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及答案模板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0.25分,共2.5分) 1.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标志之一是( )。 选择一项:
A.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B. 经济法的地位 C. 经济法的本质 D. 经济法的渊源 题目2 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设备的合同,在此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 )。 选择一项:
A. 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B. 乙方修理的该设备 C. 乙方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D. 甲乙双方 题目3 3.与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相比,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 选择一项:
A.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具有法人资格 B.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C.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题目4 4.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典型的资合公司是( )。 选择一项:
A. 有限责任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 C. 无限公司 D. 两合公司
题目5 5.在某市工商行政局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 )人民法院管辖。 选择一项:
A. 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B. 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C. 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法院 D. 债务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 题目6 6.某中国公民在国内一上市公司工作,2009年7月份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选择一项:
A. 5000元-四金-3500×5%=应缴税额 B. 5000元-四金-3500×10%=应缴税额 C. 5000元-3500×3%=应缴税额 D. 5000元-四金-3500×3%=应缴税额 题目7 7.下列证券中属于资本证券的是( )。 选择一项:
A. 股票 B. 汇票 C. 支票 D. 货运单 题目8 8.下列不属于我国土地所有权特征的选项是( )。 选择一项:
A.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 B. 土地的所有权可以进行有偿买卖和商品性流转 C. 所有权人只限于国家或者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 D. 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 题目9 9.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是( )。
选择一项:
A. 10年 B. 2年 C. 1年 D. 3年 题目10 10.以下不是依法降价处理的商品是( )。 选择一项:
A. 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B. 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C. 降价销售季节性商品 D. 鲜活商品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0.5分,共5分) 1.经济法的法律属性主要表现在(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社会责任本位法 B. 综合、系统调整法 C. 平衡协调法 D. 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法 题目12 2.经济法主体(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 B. 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 C. 不能用法人来取代 D. 是指一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组织主体 题目13 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的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所有的企业投资 B.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C.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 D. 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题目14 4.下列关于破产原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债务人的破产原因 B. 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同时资不抵债是破产的原因之一 C. 债务人停止支付便达到了破产的标准 D.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实质原因是丧失债务清偿能力 题目15 5.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行政复议或诉讼 B. 询问 C. 质疑 D. 投诉 题目16 6.从事保险经营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保险诚实信用原则 B. 保险自愿原则 C. 保险合法原则 D. 境内外保险公司权利同等原则 题目17 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B.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C. 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D. 倾销幅度低于2%的 题目18 8.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的职权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处罚权 B. 查询权 C. 检查权 D. 询问权 题目19 9.下列选
项中,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的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首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B. 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C. 进口易变质易腐化食品 D. 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题目20 10.从监督主体上看,对价格行为的监督分为(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社会监督 B. 司法监督 C. 舆论监督 D. 国家监督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1分,共5分)
题目21 1.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与人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题目22 2.外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题目23 3.税收抵免 税收抵免是指答应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答应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题目24 4.限制数量的垄断协议 限制数目的协议,是指由参与企业通过控制或限制相关市场上产销的供给量,进而限制价格的协议。主要包括:限制产量协议; 限制销售量协议。
题目25 5.产品质量法 是调整产品质量监视治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产品质量法包括所有调整产品质量及产品责任关系的法律、法规。 四、简答题(每小题2分,共4分) 题目26 1.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
答: 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它是一种财政收人形式。国债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进的一种形式,与其他财政收进形式相比,有其明显的形式特征。
(1)自愿性。所谓自愿性,是指国债的发行或认购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认购者买与不买,或购买多少,完全由认购者视其个人或单位情况自主决定。这一形式特征使国债与其他财政收进形式明显区别开来。
(2)有偿性。所谓有偿性,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作为债务而定期偿还。除此之外,还要按事先规定的条件向认购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
(3)灵活性。所谓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完全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的余缺状况灵活加以确定,而非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
题目27 2.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分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五、论述题(3.5分)
题目28 1.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与区别。 答: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从广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以竞争行为或者竞争关系为调整对象,同属于竞争法范畴,二者有相似之处,在推动和保护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相互交叉、互为补充。
首先,一个国家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其条件条件是这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自由竞争,假如没有自由竞争,经营者就不存在自由订立合同的可能性,也不会出现不正当竞争行
为,打破垄断和引进竞争是国家颁布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条件,可以说,反垄断法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提供了保障。 其次,反垄断法的实施也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合和补充。假如一个国家只是反垄断,而不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就可能会滥用它们的自由竞争权利,随意侵犯其他企业的正当权益,或者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对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是同等重要的任务,市场经济既然会同时出现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就会成为一对双胞胎,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市场经济本能和内在的要求。
