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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

2020-01-12 来源:步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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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

(试行)

(报批稿)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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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 则 ........................................................................ 1 2 蓄水安全鉴定 .................................................................. 1

2.1 任务与工作内容 .......................................................................... 1 2.2 工作程序 ................................................................................ 3 2.3 评价项目 ................................................................................. 4

3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 4

3.1 任务与工作内容 ........................................................................... 4 3.2 工作程序 ................................................................................. 5 3.3 评价项目 ................................................................................. 6

4 评价工作内容 .................................................................. 7

4.1 一般评价内容 ............................................................................. 7 4.2 不同类型土建工程评价内容 ................................................................ 10

5 附 则 ........................................................................ 15 附录A-1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编写格式 .................................. 16 附录A-2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要求 ................................ 17 附录A-3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自检报告编写要求 .................................. 18 附录A-4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格式 ...................................... 22 附录B-1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编写格式 ...................................... 31 附录B-2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要求 .................................... 32 附录B-3 各参建单位竣工报告各单位工程的设计、 施工质量评价内容要求 ............. 33 附录B-4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编写格式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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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由水利系统管理和主持验收的大中型水库和其他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可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鉴定范围和工作内容。

1.0.4 鉴定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专题报告,设计变更及修改文件,监理机构签发的技术文件及说明,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等。 1.0.5 蓄水安全鉴定时,项目法人负责组织资料的准备,并提供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安全监测等单位负责提供自检报告和相关资料。

1.0.6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时,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运行管理等单位应提供为竣工验收准备的相关竣工报告。

1.0.7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重大工程安全问题,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或专项安全鉴定。

1.0.8 蓄水安全鉴定、专题(专项)安全鉴定、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的项目和内容,应相互衔接,避免重复和遗漏。

2 蓄水安全鉴定

2.1 任务与工作内容

2.1.1 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时,鉴定范围内的工程形象面貌应基本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蓄水阶段验收条件,安全鉴定需用的资料已准备齐全。

2.1.2 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大坝或水闸为重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边坡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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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险加固工程可根据除险加固项目内容确定鉴定范围和重点。

2.1.3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任务是:对涉及蓄水安全有关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进行评价,提出蓄水安全鉴定意见,明确是否具备蓄水阶段验收条件。 2.1.4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工程设计、施工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以及工程建设期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并涉及工程安全的,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并作出评价意见;对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但专家认为构成工程安全运行隐患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析和作出评价。

2.1.5 蓄水安全鉴定主要工作内容:

1 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2 检查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初步设计审批后的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3 检查土建工程施工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4 对挡水、泄水、排沙、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以及库岸边坡、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涉及蓄水安全有关建筑物的工程地质、设计、施工、科学试验有关工程问题进行技术安全评价;提出确保工程蓄水运行安全的建议。

5 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有必要检查的其他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必要时应当使用钻孔取样、充水试验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对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评价。

6 检查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可靠性,下闸蓄水方案的可靠性,以及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度汛安全的要求。

7 检查工程地质条件、基础处理、滑坡及处理、工程防震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的隐患。 8 检查工程安全监测设施、监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中,不进行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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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作程序

2.2.1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工作程序一般包括以下4个阶段:

1 工作大纲编制; 2 自检报告编制; 3 现场鉴定; 4 鉴定报告编写。 2.2.2 工作大纲编制阶段

1 承担安全鉴定的单位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现场调研,听取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的情况介绍。收集工程建设有关文件和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2 确定鉴定工作重点和要求,明确鉴定任务、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提出鉴定工作所需资料清单。

3 分析设计、施工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影响工程安全问题,编制安全鉴定工作大纲。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编写格式详见附录A-1;

4 确定参建各方应为鉴定工作所需准备的资料,以及应补充的计算复核工作任务,明确参建各方自检报告编制要求。蓄水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要求详见附录A-2。 2.2.3 自检报告编制阶段:

1 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安全监测等单位分别编制蓄水安全鉴定自检报告,项目法人编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蓄水(通水)安全鉴定自检报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编制要求详见附录A-3。

2 上述报告经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审定,并加盖报告编制单位公章后,提交给安全鉴定单位。 2.2.4 现场鉴定阶段:

1 专家组赴工程现场进行调查,查阅各类资料,与参建各方座谈,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及运行单位的情况介绍,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情况;

2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防洪度汛、蓄水方案和各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施工期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埋设、安装和安全监测成果等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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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现场鉴定中发现的有关设计、施工质量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进行必要的补充复核和现场检查或检测。

2.2.5 鉴定报告编写阶段:

1 专家组集中分析、研究有关工程资料,经专家组共同研究,作出工程安全评价和能否下闸蓄水的明确结论,完成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初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格式详见附录A-4;

2 在与建设各方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后送鉴定单位负责人。

3 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经鉴定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正式提交项目法人。

2.3 评价项目

2.3.1 蓄水安全鉴定评价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工程形象面貌进行评价;

2 对工程防洪度汛、蓄水方案进行评价;

