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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矿山开采租赁合同

2022-11-10 来源:步旅网
矿山开采租赁合同

【篇一:矿山开采权租赁协议1】

矿山开采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共同发展,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甲方愿将位于黑山井的石灰岩矿点出租给乙方开采,特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概况

租赁物位于,采矿权人为,

采矿权许可证(证号 ,有效期 年,自 年 月至 年 月)(详见采矿权许可证及相关附图,具体位置、面积以附图为准)。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二十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若要续租,甲方必须优先出租乙方,租金另 外商定。 三、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合法拥有租赁矿点采矿权,不存在任何不能合法

出租给乙方之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若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可以无偿使用乙方开采的下角料。

3、租赁期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甲方应无条件、及时配合到有关部门办理延期换证相关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使乙方可以正常、合法开采。若没有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若需投入建厂,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事宜,按县政府有关政策作为甲方招商引资项目。

5、租赁期间,乙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与当地政府或其他村民、组织发生矛盾的,甲方应全力协助处理,保证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6、对乙方投资的供电、供水设备,甲方配合联系安装到位,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在租赁范围内自主开采经营,对外以甲方公司的分支机构名义,对内实行独立核算,开采经营所有收益均归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2、乙方投资的设备、水、电、路等设施归乙方所有,但要按甲方的统一规划进行,不得随意乱建。合同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乙方可以收回投入的设备、设施。

3、乙方自主招聘矿点的相关人员,但必须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矿山作业人员按规定必须购买工伤保险,由甲方配合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和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要制定一套安全管理的制度,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按规定乙方开采前须先给甲方缴安全押金 万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6、租赁期间,矿产资源费、管理费、税费、矿山押金、人员保险费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双方必须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故单方撕 毁、终止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的或做虚假保证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实际投入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及设备等损失及合同履行后至合同期届满期间所可以获得的预期利润损失(按违约前一年度矿点的开采量乘以当年的矿产的市场价格计算)。

2、如本合同被有关部门认定无效或未生效,毁约方应视同过错方,仍应当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上述全部经济损失。

3、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或因政府原因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不视为双方违约。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双方各自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采矿权许可证及相关附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见证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篇二:矿山租赁协议书 3】

矿山租赁协议书

山主人: 以下简称甲方

开采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一块地租赁给乙方开采使用,该矿山座落在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该地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交界,西至______________交界,北至

______________交界,时间从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止。承包期为壹拾壹年,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元整。承包期间,乙方可以随意使用。其它人无权干涉。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来干涉乙方正常开采经营,如果造成乙方停产或吵架与严重恶果,甲方负责赔偿,必须以租金的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 3、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租赁山价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期间,开采的矿产资源归乙方所有,开采的矿山权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任意使用及所有开采权、使用权,全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篇三: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发包方:岳阳智翔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2012)00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2013年6月~2014年6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装车费)。

第八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

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2013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 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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