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宝丰县邦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乙方:
经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双方签定如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玉米机械播种农机服务。 2、实施作业地点:按甲方指定地块。 3、作业面积:以农户确认的服务面积为准。
4、作业时间商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试点村两委会要按照约定时间组织农户配合乙方的作业服务。 二、质量要求
作业标准:精播单粒合格率大于90%,粒距误差±3厘米,漏播率小于0.5%;播深5—6厘米,播深误差±1厘米。等行距播种,行宽50—60厘米,行距误差±1厘米,机组往复误差±5厘米。覆土镇压。播后及时镇压,覆土均匀、严密,不准露种。深松施肥播种深松间隔不大于70厘米,深度不小于25厘米,施肥量符合农艺要求。
三、服务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服务费标准按每亩 元向农户收取。 2、作业完成后甲方向乙方补贴每亩 元。
3、作业完成后,乙方和被服务农户要当场确认并在作业清单签字确认,同时由乙方向被服务农户以现金形式收取作业费。
4、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按双方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5、作业清单上的签字必须真实准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甲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 2、乙方要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资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按照第二条要求进行作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2、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
3、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宜
1、一方变更联系电话,应自变更之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合同促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促裁或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4、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