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活动室管理规定
员工活动室是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而设置的活动场所,供员工学习、娱乐、健身、交流等活动之用,公司设有两个员工活动室,一个是附楼三层,一个是8楼6808室,附楼活动室服务对象是公司全体在职、退休、退养员工和在电化宾馆住宿的客人,8楼活动室服务对象是公司机关全体职工。为更好的为员工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开放时间
附楼三层活动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12:20—13:50 (冬) 12:20—14:20 (夏)
18:10—21:30 (冬) 18:40—21:30(夏)
星期六、星期日 9:00-11:30 15:30—18:30(夏)
15:30—18:00(冬)
八楼活动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9:50—10:10 12:30—14:20
星期六、星期日 9:00-11:30 15:30—18:30(夏)
15:30—18:00(冬)
二、娱乐项目:
附楼三层活动室:台球、乒乓球、健身器材、棋牌、报刊杂志;
八楼活动室:乒乓球
三、管理规定
1、公司内部人员凭有效证件、外部人员凭住宿登记卡进入,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2、公司办公室负责附楼三层活动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公安分处协助办公室分管活动室的秩序维持工作,重点负责活动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活动秩序维持。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八楼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3、活动室的各项设施严禁外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活动室内的任何物品私自带出,包括活动室内的报刊杂志,一经查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罚款处罚。
4、遵守活动规则,讲究卫生,禁止吸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不得在墙壁、地面、球案上涂抹乱画,不得在室内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或借用其他名义进行的变相赌博等违法活动,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以后使用活动室的权利,并根据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罚款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移交公安分处处理。
5、自觉保护娱乐设施,在台球娱乐时,不准打“跳球”、“扎枪”或其它有损器材设备的举动,严禁对台球桌、乒乓球案磕碰,保持台球桌、乒乓球案、台球杆、台球、台泥的完好无损;使用健身器材时要按说明操作,既要注意人身安全,又要爱护健身器材;报纸夹,报刊、棋牌、桌椅等用
后放回原处。
6、注意人身安全,打台球时,要注意身后他人安全,防止扎伤他人;使用健身器材时,要按操作规程进行,以防挤伤、压伤、砸伤。
7、注意保护好随身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尽量不带入活动室,如有遗失或损坏,后果自负。
8、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活动,不得占用工作时间私自活动。
9、任何单位借用活动室举办各种活动,须提前一周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准擅自占用,违反规定者不准再申请使用活动室,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0、活动室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为活动者提供一个舒适的活动场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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