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审查、审批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1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出具《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龙门分厅提出申请,填写资料、上传电子材料,打印申请书。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即时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即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系统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审查、审批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1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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