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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2022-05-08 来源:步旅网
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新闻管理工作,提高中心新闻宣传工作水平,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平安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通讯报道工作的积极作用,及时报道各部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提高中心新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第二章 新闻宣传的领导和工作网络

第四条 新闻宣传工作是党的喉舌,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宣传工作由公司综合办主任分管,综合办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公司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兼职管理人员。

第三章 公司新闻工作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综合办是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重大活动事件的报道工作,负责对各部门新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负责对系统内外媒体的协调和沟通。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应担负各自专业和工作管理范围内一般事件的报道和宣传工作,将质量较高的稿件发送综合办,由综合办修改审核后统一投稿。各部门也可以与综合办联合进行组稿,以进一步提高稿件的质量。

第四章 新闻报道考核指标和标准

第七条 为保证公司能完成主办单位下达的各个层面的新闻报道考核指标,同时充分调动各部门新闻报道的积极性,按各部门的性质、业务能力和新闻题材量给每个单位都设定一个通讯报道上稿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按照主办单位每年下达给中心的指标具体分解到各部门。

第八条 公司综合办对各部门新闻报道上搞数和报道分值进行统计。年初将年度新闻具体指标要求列入各部门年度绩效合同,结合绩效考核进行考核。

第九条 公司综合办对各部门的上稿得分情况每季公布一次。

第十条 各部门主动向公司综合办提供素材,与公司综合办合作对外报道的可得统计分的50%。

第五章 投稿的计分统计和稿酬发放

第十一条 投稿稿件计分按主办单位每年调整公布的新闻宣传有效媒体分值对照表的分数进行统计并在新闻综合统计系统中登记,公司综合办到主办单位**部统一领取发放的稿酬,再由公司综合办发放到各部门撰稿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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