第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不仅互为条件,很多情况下又交叉存在。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本钱的价格销售商品。“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反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公道的条件。“这些行为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竞争,是由于它们具有不公道性,即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来说显得不公平,另一方面,这些行为假如真正达到损害市场竞争的程度,行为人一般都占有市场支配地位,这些行为从而也可被视为限制竞争的行为或者垄断行为,受反垄断法的制约。我国台湾1999年修订后的《公平交易法》第18条(转售价格协议)和第19条(拒尽交易行为和歧视行为)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即这些行为
在该法中固然被视为不公平的竞争行为,但它们同时也应被视为垄断行为。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主要区别 从各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反垄断立法规制的行为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垄断行为,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限制竞争行为,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性质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私法范畴,主要维护贸易伦理道德和保护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而反垄断法属于公法范畴⑤,主要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公平竞争的机制。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执法属于微观领域,限于经营者或消费者,而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则具有宏观特点和政策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贸易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掠夺他人的竞争上风,其条件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保护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这个法律可以简称为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而反垄断法则是通过反垄断和反对限制竞争,使市场保持一种竞争的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保证消费者有选择商品的权利。反垄断法追求的是自由竞争,这个法律从而也可以简称为自由竞争法,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进步经济效率,扩大社会福利。另外,反垄断法是规范
整个市场的竞争,涉及的题目是全局性的,它在推动和保护竞争方面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反不正当竞争法。
2、从立法理念方面看。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营业警察法“,旨在净化竞争秩序,主要涉及市场竞争结构以及竞争的充分有效性。而反垄断法则基于有效竞争的理论,力求产业组织的优化和市场结构的公道化,以进步市场效率,保证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产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佳质量、促进产业的最大进步。
正是出于不同的理念,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关注市场上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行为,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关注的则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目的是防止市场上形成排除竞争或者严重限制竞争的局面。因此,一个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行为,例如竞争者之间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由于这个行为没有损害任何竞争者的利益,从而不会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另一方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假冒商标或假冒专利,这些行为由于不会影响市场竞争结构,不会减少市场上竞争者的数目,反垄断法也不会把它们视为是违法行为。
3、从立法目的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老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贸易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掠夺他人竞争上风的行为。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善意经营者的利益,以维护公
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进步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4、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体⑥及其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凡是参加市场竞争的经营者,无论经济实力强弱,市场份额多少都可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它们之间形成的竞争关系都是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关系。而反垄断法所调整的则往往是经济实力强、市场份额大的经营者和以它们为中心,凭借其占据市场支配地位或交易上风地位与弱小经营者之间形成的不同等主体间的竞争关系。从某种程度当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多地替名牌企业、大企业着想,而反垄断法则体现着对中小企业的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主体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而反垄断法律关系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
5、从二者调整角度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都是保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法律,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保障和促进公平。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规范形形色色的不正当竞争进手,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有失诚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危害,并缔造自由、公正的竞争秩序,体现的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对市场进行微观调控。而反垄断法则是从规范限制竞争的状态和行为出发,通过对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和状态进行规制,防止出现少数经营者控制和操纵市场,限制竞争,从而维护经济的自由、民主和公正的竞争秩序,体现的是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也就是说,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着眼于对竞争秩序的保护,而反垄断法则体现着对企业自由和市场竞争的双重保护。
6、从行为方式及其救济和制裁上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垄断则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⑦及联合行为等控制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或垄断组织(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⑧等)是设置市场壁垒⑨,阻碍他人进进市场的通常表现形式,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
反垄断法自其诞生之初就夸大国家或行政机关的主动干预,而无论大陆法国家还是英美法国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采取私法救济,国家对其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对于垄断行为来说,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过私人诉讼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后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过行政程序来制止垄断行为,甚至用刑罚来惩罚严重垄断行为。
7、从法理的正义性及其具体规定的变化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的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由于国家产业政策上的变化,会导致反垄断法律制度也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而且这样的修正并非只增不改,经常会改变原本违法的一些行为的性质。
六、案例分析(5分)
题目29 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新型汽车,该车有些新的设计不够成熟,结果导致部分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了故障,并因此造成了交通事故。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不向受害人提供赔偿。 试分析:
1.试阐述消费者在消费时所应享有的法定权利。
答:
(1)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
(2)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这九项权利是消费者进行消费活动必不可少的,其中前五项权利是基础,与消费者的关系最为密切,后四项权利则是由此派生出来的 2.根据上题,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答:上题说明了该公司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获取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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