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是指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到2010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239件有效法律、690多件行政法规、8600多件地方性法规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2011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有人形象的说:“我国的法律体系像什么?就像一棵大树,宪法就像树干,在树干上有7条主枝,也就是我们讲的7个法律部门。在主枝上面有很多旁枝和叶子,这就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这个树上挂满了累累的果子,每一个果子都代表着国家的一项制度。”
从此,我国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出了更为突出、更加紧迫的要求。对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就连我们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也离不开法律调整。“生”生有计划生育条例;“老”老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病”病有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死”死有殡葬管理条例;“衣”衣有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食”食有食品卫生法;“住”住有土地法、物权法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行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就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规则,它遍及我们的方方面面,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就更不谈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全民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