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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的客观价值理论

2022-01-08 来源:步旅网
第37卷第2期 环境科学与管理 Vo1.37 No.2 2012年2月 ENVIR0NMENTAL SCIENCE AND MANAGEMENT Feb.2012 文章编号:1674—6139(2012)O2—0191—04 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的客观价值理论 陈也奔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摘要:罗尔斯顿坚持机体哲学的观点,即价值本身是某种自然资料所形成的。其属性是由自然创造的,而非 人所给予的。自然资料所形成的价值是第一性的,属于自然价值。它是人意识判断的基础。由于自然资料被 生态系统本身所承载,它也就是一种客观价值。 关键词:矛盾;伦理学;环境;价值 中图分类号:X196 文献标识码:A Objective Value Theory of Rolston ̄Environmental Ethics Chen Yeben (Heilongjiang Provincial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Harbin 150001,China) Abstract:Rolston insisted on the viewpoints of philosophy of organism,which means that value itself was formed by certain kind of natural materials.It is created by nature rather than human efforts.The value created by natural materials is primary and belongs to natural value.Natural material is the basis for human judgment as well as an objective value because it is unde ̄aken by the ecosystem. Key words:contradiction;ethics;environment;value 在罗尔斯顿的环境伦理学中,客观价值是一个 为支撑,创造性既保持了系统本身的持存,同时,也 重要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客观价值这个概念 在系统内部分化出众多的种类。各个种类本身的存 甚至也是一个核心性的概念。因为当罗尔斯顿强调 在具有工具性的价值,因为每个种类都是其它种类 那种自然的创造性价值时,那样一种价值就是客观 赖以生存的条件,各个种类互为工具。但只有生态 价值。客观价值是相对应于人的那种主观价值而言 系统本身具有整体性的价值。从生态系统本身看, 的。至少,在罗尔斯顿的环境伦理学中,他区分了两 这种整体价值是要高于个体价值的。在这个地方, 种不同的价值,用他的话说,大自然创造了所有的价 罗氏自己并没有区分出自然与生态系统它 ̄fl---者之 值,在这些价值中,有些是客观的,有些则是人的主 间的关系,有时候,他把生态系统就看作是自然本 体性与客观自然相互结合的产物。后者,罗尔斯顿 身,有时候,他又把自然规定看作是大于生态系统 通常把它们看作是主体价值,即主观价值。这些价 的。在这个地方,他的观点较为模糊,缺少细致的规 值在罗氏看,是第二性的东西,不具有他所说的客观 定。因而,从理论的层面来看,他论证的力量就被弱 性。 化了。至少,他没有界定出本原概念,这样,他也就 关于客观价值这一概念,罗尔斯顿并没有给出 模糊了自然与生态系统之间的细微差别。 较为明确地界定。大体上,他是把生态系统本身看 在进一步的论述中,罗尔斯顿引出了一个较为 作是一种价值的成因。生态系统本身的成果就是一 具体化的概念,即大自然的承载价值概念。用他的 种最高的价值。他把那种价值称之为是系统价值。 观点看,承载这个概念能够使人区别出主观性与客 系统价值不是浓缩在生命的个体身上,而是弥漫在 观性那样的差别。而价值关系在他来看,正是一种 整个的生态系统中。这个系统以自身的创造性活动 自然自身的承载关系。他这样明确地写道:“大自 然是一个进化的生态系统,人类只是一个后来的加 收稿日期:201l一12—23 入者。地球生态系统的主要价值,在人类出现以前 作者简介:陈也奔(1956一),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早已各就其位,大自然是一个客观价值的承载者。 研究方向:西方古典哲学,伦理学,环境伦理学。 人只不过是利用和花费了自然所给予价值而 .191. 第37卷第2期 2012年2川 陈也奔・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的客观价值理论 V 01.37 N0.2 Feb.2012 已。”