3 对涉及蓄水安全有关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

4 对涉及蓄水安全有关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进行评价; 5 对导流建筑物封堵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6 对金属结构工程设计、制造、安装质量和调试情况进行评价; 7 对安全监测设计和仪器埋设质量,以及监测成果进行评价。

2.3.2 在进行安全鉴定时,还应了解库区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专项改建等是否满足水库蓄水和安全度汛要求。

3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3.1 任务与工作内容

3.1.1 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时,工程形象面貌应基本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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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技术鉴定需用的资料已准备齐全。

3.1.2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的范围为未进行安全鉴定的应包括工程所有项目;已进行安全鉴定的包括安全鉴定中未包括的项目和安全鉴定后建成的项目。

3.1.3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的任务是:对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和工程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意见,明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3.1.4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主要工作内容:

1 检查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初步设计审批后的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2 检查土建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对土建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评价。

3 检查工程运行管理、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根据安全监测成果、设计复核成果,对工程初期运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4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3.2 工作程序

3.2.1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程序一般包括下列4个阶段:

1 工作大纲编制; 2 竣工报告编制; 3 现场鉴定; 4 鉴定报告编写。 3.2.2 工作大纲编制阶段:

1 承担技术鉴定的单位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现场调研,听取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的情况介绍。收集工程建设有关文件和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2 确定鉴定工作重点和要求,明确鉴定任务、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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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析设计、施工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影响工程安全问题,编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编写格式详见附录B-1。

4 确定参建各方应为鉴定工作所需准备的资料,以及应补充的计算复核工作任务,明确参建各方竣工报告编制应包括的内容。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要求详见附录B-2。 3.2.3 竣工报告编制阶段:

1 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运行管理等单位应根据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要求,分别编写竣工报告有关内容。各参建单位竣工报告编制应包括的内容要求详见附录B-3。

2 上述报告经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审定,并加盖报告编制单位公章后,提交给技术鉴定单位。 3.2.4 现场鉴定阶段:

1 专家组赴工程现场进行调查,查阅各类资料,与参建各方座谈,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及运行单位的情况介绍,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情况;

2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防洪度汛、调度运行方案和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埋设、安装和安全监测成果进行评价;对机电工程和金属结构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3 对现场鉴定中发现的有关设计、施工质量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进行必要的补充复核和现场检查或检测。

2.2.5 鉴定报告编写阶段:

1 经专家组共同研究,编写并提出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初稿。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编写格式详见附录B-4。

2 专家组在征询参建各方意见后,对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后送鉴定单位负责人。

3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经鉴定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正式提交项目法人。

3.3 评价项目

3.3.1 技术鉴定评价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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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工程形象面貌进行评价;

2 对土建工程的地质条件、设计、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3 对机电工程和金属结构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4 对安全监测设计和仪器埋设质量、监测成果和工程初期运用情况进行评价; 5 对工程防洪、度汛和调度运用方案进行评价; 3.3.2 技术鉴定检查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安全鉴定、各阶段验收和技术鉴定中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2 对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

4 评价工作内容

4.1 一般评价内容

4.1.1 工程形象面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了解工程勘测设计与审批过程、审批文件、工程建设对蓄水前或竣工验收前应达到的形象面貌要求;

2 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要求,并提出评价意见。 4.1.2 工程防洪度汛和蓄水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延长后的水文系列资料,对原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复核;评价工程设计洪水标准及泄洪能力;复核挡水建筑物坝顶安全超高;

2 评价蓄水方案的可靠性及蓄水期满足下游供水要求措施的可行性; 3 评价蓄水阶段工程形象面貌及下闸后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安排; 4 评价初期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安全度汛及综合利用要求。 4.1.3 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枢纽工程各水工建筑物在施工期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变化,以及工程区的区域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水库(渠道)渗漏、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及地震动参数变化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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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水库诱发地震进行分析与评价;

3 对施工期间各类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及其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 4.1.4 土建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土建工程枢纽布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 对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变化以及对设计采用地质参数的影响进行评价,对不良地质问题的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3 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4 对各类建筑材料试验成果及鉴定资料进行评价;

5 对土建工程(土石方挖填、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的施工质量及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6 对施工期安全监测成果与设计成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土建工程安全性状。 4.1.5 单薄山脊防渗处理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灌浆平洞开挖后的地质条件变化和混凝土衬砌情况进行评价;

2 检查防渗工程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3 根据渗流设计和施工期监测成果,对蓄水运用后的渗流稳定及防渗效果进行预测和评价。

4.1.6 滑坡体(堆积体)处理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库区与坝肩滑坡体(堆积体)的地质条件、稳定性分析及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2 根据稳定分析成果和施工期安全监测成果,对水库蓄水运用后滑坡体(堆积体)的稳定安全性进行预测。

4.1.7 导流洞封堵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导流洞封堵结构设计(包括温控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价; 2 对水库蓄水后导流洞堵头的运行可靠性进行评价;分析应急措施的可行性。 4.1.8 机电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阶段适用):

1 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 对水轮机、辅助设备和厂房桥机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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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进行评价;

