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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人怎么维权

2022-09-07 来源:步旅网
承租⼈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怎么维权

对于现在许多第1次出去参加⼯作的⼈⽽⾔, 选择承租房屋是⾮常便利以及明智的选择, ⽽在决定了租的房屋之后就需要与出租⼈签订相约的租房合同,来约定双⽅的权利义务,那么承租⼈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怎么维权?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承租⼈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怎么进⾏维权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当合同确实⽆法继续履⾏或者履⾏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单⽅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赔偿出租⼈的损失。⼀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的,赔偿数额按3个⽉租⾦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计付。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1、押⾦不是违约⾦,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个⽉的租⾦为押⾦的问题,如果双⽅⼀旦发⽣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提前解约,出租⼈往往会扣留押⾦做为违约⾦。实际上,押⾦并⾮是提前解约的违约⾦。

之所以出租⼈要收取押⾦,是因为出租⼈把⾃⼰的房⼦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使⽤,为确保承租⼈在使⽤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从这个⾓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都应该退还。

除⾮双⽅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解除合同,以押⾦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数额。

2、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定要把单⽅解除合同的违约⾦标准明确在书⾯合同中。⽐如明确约定⼏个⽉的房租为违约⾦,或者直接表述按押⾦的标准确定违约⾦的数额。

这样,⼀旦发⽣单⽅解除的情况,守约⽅主张违约责任简单⽅便;⽽违约⽅对⾃⼰的违约⾏为的后果也有所预期,可以事先准确判断后果,在是否违约时就会有⼀个得与失的客观衡量。对双⽅都有好处。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事⼈⾯对承租⼈违约合同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主张以上的赔偿⾦来维护⾃⼰的权利, ⽽如果出现承租⼈拒绝赔偿的情况,建议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帮忙进⾏维权,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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