¨ 这里,罗氏强调了价值的归属,即价值不是 由人所创造的,而是自然本身所创造的。正因为它 人所给予的。而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性质。罗氏直 接这样写道:“并没有任何东西(象光线那样)从人 是自然创造的,所以价值才具有一种客观价值。在 罗氏那里,主观性与客观性始终没有得到恰当地使 用。主观性意味着人所创造的价值,而客观性则意 味着自然自身创造的价值。但实际上,罗氏并没有 较好地理解自然创造物与价值评价之间的关系。他 只是把价值还原为自然创造那一过程本身。既然自 然的创造不属于人的自我意识,同时,它也不是出自 于某种最高的目的性(罗尔斯顿是既反对形而上学 这里传到了树那里,评价过程中的投射,最好被理解 成翻译。价值的授予过程,并没有人把任何东西从 人这里传递到树那里,在这个意义上,价值确实不是 由人的头脑传递出去的。树是发送者,人是接收 者。”l 这里,罗尔斯顿解释了价值的产生者和接受者 之间的关系。显然,他的观点是较为混乱的。事实 上,他想说明事物的价值是由事物自身所产生的,事 的目的性,也反对神学目的性的),那么,这种创造 活动就是一种客观的活动。因为它脱离了任何一种 主观方面的作用,而只是一种生态系统自身的生成。 他把这种生成看作是规律性的东西,而规律性的东 两便也只能是客观的。他写道:“人类的出现也许 是一个最有价值的事件,但如果以为是我们的出现 才使得其它事物变得有价值,那么未免对生态学太 无知太狭隘了。生态规律并不是某种主观性的东 西,也不是某种只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东西,也许, 生态系统所产生和所承载的价值,以及作为后来者 的人类对它的有意识的价值评价行为,都不完全是 主观的,尽管对它的有意识的评价离不开人这一主 体。”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罗氏想要说明价值不 是主观的东西,而是生态系统本身的承载之物,既然 生态系统本身不是主观性的存在,那么,它所创造出 的价值也同样不是主观的。它是一种客观价值,在 罗氏看,这种价值只为生态系统本身所具备。 生态系统之所以可以产生出一种客观价值,不 光是由于它的单纯的创造性原理,而且还因为它创 造了事物的内在属性。也正是因为其内在属性,自 然事物的价值才是客观的。罗氏进一步解释了客观 性的含义。他找出了许多例子,比如,瀑布,鸟类,水 晶,野草,阳光及糖酵解作用等等。这些不同的事物 本身都有其内在的属性。在被人的意识系统定型下 来之前,它们已经具有潜在的自然价值。糖的营养 价值是独立于人或蚂蚁的体验而存在的。它本身是 由自然事物的属性所决定。这种事物的属性不是人 的主体性所给予的。同样,草莓的甜味也先于人的 味觉,品食者只不过是发现到那个先于意识而独立 存在的事件而已。在罗氏看,吞食草莓就象木柴的 燃烧一样,只是一种正常的能量产生的方式,生命就 是靠这种反复强调式来支撑的。这如同大自然最初 是接受太阳的光,通过其光合作用,又把接受的能量 转化为碳水化合物,生物就是靠这样的能量接收存 活下来。同样,颜色作为一种自然之属性,也不是由 ・】92・ 物有其内在属性,而这种内在属性是客观的。客观 的也就是指事物从自身的规定性中获得的性质。也 即从自然的自我创造中所获得的性质。由于这种性 质是自然系统本身所给予的,因而,它也就是独立自 在的东西。但罗氏也忽略了价值形成的另一种条 件,即价值的接受者及主体性问题。他在价值归属 问题上,是摇摆不定的。当他强调价值乃是事物自 身的属性规定时,他同时也提到了要有一个接收者。 但有了一个接收者(人的主体性的意识活动),价值 的生成就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自身关系,而是一种意 识评价的中介关系了。而这一点,背离了罗氏最初 的观点。即价值是自然自身的承载关系。这里,罗 氏把绿色规定为是一种电磁波,但他同时又解释说, 是人把绿色投射给了树,这种绿色是由人的大脑构 造安放在树身上的。他认为,只有黑白视觉的狗,就 不会把颜色投放在树上,而人却具备这一能力。 这里,实际上揭示了一个价值评定的问题。涉 及到价值评定,就需要有一个人的主体关系。但大 体上讲,罗氏是反对主客体概念关系的。这主要是 由于他的理论受到了近代哲学的影响,特别是受到 了怀特海的机体哲学的影响。他在根本方向上是反 对形而上学的主体理论的,但在评价价值关系时,他 又不自觉地运用了这一理论。这正如一些近代哲学 家反对语言的概念化系统,但在写作时,又不自觉地 运用了这一系统一样。他本来是想要强调价值的单 一性归属,但却不自觉地陷入了价值设定的二元规 定中去。这里所暴露的矛盾是这样形成的,当罗尔 斯顿想要强调价值的客观性时,他把价值关系看成 了质料关系,并用质料关系去说明客观性。而当他 发现质料的规定仅只是一种自身的规定(比如绿色 在树那里还只是波长,还不是绿色),还不是一种价 值自身的判断时,他又引入了人的主体活动。这样, 他也就徘徊于两种不同的价值设定关系。从而陷入 了二元论。 