3 对发电机及附属设备、接入系统、电气主接线及厂坝用电、主变压器、开关站、送出工程以及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4 对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交直流控制电源及全厂公用设备控制、通信的设计、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5 对全厂消防系统、主要机电设备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6 对设备制造、安装质量缺陷及机组启动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7 对初期运用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 4.1.9 金属结构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水工建筑物各类闸门和拦污栅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2 对各类闸门和拦污栅的启闭机、检修桥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3 对各类启闭设备的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系统设计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4.1.10 工程安全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工程安全监测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监测项目,仪器型号和性能、厂家、数量,仪器埋设、安装、监测技术要求,观测精度和变形控制网精度要求;

2 对工程安全监测设备与监测系统的施工质量和观测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主要包括:设备、埋设、率定、初始值测定、设备完好率,观测工作整编情况;

3 对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及监测成果反映的工程性状进行评价; 4 对观测资料的整编情况及其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5 根据环境因素的变化,对有关水工建筑物施工期或运行期的安全监测成果进行分析;对建筑物的性状进行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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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不同类型土建工程评价内容

4.2.1 拦河坝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1)对混凝土面板和趾板的变形及应力计算成果进行评价;对大坝动力分析成果及抗震稳定性进行评价;

2)对坝基和趾板地基处理设计及坝基渗流控制、坝基断层和破碎带等处理设计的原则、措施合理性进行评价;

3)评价筑坝材料分区、施工填筑控制标准和现场碾压试验之间的关系;评价各分区材料级配、物理力学参数、施工技术参数和常温、负温下坝体填筑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4)对面板上游压重体的材料选择和保护范围进行评价;

5)对坝基处理和帷幕灌浆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对坝基(肩)防渗及渗透变形稳定性进行评价;

6)对大坝两岸边坡稳定、处理措施和处理效果进行评价;

7)对面板混凝土的抗裂、抗拉、抗压、抗渗特性,以及面板混凝土配合比及施工质量控制、止水设计与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8)为评价混凝土面板、趾板及其接缝质量情况,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对裂缝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便对混凝土面板的施工质量及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9)对趾板施工期灌浆时有无抬动及裂缝分布和性状进行全面检查。若存在上述问题,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评价处理措施的可靠性;

10)对混凝土面板施工缺陷进行全面检查,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并评价其对混凝土面板运用安全的影响。

2 心墙土石坝

1)对心墙坝的设计质量(渗流、变形、沉降和稳定)进行评价;检查坝体各分区材料技术指标设计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对大坝动力分析成果及抗震稳定性进行评价;

2)对不同类型防渗材料心墙(均质坝、土质防渗体、非土质防渗体)及坝体填筑材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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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力学试验及质量鉴定资料进行检查和评价;

3)对坝基处理设计及坝基渗流控制、断层破碎带处理和基础处理设计原则、措施进行评价; 4)评价筑坝材料分区、施工填筑控制标准和现场碾压试验之间的关系;评价各分区材料级配、物理力学参数、施工技术参数和常温、负温下坝体填筑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对坝基处理和防渗帷幕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对坝基(肩)防渗及渗透变形稳定性进行评价;

6)对大坝两岸边坡稳定、处理措施和处理效果进行评价; 3 重力坝

1)对重力坝的坝体防渗、止水、排水设计进行评价;

2)对重力坝的坝体和坝基抗滑稳定分析及应力应变计算成果进行评价;

3)对坝基处理设计质量(包括开挖标准、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岸坡接触灌浆、断层带处理、坝基排水等)进行评价;对坝基和坝肩防渗及渗透变形稳定性进行评价;

4)对泄洪及消能方式选择、泄洪建筑物布置及下游防护结构型式、水力设计,以及水工模型试验成果进行评价;

5)对泄洪、消能等水工建筑物运用时的稳定和结构设计进行评价; 6)对大坝动力分析成果和抗震稳定性进行评价;

7)对大坝两岸边坡稳定、处理措施和处理效果进行评价; 8)对坝体混凝土标号分区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9)对常态混凝土、碾压混凝土(含变态混凝土)的抗裂、抗拉、抗压、抗渗、抗冻特性,以及混凝土配合比和施工质量控制、温度控制标准进行评价;

10)对坝基处理和防渗帷幕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评价。

4 拱坝

1)对坝体防渗、止水、排水设计进行评价;

2)对泄洪及消能方式选择、泄洪建筑物布置及下游防护结构型式、水力设计,以及水工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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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试验成果进行评价;

3)对泄洪、消能等水工建筑物运用时的稳定和结构设计进行评价;

4)对拱座稳定分析(抗滑稳定、变形稳定及其他)成果和处理措施设计进行评价; 5)对拱坝应力分析(拱冠梁分载法或有限元法)成果及其控制指标进行评价; 6)对大坝动力分析成果和抗震稳定性进行评价;

7)对拱坝坝基(肩)处理设计(包括开挖标准、帷幕灌浆、固结灌浆、断层等不良地质问题处理、坝基(肩)排水等)进行评价;对坝基(肩)防渗及渗透变形稳定性进行评价;

8)对大坝拱座两岸边坡稳定、处理措施设计及处理效果进行评价; 9)对坝体混凝土分区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10)对常态混凝土、碾压混凝土(含常态混凝土)或浆砌石的抗裂、抗拉、抗压、抗渗、抗冻特性,以及混凝土(或砂浆)配合比设计及施工质量控制、温度控制标准进行评价;

