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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管理制度

2020-01-04 来源:步旅网
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管理制度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控制影响剖宫产的医源因素、社会因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助产技术,实现有效降低剖宫产率的目标;

2.非医学指针剖宫产率控制在30%以内;

3.妇产科医务人员严禁实施趋利和避责行为的剖宫产手术,切实降低剖宫产率;

4.妇产科医务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倡和促进自然分娩。加强对孕妇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孕妇及其家属对自然分娩的认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分娩观,积极促进自然分娩;

5.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产科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医疗干预,减少并发症,提高助产质量;

6.必须严格熟练掌握剖宫产手术医学指征,做到科学手术,严禁开展无手术指征及择期的剖宫产手术;

7.实行剖宫产手术院长签字制度。所有剖宫产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并填报《公庄镇卫生院剖宫产手术申报审批单》,经主管院长(医务科)、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休息日急诊剖宫产手术必须经总值班批准签字;

8.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对于没有剖宫产指征,孕妇及其家属要求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科医生及助产人员要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对符合剖宫产手术医学指征的,也要向其充分讲清剖宫产手术的利弊,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严格履行手术签字手续;

9.改变服务模式。要改变传统的助产模式,实行人性化、个性化、科学化的导乐助产模式.让孕产妇及家人能预先充分了解产程的进展,减少因信息不足造成的焦虑和紧张,降低因精神因素导致难产的发生。

10.分娩过程中要配有助产士陪同,产科医生要及时检诊,增加产妇及其家属的安全感及自信心.

11.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工作.高危孕妇剖宫产手术必须有儿科医师在场。

12.医务科要加大监管和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对不遵循手术指征盲目实施剖宫产手术,使剖宫产率居高不降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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