实际上,罗尔斯顿始终坚持着机体哲学的观点, 第37卷第2期 2012年2月 陈也奔・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的客观价值理论 V 01.37 No.2 Feb.2012 即价值本身是某种客观事物的属性。这种属性是由 自然创造的,而非人所给予的。从这一方面来看,他 的理论与怀特海的有机哲学有很大的联系。至少在 这一点上,怀特海是坚持质料的机能主义。客体是 所形成的一种关系,而是变为自然事件本身的关系 了。这里,主体性已经被去除,价值已经作为客观的 事实而存在,而大自然的生态系统才实现了价值。 在这个地方,罗尔斯顿混淆了价值事件与自然 个种更为实的世界,而主体则是一种感受的体系。 怀特海就曾这样写道:“而机体哲学则欲描述客观 一质料这二者的区别。自然,他也就混淆了价值判断 与事物属性这二者的区别。尽管他在一些地方曾借 资料如何进人主观的满足。客观资料中的秩序如何 在主观的满足中提供强度。对于康德来说,世界出 自主体。而对于机体哲学来说,主体则出自世界。 因此,客体一语便意味着这样一个实有。它是一个 将成为感受中构成成分的潜能。而主体则指由感受 过程构成并包括这一过程的实有。感受者便是出自 自身诸感受的那个统一体。诸感受则是居于这一统 一体和它的许多资料之间的那个过程的诸细节。那 些资料是感受的潜能,也就是说,它们是客体。说过 程就是将感受的不明确性从一个主观经验的统一体 种排除出去。资料中的秩序的度由客观诱惑的丰富 程度来衡量。所达到的强度,则属于该满足的主观 的形式。”_4 可以看到,怀氏这里所表达的思想,基 本上被罗尔斯顿所吸收。而他的客观价值的理论, 也正是源于怀特海的客体性的理论。比如他曾经论 述过,说有些意识状态是有价值的,但有些意识状态 则是自然现象从外部引发出的。自然境遇是产生价 值的基础和催化剂,而人只是价值的检验者和体验 者。这样的观点,正是怀特海机体哲学的观点。这 里所强调的是,资料是引起价值的基础,而资料秩序 所达到的强度,则是主观性长生的基础。事实上,从 哲学认识论的层面看,这里隐含了这样的观点,即主 体性并非自身的产物,而是一种资料刺激的产物。 并非人的认识系统先验地判定了价值,而是客体资 料的诱惑本原性地贯注了主体。这样,人的意识判 断就是第二性的。形成意识判断的那个基础,即客 体资料性的组合及对主体的反复刺激,才是第一性 的。这种第一性的存在,也即是本原和客体。 实际上,罗尔斯顿正是从这样的思路出发。当 然,他也发展了怀特海的那个客体的概念。并把这 个概念引人了他的创造性原理。根据这个原理,传 统价值的定义就应该被改写。因为在传统的价值理 念中,价值是来自一种主体性的判断,而不是一种客 体的创造,更不是一种具有客观属性的事实。而罗 氏的创造性理论改变了这种定义。价值关系首先是 一种创造性关系,其次,这种关系又是属于自然本身 的。换言之,价值的创造性关系乃是自然对于自身 之创造关系。它不是一种主体性判断,正因此,价值 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价值不再是主体与客体之间 助于亚里士多德质料概念,但还是把质料本身看作 是终极性的。他的质料之生成缺少一种形式因,同 时,质料本身外在的连续性也被看作是创造性。这 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自然发生论的理论,只是发生的 事件被重新定义为价值而已。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理论有许多内在的矛盾之 处。它也导致了一种反面的结果。一方面,它导致 了一种价值的平均性理论。既然所有的自然事物都 有其独特的价值,那么,价值也就是平等的。至少, 罗氏没有指出价值之间的区别和等级。这样,从自 然价值的层面看,人的价值与其它生物的价值就都 是等同的。这就取消了人的精神价值的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它也导致了环境伦理学理论体系的弱化。 因为把生命的主体性建立在客体的基础上是一回 事,而把价值关系建立在自然生成的基础上,则是另 一回事。在这个地方,他的理论有很大的困难。他 一直是强调自然是朝着产生价值的方向近化的,但 又把自然进化出来的最高价值即人的价值看作是一 种副产品。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而当他把价值还 原为一种简单的自然事件时,他也看到了评价关系 的缺失。这使他引出了价值的评价能力的解释。并 认为价值的评价能力是自然进化出来的目的。是为 了把潜在的价值转化为现实的价值。自然价值在某 种程度上是被人领取到的价值。这也即是说,自然 价值要被人所发现到。他曾这样写道:“自然客体 没有固定的画框或底座,它们的美学价值主要取决 于我们观赏的角度。某些意识状态是有价值的,但 有些意识却基本上是由自然现象从外部引发的。境 遇仍然是产生价值的基础和催化剂,是价值体验的 检验者。”_5 可以看到,罗尔斯顿这里的观点背离了他的客 观价值的概念。因为在这个地方,他把人的主体性 关系引入进来,并用以解决价值评价方面的困难。 但这个困难并没有得到较好的克服。在一个更为本 原的层面上,客观价值的理论也使罗氏环境伦理学 的理论弱化了。