11)对坝基处理和防渗帷幕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评价。

4.2.2 溢洪道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设计洪水标准、泄洪规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 对溢洪道水力设计、下游消能防冲设计和水工模型试验成果进行评价;

3 根据开挖后的地质参数,复核溢洪道建筑物的抗滑稳定和结构设计是否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安全运用要求;

4 对溢洪道边坡处理设计与安全运用条件进行评价。 4.2.3 泄洪(输水、冲沙、放空)隧洞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进、出口岩石开挖边坡及其处理措施设计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2 对水力设计、高速水流抗冲磨处理措施设计和水工模型试验成果进行评价; 3 对隧洞混凝土衬砌结构设计进行复核和评价;

4 对进水塔结构设计和静、动力计算成果及安全性进行评价;

5 由导流洞改建的泄洪洞,应对导流期间结合段底板、边墙的磨损情况及采取处理措施设计的合理可靠性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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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高速水流、洞身明满流过渡等运行工况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7 对围岩灌浆施工质量及灌浆效果进行评价;

8 对冲沙隧洞,还应对进口防止泥沙淤堵的监测及其设计采取措施进行评价。 4.2.4 引水发电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隧洞进、出口岩石开挖高边坡及其处理措施设计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2 对水力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3 对隧洞混凝土衬砌结构设计进行复核和评价;

4 对进水口和进水塔结构设计和静、动力计算成果及安全性进行评价;

5 对引水发电隧洞及下平段高压管道结构设计和围岩灌浆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安全的可靠性进行评价;

6 对调压井的水力计算及结构设计合理性进行评价;

7 对电站压力钢管的设计、制造及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对外水压力作用下压力钢管的屈曲稳定进行评价;

8 对电站厂房抗震稳定性及结构安全性进行评价; 9 对围岩灌浆施工质量及效果进行评价。 4.2.5 泄洪闸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设计洪水标准、泄洪规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 对闸址选择、总体布置(枢纽布置、闸室布置、防渗排水布置、消能防冲布置、两岸连接布置)设计进行评价;

3 对水力设计及水工模型试验成果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4 对结构设计(闸室稳定计算及岸墙、翼墙稳定计算、结构应力计算及配筋设计)是否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安全运用要求进行评价;

5 对地基计算(地基整体稳定计算、地基沉降计算)及地基处理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6 对固结灌浆和帷幕灌浆施工质量及灌浆效果进行评价。 4.2.6 船闸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船闸规模与特征水位选择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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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船闸结构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3 对输水系统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4 对地基处理及防渗、排水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5 复核船闸基础抗滑稳定及地基应力是否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安全运用要求;

6 对地基灌浆施工质量及灌浆效果进行评价。 4.2.7 倒虹吸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倒虹吸管道和进出口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地基处理设计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2 对进出口和倒虹吸管水力设计与水工模型试验成果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3 对倒虹吸管道(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钢筋混凝土、PCCP、FRP、钢管)的制造、安装质量及压水试验成果进行评价;

4 对倒虹吸运行方式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4.2.8 泵站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泵房设计(泵房布置、防渗排水布置、稳定分析、地基处理、结构计算和配筋)的合理性进行复核和评价;

2 对泵站进、出口建筑物设计(引渠、前池及进水池、进出口流速、出水管道、出水池及压力水箱)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4.2.9 输水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输水渠道的水力设计、防渗结构设计及渠床稳定性进行评价; 2 对深挖方渠道的边坡稳定分析及处理设计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3 对渠道排水涵(洞)的设计(水力计算、结构设计)进行评价; 4 对防渗塑膜施工质量进行调查和评价。 4.2.10 渡槽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渡槽的结构设计、地基处理设计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2 对渡槽水力设计与水工模型试验成果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4.2.11 水闸(节制闸、退水闸等)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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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水闸结构设计、地基处理设计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2 对水闸水力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4.2.12 堤防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堤防填筑土料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 对堤防剖面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3 对穿堤建筑物(闸、涵)设计(水力计算、结构设计)、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5 附 则

5.0.1 本导则由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负责解释。 5.0.2 本导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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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1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编写格式

(说明:蓄水(通水)安全鉴定的工作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可视不同工程、不同坝型及枢纽建筑物的组成情况有所取舍。)

1 安全鉴定的任务与工作范围

1.1 任务 1.2 工作范围 2 安全鉴定的基本要求 3 安全鉴定的主要评价项目

3.1 工程形象面貌

3.2 工程防洪、度汛、蓄水(通水)运行方案

3.4 土建工程(根据鉴定项目的组成,按本导则4.1.4和4.2分别编写) 3.5 地基处理及灌浆工程 3.6 导流洞封堵工程 3.7 金属结构工程 3.8 工程安全监测 4 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 5 安全鉴定工作进度安排 6 安全鉴定专家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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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2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要求

为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通水)安全鉴定工作需要,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为鉴定工作准备相关工程资料,主要包括下列四类。

