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石材干挂工程项目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外墙干挂石材装饰施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二、 施工条件
1.乙方包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工具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住宿条件,施工与食宿所需水电。
3.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均由甲方负责,由于材料进场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等所造成损失或工期延误,均由甲方承担。
三、 工程造价
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按展开面积算线条侧面和立面,门窗边及压顶石材不再另计算结条长度。
四、 工期
甲方提供施工作业面情况下,工期为 个工作日,计划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并符合甲方整体进度要求(由于天气、停电等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误不计算在工作日之内)。
五、付款方式
进场后付人民币 元生活费,然后龙骨架施工完毕支付乙方至总造价 %计人民币 元整,理石饰面施工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乙方至总额 %计人民币 元整, 整体施工完毕于 日内甲方应付清乙方尾款。
六、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所有人工费均不得调价。
3.甲方应随时检验施工质量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程验收时间,乙方施工进度报验后 日内,甲方必须验收。
七、技术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工艺施工,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需要的标准。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生产,加工,若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或与实际不符,必须与甲方协商,否则出现石材与图纸不符或无法安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外墙石材脱落等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争议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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