显然,如果只有客观价值是第一性 的东西,是一种真正的价值,而人的意识的创造性是 第二性的,只是一种自然价值的副产品,那么,罗氏 自己所创立的环境伦理学的理论也就无足轻重了。 ・】93・ 2012年2月 第37卷第2期 陈也奔・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的客观价值理论 V01.37 No.2 Feb.2012 因为它毕竟是自然副产品的产物,而不是自然价值 范畴中的东西。这就与罗氏自己想要建立环境伦理 学的初衷相违背了。至少,在罗尔斯顿那里,他不想 版社,2000:4. [2]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2000:5. 把自己的理论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但人们如何能够 把一种自然价值的副产品还原到客观价值本身那样 的高度呢?在这个地方,罗尔斯顿没能给出一个确 切的答案 参考文献: [1]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 [3]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2000:155. [4]怀特海:过程与实在[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 2006:119. [5]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2000:289。 (上接第182页)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I-IJ2.4—2009).[S].2009.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石油化工环境 保护技术[S].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5. [4]程晶.石化炼制企业噪声治理探讨[J].油气田环境 保护,2011. [5]国家环境保护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S].2008. [6]国家环境保护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S].2008. [3]胡名操.环境保护使用数据手册[M].北京:机械工 业出版社,1994. <<<<<<<<<<<<<<<<<<<<<<<<<<<<<<<<<<<<<<<<<<<<<<<<<<<<<<<<<<<<<<<<<<<<<<<<<<<<<<<<<<<<<<<<<<<< (上接第185页) 4 结论 通过对北江中上游支流沉积物中重金属的聚类 [2]丁喜桂,叶思源,高宗军.近海沉积物重金属污染 评价方法[J].海洋地质动态,2005,21(8):3l一36. [3]赵光影,华德尊.灰色聚类法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 价中的应用[J].北方环境,2005,2(30):84—86. 分析表明,浈江沉积物属于三类标准,污染相对严 重;武江和南水河处于二类标准,污染相对次之;漪 江、连江和潜江属于一类沉积标准,污染相对较小; 滨江和龙塘河污染最小。这与被引文献中采用潜在 生态危害指数法评价结果基本一致。本文中通过对 灰色聚类模型的实际应用发现,该种方法与其他方 法(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同样能达到对流域沉积 环境的良好评价,从而达到了该方法的评价目的及 实用性 参考文献: [1]陈静生.沉积物金属污染研究中的若干问题[J] 环境科学丛刊,1983,4(8):1—2. [4]邓聚龙.灰色系统基本方法[M].武汉:华中科技 大学出版社,2005. [5]曹剑峰,钦丽娟,平建华,等.灰色理论在水资源价 值评价中的应用[J].人民黄河,2007,27(7):20—22. [6]岳平.灰色聚类评价法在海口湾近岸海域水质评价 中的应用[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11):4365—4366. [7]孙贤斌.芜湖城市郊区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评价 [J].皖西学院学报.2005,21(5):51—54. [8]袁媛,马建华.土壤重金属污染灰色聚类法评价 [J].洛阳理工学院学报,2009,19(2):9—12. [9]许振成,杨晓云,温勇,等.北江中上游底泥重金属 污染及其潜在生态危害评价[J].环境科学,2009,11(30): 3262—3268.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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