第一类: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意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设计自检报告、监理自检报告、施工质量自检报告、金属结构自检报告及重大问题专题报告等。这类资料提供给专家组成员使用并作为安全鉴定报告的附件。

第二类:初步设计报告、合同文件及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专题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其他有关重要工程文件。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

第三类: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工程原始资料、试验报告、计算分析报告、验收签证资料等。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抽查。

第四类: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报告及附图、附件;地震危险性分析专题报告、水库触发地震专题报告和地震台网设计报告;技施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成果;现场施工地质图包括大坝地基、左右岸各类边坡、溢洪道、引水发电隧洞、泄洪输水隧洞、冲沙放空隧洞及电站等开挖后的地质编录图和地质图;各类建筑物地基、边坡、洞室等的物探测试总结报告。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

上述资料,经项目法人审定后提交专家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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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3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自检报告编写要求

(说明:①各类自检报告的编写,可根据工程的不同坝型、不同建筑物组成、设计特点与单位工程划分等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遗漏;②自检报告除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及编写要求外,同时还应参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7)有关要求)。

1 工程设计自检报告

1.1 工程及设计工作简况。

1.2 设计洪水复核及防洪标准评价。 1.3 度汛方案、水库初期运用方案。

1.4 水工建筑物设计采用的地震动峰值参数及抗震复核和评价。

1.5 各主要水工建筑物技施设计阶段的设计原则、采用的设计参数和主要设计成果,施工中揭露的地质条件及其地质参数的修改情况。

1.6 对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设计进行分析评价,包括:监测项目,测点布置,仪器选型及预期效果。

1.7 初步设计审定后的重要设计变更的内容及其审批文件,涉及工程安全问题的科学试验和专题研究成果。

1.8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情况及效果评价。

1.9 对各主体建筑物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评价。 1.10 对工程设计和施工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上述1.5、1.6、1.7、1.8、1.9、1.10部分内容,应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分项论述和评价。

对各主要建筑物安全性进行复核和评价时,应包括安全监测资料与设计成果的对比分析。

2 工程地质自检报告

2.1 工程区地质勘察工作简况。简述勘察工作过程,累计完成的主要地勘工作量及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勘察成果。

2.2 地震基本烈度及地震动参数评价。简述区域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地震活动性、主要断裂活动性、地震烈度复核结果及工程区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l上的地震动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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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水库工程地质条件。对水库渗漏、库岸稳定、矿产及文物等淹没、浸没、水库诱发地震等问题进行评价。

2.4 枢纽区基本地质条件。工程区地质概况包括对地形、地层岩性、构造、岩石(体)物理力学特性,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位、岩体透水性、水质分析结果),各类料场储量、质量的基本情况分析与评价。

2.5 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包括拦河坝(闸)地基、副坝地基与开挖边坡,泄洪(输水、冲沙、放空)隧洞、倒虹吸、引水发电隧洞围岩分类,消力池地基与泄洪冲刷区防护基础,进水塔地基与开挖边坡,地下厂房洞室群围岩或地面厂房基础,涉及工程安全的高边坡地质条件评价,防渗线路的水文地质条件分析与评价等。 2.6 结论与建议

上述1.2、1.3、1.4部分如初步设计阶段以后没有新的地勘补充资料,可以初设成果为主; 1.5部分是指施工开挖后揭露的地质条件及采取工程处理措施后的安全性评价。具体章节可根据需要调整。

3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自检报告

3.1 承包工程的工作范围、分包情况、工程形象面貌。

3.2 施工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质量控制程序、试验检测、检查验收签证等的实施情况及评价。 3.3 混凝土工程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试验、检测情况及评价。

3.4 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技术及施工工艺要求、施工原始记录、施工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实施、核查情况及评价。

3.5 施工有关材料、设备、工艺等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的运用情况及评价。

3.6 主要建筑物地基开挖与处理、各类灌浆及排水等工程施工情况及质量检测效果。 3.7 混凝土工程的原材料、配合比、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保温及施工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情况。上述施工中采取哪些质量控制及检测措施,保证各建筑物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裂、抗渗、抗冻、抗磨和抗蚀等特性满足设计要求,并以试验、检测成果说明及评价。

3.8 土石坝填筑材料分区及如何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现场碾压试验,确定各分区材料的施工碾压技术参数,现场施工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和检测效果。

3.9 工程施工质量缺陷、隐患处理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处理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和处理效果评价,并提出专题报告。

3.10 工程安全监测仪器和设施安装、埋设的可靠性、精确度,初始值是否经过率定和复核,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观测,其观测资料是否系统、完整、准确,并对其进行初步评价和编制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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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报告。

3.11 对已施工并经验收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提出施工质量评价意见。

上述编写内容,要求按次序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统计、分析归纳,以文字说明、图、表、数据等形式形象具体地表达,提出实事求是、根据充分、有据可查的工程施工质量自检报告。

4 工程施工监理自检报告

4.1 监理自检报告与《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自检报告》所列的内容要求基本相同,但应从监理角度加以评述。

4.2 对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工程质量的检查、签证制度是否完善进行评价。

4.3 各类原材料的质量检测和工程质量检测成果是否可靠,监理单位采取何种方法和手段进行复检。对原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进行评价。

