事故,并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找出工作中的失误,加强防范,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1.4安全紧急预案
6.1.4.1施工中的伤人事故抢救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指派有经验的现场医生对伤者进行临时紧急救护,如清理伤口,人工呼吸等;
(2)指派专人或拨打120急救中心专车将伤者送往漾濞县人民医院或大理州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3)派专人进行护理,直至出院;
(4)检查现场是否还有事故发生隐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1.4.2触电事故抢救 对症进行救护处理:
(1)对触电伤势不重者,应让其安静休息,不要走动,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者送往医院;
(2)对触电伤势较重者,应使触电者安静地平卧,解开其衣服以利呼吸。并迅速请医生抢救或送往医院作进一步抢救。
(3)假如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或心脏跳动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抢救或送医院。但应注意,急救要尽快地进行,不能等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中止急救。
6.1.4.3初期支护异常变形紧急预案
(1)根据施工记录及现场实际情况,会同监理、业主分析变形原因; (2)采用方木或工字钢支撑加固异常变形段;
(3)根据变形原因及现场安全情况,可采取如下技术措施: ①锚喷加固; ②由地表加固; ③洞内注浆加固;
④提前施作二次衬砌等。
⑤必要时喷砼封闭工作面,停止前方开挖支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
安全。
6.1.4.4坍方紧急预案 (1)喷砼封闭工作面;
(2)根据施工记录及现场实际情况,同监理、业主分析事故原因; (3)根据事故原因及现场安全情况可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①地表注浆加固; ②洞口注浆加固; ③调整开挖方案。
6.1.4.5与当地居民纠纷预案 ⑴要求己方当事人保持克制。 ⑵指派专人进行协调。
⑶对方当事人难以协调时,可通过以下有关部门解决: ①业主; ②当地政府;
③对方所属村民委员会、工作单位组织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2施工现场消防紧急预案 6.2.1预案背景
施工区域内人员聚集,工程物资相对集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增强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搞好消防工作,保卫工程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一旦工地出现火情,全体职工和消防队员必须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灭火方案进行实施,迅速及时地将火扑灭,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消防工作紧急预案。 6.2.2安全保障措施 (1)组织措施
为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扑救,项目部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成员名单如下: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
义务消防队成员应熟悉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做到日常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各工区应成立相应义务消防组织,一旦发生火险,立即投入到火灾扑救工作中。
队长职责:对工程项目安全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副队长职责:负责组织消防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定期不定期对
工区消防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生火灾,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救火。
队员职责: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出现消防险情时积极救火。 (2)消防设施
①进口工区隧洞上方为农灌沟,并接有水管;出口工区在施工场内设置高压水罐,能满足防火灭火需要;
②生产区和生活区均应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保证完好;
③库房应配备足够的救灾物资,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投入使用。 (3)安全学习措施
施工人员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义务消防演习,使消防队员掌握消防知识及基本灭火技能,一旦发生火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4)安全检查措施
每月安全检查时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火患消灭在萌芽中。
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6.2.3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报告:事故发现人发现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启动预案: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安全事故类型,启动相应紧急预案。
(3)分析事故原因:从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落实等方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4)加强防范措施:本着“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进行处理不放过、当事人得不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安全事故,并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检查工作中的疏漏,加强防范,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
6.2.4消防安全紧急预案:
(1)最先发现火情的人要大声呼叫,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失火,并报告火灾事故应急扑救领导机构;
(2)项目经理负责总指挥,根据现场火势、起火性质决定是否报火警,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投入到救火工作中;
(3)拨打119报告失火地点、火势,同时给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打电话,并在消防队到达前准备好消防栓,接好消防带、消防水源; (4)由义务消防队副队长负责切断电源;
(5)义务消防队用灭火器灭火,用消防桶提水,使用消防钩,铁锹铲土等;
(6)消防队到达后,义务消防队员应积极配合消防队灭火;
(7)义务消防队长在灭火后,安排专人负责巡视,保护现场,以防死灰复燃。
(8)义务消防队长组织现场救火人员及发现火灾人员积极配合消防队调查火灾原因;
(9)扑救工作结束后,项目经理要及时召开会议,对消防工作及救火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调查事故原因,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消防安全事故,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06年6月24日
报警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救护120 县安全防汛指挥部: 县安监局常局长: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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