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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种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020-07-27 来源:步旅网


12份无效的房地产销售合同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一方当事人捏造事实或隐瞒事实所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等同于欺骗,造成当事人的误会。 2.以强制性方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一方签署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威胁另一方的财产,生命,身体或精神损失,并使其感到恐惧是无效的合同。 3.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危险性。一方利用对方的困境或利用对方的紧急需要强迫另一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而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是无效合同。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律代理人代表进行民事行为。因此,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房地产交易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由他们独立签署。房地产销售合同无效。 5.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由能力有限的人签署的房地产销售合同。能力有限的人只能从事适合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态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其法定代表人应签订合同或征得其法定代表人的同意。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由能力有限的人签署的房地产销售合同为无效合同。 (六)恶意串通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双方以恶意勾结破坏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是无效合同。 7.未签订书面合同且无证据可查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如果双方仅以口头方式表示他们没有签署书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并且没有证据可查,则该合同无效。 8.与房地产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法律明确禁止。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未经共有财产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冻结具有军事资产,医院资产,学校资产,计划外房屋和拆除公告的户口登记后,所有权纠纷已由法院查封依法或者受法律限制的转让,挂牌,销售房地产形成新的住房困难,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的房地产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它不适合出售,经济适用房不足以上市,出售无效。 9,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制企业)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房地产的产权是公司的产权。没有公司法人签名或者盖章,由股东(股份制企业)共同签署的买卖协议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无效。十,优先购买权持有人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优先购买权的持有人(共有财产所有人和租户)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些没有在相同条件下购买的人应放弃书面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权利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无效。十一,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为外国人,或者双方均为外国人,未经公证处公证。由于外国人不是在中国的自然法人,因此其合法身份需要由国家公证机构确认。因此,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是外国人,或者双方都是外国人,未经公证处公证的,都是无效合同。 12.非自然人分支机构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作为合同主体的非自然人主要包括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法人组织包括公司法人以及政府机构,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人团体包括个人合伙,非法人企业,非法人合资企业和其他非法人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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