4.4 监理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对工程量采用何种方法进行复核,对施工图纸采用何种方式核转,如何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

4.5 对关键部位的施工准备,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生产性试验及施工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4.6 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终检时,是否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并有设计单位签署意见。 4.7 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复核及验收签证,是否均在施工单位内部先行整体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再由监理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并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提出评价意见。 4.8 对工程施工缺陷、隐患或事故的处理情况、处理效果进行评价。

4.9 对工程安全监测仪器安装埋设质量及其是否同步观测,以及对监测资料系统性、准确性和对编制的工程安全监测分析报告提出评价。

根据工程监理的内容,从管理制度、原材料、施工图纸质量、工程施工质量,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分别进行质量评价,有条件时也可按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价。提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充分、有据可查的工程监理自检报告。

5 金属结构工程自检报告

(由设计、安装、监理、运行单位按有关内容分别编写)

5.1 对各类闸门、拦污栅及启闭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提出评价意见,对重要闸门、埋件及启闭机的制造过程、安装工艺、检验方法、调试步骤、缺陷处理等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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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对上述闸门及启闭设备的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系统设计、安装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6 工程安全监测自检报告

(由设计、安装、监理、运行单位按有关内容分别编写) 6.1 工程安全监测系统简况。

6.2 对安全监测仪器设施(含内部和外部)采购率定、安装、埋设施工质量、初始值确定及观测精度、观测资料整编及分析成果提出评价。 6.3 对观测值异常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6.4 对水工建筑物施工期安全监测成果进行整理分析,并评价工程的安全性。 6.5 对枢纽自动化监测系统设计、施工情况及系统功能进行评价。

7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项目法人应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7)附录N.1编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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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4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格式

(说明: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目录,可根据工程的不同坝型、不同建筑物组成、设计特点与单位工程划分等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其中有关坝型及建筑物的章、节设置,可有所取舍或增加。2、报告中章、节以下的条、款、项设置,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遗漏。) 1 安全鉴定工作概况

1.1 工作任务与工作范围 1.2 基本要求 1.3 主要工作内容 1.4 工作安排 1.5 专家组组成 2 工程建设概况

2.1 工程设计及施工简况 2.2 工程设计与审批过程

2.3 技施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变更与审批情况 2.4 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

2.5 工程建设过程及当前工程形象面貌 3 工程防洪度汛与蓄水(通水)方案

3.1 设计洪水复核 3.2 工程防洪能力 3.3 水库防洪度汛方案 3.4 水库调度运行方案

3.5 水库防洪度汛及调度运行方案评价与建议 4 枢纽工程地质

4.1 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简况 4.2 区域构造背景及地震动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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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水库工程地质条件及水库触发地震问题 4.4 枢纽区基本地质条件

4.5 枢纽区不良地质问题对工程安全影响评价 4.6 库区滑坡体或堆积体稳定性工程地质评价 4.7 天然建筑材料

4.8 枢纽工程地质条件评价与存在问题

5 土建工程(根据鉴定项目的组成,按本导则4.1.4和4.2分别编写,以下仅列出主要土建项目)

5.1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1 开挖后的坝基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 坝体设计 3 趾板和面板设计 4 接缝止水设计 5 坝体计算分析 6 坝体设计质量评价 7 坝基开挖与处理

8 趾板施工、缺陷处理及质量评价 9 坝体填筑施工及质量评价

10 混凝土面板施工、缺陷处理及质量评价 11 趾板基岩灌浆施工及质量评价

12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5.2 心墙土石坝工程

1 开挖后的坝基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 拦河坝布置

3 坝体断面设计与地基处理 4 坝体渗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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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坝体稳定分析

6 坝体及心墙施工及施工质量 7 心墙土石坝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5.3 重力坝工程 1非溢流坝

1)开挖后的坝基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坝体结构及坝体应力分析 3)坝基抗滑稳定分析及地基应力 4)坝体混凝土施工质量 2溢流坝

1)开挖后的坝基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溢流坝布置及重要设计变更 3)水力设计及水工模型试验成果分析 4)坝体结构及坝体应力分析 5)坝基抗滑稳定分析及地基应力 6)坝体混凝土施工质量 3坝身泄水孔

1)坝身泄水孔水力设计

2)坝身泄水孔应力计算及配筋设计 3)混凝土及衬砌结构设计 4)混凝土及衬砌结构施工质量 4消能防冲设施

1)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消能防冲设施布置及重要设计变更

3)消能防冲设施水力设计及水工模型试验成果分析 4)消能防冲设施稳定及应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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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能防冲设施施工质量 5 坝式发电引水系统 1)发电引水系统布置

2)进水口结构计算、配筋设计及施工质量 3)引水道结构计算、配筋设计及施工质量 4)压力钢管设计、制造及安装质量和试验情况 6 重力坝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5.4 拱坝工程

1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拱坝体形选择、枢纽布置及重要设计变更

3泄洪建筑物水力设计、消能防冲水力计算及水工模型试验成果分析 4拱坝应力分析

5拱座抗滑及变形稳定分析

6拱坝地基处理设计及施工质量(坝基开挖、固结灌浆、防渗帷幕、坝基排水、断层破碎带及软弱夹层处理)

