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认证讲师管理制度(试行)
1. 目的
为加快人才开发与培养的步伐,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并减少企业培训成本,建立一支高素质、长期稳定的内部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内部认证讲师”是指经认证授予星级讲师证书,协助、参与人才培养和课程讲授工作的人员.未经认证而担任授课任务的人员,称为“内部教员”.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和各子公司内部认证讲师的管理工作。
4. 职责分工
4.1 师资管理组:
4。1.1 师资管理组负责全公司师资管理工作。组长为人力资源总监,成员由总部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管、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领域骨干组成。
4。1.2 负责师资的认证(包含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内师资的认证)。需要进行师资认证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基师资管理组成员搭建师资认证评估小组。
4.2 各部门、各项目、各公司:
负责主导内部专业课程的开发,推荐讲师候选人员.
4。3 内部认证讲师:
4。3.1 每年应按课时要求完成授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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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向相应师资管理组提供课件包供备案保存,课件包包括:授课讲义、PPT 演示稿、学员资料、测试题及答案、相关教学辅助参考资料、工具等.
4.3。3 当课程内容发生变化(如规范修订、数据变更)时,应修订讲授课程,并及时向相应师资管理组报备,以协助维护、完善内部课程体系。
4.4 全体经理人:
授课是一种将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有效传播给他人的手段。经理人应履行培养员工、为员工授课的职责。
5. 内容
5。1 内部认证讲师资格:
5.1.1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5。1。2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善于沟通及合作,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5。1.3 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及案例收集整理的能力,有独立制作课件的能力,能使用powerpoint 辅助教学;
5。1。4 开发的课程标准课时不低于2 小时。
5。2 认证星级标准:
内部认证讲师按其授课的综合能力和经验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和四星讲师。具体要求如下:
星级 授课满意度 年授课课时 师资管理组评估分数 [最小单位] 8小时 6分≤分数≤9分 一星 年度内课程满意度评估平均(完整word版)内部认证讲师管理制度(试行)
满意度不低于85分 年度内课程满意度评估平均二星 满意度不低于88分 年度内课程满意度评估平均三星 满意度不低于90分 年度内课程满意度评估平均四星 满意度不低于93分 10小时 12小时 15小时 10分≤分数≤11分 12分≤分数≤13分 ≥14分 其中,师资评估组评估要求见《内部认证讲师 / 新课程申报表》[附件1],每年组织一次评估。满足星级要求中三个条件的,则定级为该星级讲师,只要有任一条件不满足均不能定为该级别。首次参评内训讲师的以当年度讲师甄选方案为准。 5。3 内部认证讲师课酬标准(课酬单位:元/小时)
星级 一星 二星 三星 四星 工作时间课酬 80 100 120 150 非工作时间课酬 120 150 180 200 备注:
(1) 内部教员(非经内部认证的讲师)授课,课时大于2小时,满意度评估不低于80分的,可按60元/小时支付课酬(工作时间课酬与非工作时间课酬均为60元/小时)。
(2) 所有内部认证讲师,授课满意度低于80分的,或课时低于2小时的,不支付课酬。 (3) 按照课程的标准课时计算课酬,正式授课如有课时延长不再追加计算.
5。4 课酬发放规定
5。4.1 因授课产生的差旅费用(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由培训邀请部门/项目承担。
5。4.2 课酬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流程申报、发放。
5。4。3 各部门邀请内部师资讲课,如需发放课酬,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申报,提供培训日程及内容、培训照片、讲师资料、讲义等,并配合进行讲师评估,完成培训总结后交相应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申报课酬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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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内部认证讲师管理
6。1 申请:
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认证讲师 / 新课程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课程教案(教师版PPT 及课程纲要),经部门/项目/子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核后,交各人力资源部。
6。2 资格筛选:
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筛选,并安排通过筛选的候选人将参加培训和试讲认证。
6。3 讲师资格培训:
认证前,候选人须接受讲师资格培训课程.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候选人进行授课技巧、教材开发等岗位资格培训。
6。4 认证:
6.4.1 师资认证由相应的师资管理组组织听课认证会,候选人试讲限时30分钟,由师资管理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 [附件2《内部讲师认证表》、附件4《课程满意度评估表》],评审结果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级别判定,并上报集团师资管理组备案。
6。4。2 内部认证讲师证书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统一编号管理并发放。
6.4.3 经认证的星级讲师须按照要求完善所授课程的课件包。
6。5 讲师授课:
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均可邀请内部认证讲师授课,讲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责任予以配合.跨部门申请讲师授课的,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安排授课人选。
6。6 讲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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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讲师每次授课结束后,由组织部门安排受训员工现场对其进行效果评估,培训总结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连续二次评估平均得分低于75 分的讲师,由相应的师资管理组取消讲师的星级资格,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6。2 人力资源部每年底对讲师的年度授课情况进行年终评优与排名。
6。7 年度评审:
6。7。1 原则上公司师资每半年评审一次,由人力资源部核查全体师资全年授课满意度评估、授课课时、学员评价等信息,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6。7.2 年度满意度评估平均分低于内部认证讲师对应的星级标准的,将给予降星;原则上每次只降一个星级.
6。7。3 内部认证讲师的星级晋升,由师资管理人员填写《内部认证讲师星级晋升申报表》[附
件3],上报相应的师资管理组申请晋升,认证及审批程序同认证相应规定。原则上每次只升一个
星级.
6.7。4 评审结果报集团师资管理组备案、公布.
6.8 课程开发奖励:
公司鼓励内部认证讲师/教员开发新课程,对新课程开发成功并通过备案的员工给予新课程开发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6。8.1 新课程开发须提供完整的课件包,由相应师资管理审核。
6.8.2 相应师资管理组应安排新课程认证会(《内部讲师认证表》),根据认证表中“专业成就”与“可替代性\"2 项的得分结果,对应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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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总分14分) ≧13分,(单项评分不少于6分) 10至13分,(单项评分不少于5分) 奖励标准(元) 800元 400元 6。8.3 所有获得课程开发奖励的课程版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允许,不得交于其他单位或个人复制或教授。
6.9 内部认证讲师档案管理
内部认证讲师的原始档案由各相应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并统一汇编备案。
7.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8. 附件
附件1:《内部认证讲师 / 新课程申报表》 附件2:《内部讲师认证表》
附件3:《内部认证讲师星级晋升申报表》 附件4:《课程满意度评估表》 参考工具表:
工具1:《内训课实施申报表》 工具2:《培训总结》 工具3:《课程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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