7拱坝结构设计及施工质量(坝顶布置、横缝及纵缝、坝内廊道及交通、坝体止水和排水)

8坝体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质量及温度控制 9拱坝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5.5 河床式混凝土闸坝工程 1 河床电站

1) 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 电站坝段总体布置及重要设计变更 3) 电站坝段整体抗滑稳定分析及地基应力 4) 厂房结构设计 5) 排沙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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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地基处理施工及施工质置 7) 混凝土工程施工及施工质量 8) 河床电站工程安全评价与存在问题 2 泄洪(输水)闸

1) 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 泄洪(输水)闸布置及重要设计变更 3) 水力学条件及水工模型试验 4) 闸室稳定分析及地基应力 5) 闸室结构设计

6) 地基处理施工及施工质量 7) 混凝土工程施工及施工质量

8) 泄洪(输水)闸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3 隔墩坝与导墙

1) 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 隔墩坝与导墙布置及重要设计变更 3) 隔墩坝稳定分析

4) 地基处理施工及施工质量 5) 混凝土工程施工及施工质量

4 河床式混凝土闸坝安全性状评价与存在问题 5.6 单薄山脊处理工程 1 地形及水文地质条件与评价 2 防渗与排水设计

3 帷幕灌浆施工及质量评价 4 排水洞施工及质量评价

5 单薄山脊处理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5.7 溢洪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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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 溢洪道工程布置及重要设计变更 3 溢洪道水力计算及水工模型试验 4 抗滑稳定分析及地基应力 5 开挖施工及质量评价 6 基岩灌浆施工及质量评价

7混凝土施工及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评价 8 溢洪道工程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5.8 泄洪(输水、冲沙、放空)隧洞工程 1 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 隧洞工程轴线选择与布置及重要设计变更 3 水力计算及消能防冲(磨)设计 4 隧洞衬砌结构设计及配筋计算 5 隧洞开挖、混凝土施工及质量评价 6 灌浆施工及质量评价

7 泄洪(输水、冲沙、放空)隧洞工程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5.9 引水发电隧洞工程

1 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 隧洞工程轴线选择与布置及重要设计变更 3 水力计算

4 隧洞衬砌结构设计及配筋计算 5 开挖施工及质量评价

6 混凝土施工及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评价 7 压力钢管制安质量评价 8 灌浆施工及质量评价

9 发电引水隧洞工程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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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高边坡处理工程 1 高边坡工程概况

2 高边坡的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3 设计标准及计算参数 4 引水发电隧洞进口边坡 5 引水发电隧洞出口边坡

6 泄洪(输水、冲沙、放空)隧洞进口边坡 7 泄洪(输水、冲沙、放空)隧洞出口边坡 8 溢洪道边坡

9 枢纽高边坡处理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5.11 滑坡体(堆积体)处理工程 1 滑坡体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 滑坡体的物质组成及物理力学指标 3 滑坡体处理前稳定分析及处理措施 4 滑坡体处理后的稳定复核

5 滑坡体处理工程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5.12 导流洞封堵工程 1 导流洞工程概况

2 封堵段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3 封堵段堵体设计

4 封堵施工安排与主要技术措施 5 导流洞封堵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5.13 主副厂房及尾水渠工程 1 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 2 主厂房布置及主要设计变更 3 主厂房地基处理及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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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副厂房布置及主要设计变更 5 副厂房基础处理及结构设计 6 尾水渠布置及主要设计变更 7 尾水渠基础处理及结构设计

8 主副厂房和尾水渠基础开挖与地基处理施工及质量评价 9 主副厂房和尾水渠混凝土施工及质量缺陷处理与评价 10 主副厂房及尾水渠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6 金属结构工程

6.1 金属结构工程概况

6.2 溢洪道金属结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

6.3 泄洪排沙(溢洪、输水)隧洞金属结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 6.4 冲沙放空隧洞金属结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 6.5 引水发电隧洞金属结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 6.6 闸门及启闭机操作电源、照明、控制及通信 6.7 金属结构工程安全性评价与存在问题 7 工程安全监测

7.1 监测项目与布置

7.2 监测仪器安装埋设与观测 7.3 监测资料整理与成果分析

7.4 工程安全监测成果评价与存在问题 8 安全鉴定意见

8.1 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及设计标准 8.2 工程地质

8.3 土建工程(根据鉴定项目的组成,按本导则4.1.4条和4.2节分别编写,以下仅列出主要土建项目)

1拦河(闸)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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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石副坝工程 3 单薄山脊处理工程 4 溢洪道工程

5 泄洪(输水、冲沙、放空)隧洞工程 6 引水发电隧洞工程 7 高边坡处理工程 8 下游消能防冲工程

9 滑坡体(堆积体)处理工程 10 导流建筑物封堵工程 11 主副厂房及尾水渠工程 8.4 金属结构工程 8.5 工程安全监测

8.6 设计洪水与工程防洪能力复核 8.7 正常运行期水库调度 8.8 水库度汛方案

8.9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结论及建议

附件1 ××××工程蓄水(通水)安全鉴定专家组名单 附件2 ××××工程特性表

附件3 ××××工程蓄水(通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附件4 ××××工程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报告主要依据资料 附件5 ××××工程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报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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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1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编写格式

1 技术鉴定的任务

2 技术鉴定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3 技术鉴定的主要评价项目

3.1 工程形象面貌

3.2 工程防洪度汛、调度运行方案 3.4 地基处理及灌浆工程

3.5 土建工程(根据鉴定项目的组成,按本导则4.1.4和4.2分别编写) 3.6 机电工程 3.7 金属结构工程 3.8 工程安全监测 3.9 竣工验收条件 4 技术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 5 技术鉴定工作进度安排 6 技术鉴定专家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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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2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要求

为满足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需要,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为鉴定工作准备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下列五类。

第一类: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意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工程设计竣工报告、工程建设监理竣工报告、工程施工竣工报告、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报告及重大问题专题报告等。这类资料提供给专家组成员使用并作为技术鉴定报告的附件。

第二类:初步设计报告、合同文件及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专题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其他有关重要工程文件。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

第三类: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工程原始资料、试验报告、计算分析报告、验收签证资料等。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抽查。

第四类: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报告及附图、附件;地震危险性分析专题报告、水库触发地震专题报告和地震台网设计报告;技施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成果;现场施工地质图包括大坝地基、左右岸各类边坡、溢洪道、引水发电隧洞、泄洪输水隧洞、冲沙放空隧洞及电站等开挖后的地质编录图和地质图;各类建筑物地基、边坡、洞室等的物探测试总结报告。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

第五类: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报告(如有时)、各阶段验收意见、各专项验收意见等。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

上述资料,经项目法人审定后提交专家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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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3 各参建单位竣工报告各单位工程的设计、

施工质量评价内容要求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207)附录N――竣工验收主要竣工报告封面格式及编写大纲的要求,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应在竣工报告中对各单位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未进行蓄水(通水)安全鉴定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应根据工程建筑物组成情况,评价内容可参考本导则附录A-3,同时,还应包括机电、专项验收、初期运行情况等。

已进行蓄水(通水)安全鉴定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其评价内容可参照下列内容编写: 1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及各阶段验收报告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评价 2 工程初期运用中出现涉及工程安全问题的处理情况

3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未包含项目的土建工程(含地质条件、设计、施工、监理质量评价,参考本导则附录A-3,按不同项目分别编写)

4 水力机械(含设计、安装、调试、阶段验收及初期运行情况评价) 5 电气(含设计、安装、调试、阶段验收及初期运行情况评价)

6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未包含项目的金属结构工程(含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质量评价,参考本导则附录A-3,按不同部位分别编写)

7 安全监测(含资料整理与分析、监测成果评价与建议、主要建筑物工作性状评价) 8 专项验收工程遗留问题落实情况(含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工程建设档案等)

9 工程初期运用安全性评价(含各单位土建、金属结构、机电等工程) 10 水库度汛与调度运用方案评价 (含水库防洪度汛、调度运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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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4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编写格式

1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概况

1.1 鉴定工作任务 1.2 工作范围和内容 1.3 工作原则和要求 1.4 鉴定工作安排 1.5 专家组组成情况

2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及蓄水(通水)验收报告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

2.1 对安全鉴定及验收报告所提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2.2 对初期运用中出现涉及工程安全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价

3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未包含项目的土建工程(含地质条件、设计、施工质量评价,按不同项目分别参照附录A-4第5章要求编写) 4 水力机械

4.1 水轮机 4.2 调速器

4.3 机组调节保证计算 4.4 机组辅助设备系统 4.5 厂内桥式起重机

4.6 水力机械安全性评价与建议 5 电气一次

5.1 发电机及附属设备

5.2 电站接入系统电气主接线及厂坝用电 5.3 主变压器 5.4开关站

5.5 防雷保护和接地

5.6 电气一次安全性评价与建议 6 电气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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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计算机监控系统 6.2 控制测量及信号系统 6.3 励磁系统

6.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6.5 交直系统 6.6 通信系统

6.7 电气二次安全评价与建议

7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未包含项目的金属结构工程(含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质量评价,按不同部位分别编写) 8 安全监测

8.1 安全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情况 8.2 安全监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8.3 安全监测成果评价与建议 8.4主要建筑物工作性状评价 9 专项验收工程遗留问题落实情况

9.1 环境保护 9.2 水土保持 9.3 移民安置 9.4 消防 9.5 工程档案

10 工程初期运用安全性评价

10.1 各单位土建工程 10.2 金属结构工程 10.3 机电工程

11 水库度汛与调度运用方案评价

11.1 水库度汛方案 11.2 水库调度运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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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竣工验收条件检查 13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意见

13.1 水库度汛与调度运用 13.2 土建工程 13.3 机电工程 13.4 金属结构工程 13.5 安全监测 13.6 各专项验收 13.7 结论和建议

附件1 ××××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专家组名单 附件2 ××××工程特性表

附件3 ××××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

附件4 ××××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主要依据资料 附件5 ××××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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