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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危孕产妇管理措施的探讨

2023-02-08 来源:步旅网


新形势下高危孕产妇管理措施的探讨

摘要】 目的: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充分利用广西妇幼信息管理系统,以妇幼卫生项目工作为契机,依靠县、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实行孕情全程跟踪管理,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重症高危孕产妇重点管理,对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结果:2014年管理高危孕产妇3532例,其中重症高危孕产妇56例,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孕产妇死亡2例,死亡率为23.27/10万。结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巩固、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实行孕情全程跟踪管理,重点对高危孕产妇进行监护,对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新形势下;高危孕产妇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09-0286-03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环节。国家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简称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出生人口数量将有所增加,高龄孕产妇比例有所增高,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出生缺陷的风险明显增加,同时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加,高危孕产妇管理难度加大,但妇幼卫生项目的实施及惠民政策的普及,现代的信息化管理,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亦是有利条件,本文对本县高危孕产妇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议,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提供参与。

1.具体管理措施

1.1 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机制

县政府把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在工作中体现政府责任和主导作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相关部门的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妇幼项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亦高度重视,对有住院指征的高危孕产妇,卫生部门人员动员住院不从的,镇政府领导、村干均能协同卫生部门人员入户动员,对尚未配备有救护车的镇卫生院,遇到危急重症孕产妇需尽快转诊时,镇政府均能协调相关部门派车运送,为孕产妇的抢救尽量争取时间。

1.2 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抓好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及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根据《南宁市卫生局孕产期保健全程跟踪管理规定》和《南宁市卫生局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医疗单位落实专(兼职)人员,建立县、镇、村三级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责任网,确定各级网络责任人,加强对孕情跟踪及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尤其是重症高危孕产妇进行重点监护。县妇幼保健院设立县孕情及重症高危孕产妇管理一览表,各镇卫生院在产科门诊设立《镇孕产妇基本情况一览表》,使全县、各镇孕情一目了然。所有孕妇进入高危评分系统,县妇幼保健院对重症高危孕产妇进行专项管理和随访,各镇卫生院设立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全县村级保健员或乡村医生人手一本保健工作笔记,记录本村孕产妇随访情况,层层落实孕产妇全程跟踪管理工作;高危孕产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高危评分<10分者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随访;10分≤高危评分<30分者在乡镇卫生院筛查的,应转至产科急救中心确诊,中心应对高危孕妇今后的保健地点和分娩地点提出意见,并反馈卫生院;高危评分≥30分者必须转到产科急救中心或三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诊治和住院分娩。

1.3 加强和完善县、镇、村三级围孕围产保健网络的建设

县妇幼保健院强化大保健理念,推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围产保健中心、妇女保健中心、儿童保健中心等科室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妇幼保健工作指导中心的作用,各镇均配备了专职妇幼保健人员2名以上,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村级保健员或乡村医生负责妇幼保健工作,优化整合乡村医生及村级保健员,将优秀的村级保健员纳入乡村医生队伍,逐步由乡村医生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1.4 加强督导,强化培训

县卫生局、项目办工作人员、妇幼保健专(兼)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镇、村开展督导工作,及时了解高危孕妇管理情况、加强工作的指导,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组织“降消”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对重症高危孕产妇进行讨论,探讨制定随访及治疗方案。

发挥“降消”项目驻县专家的传帮带作用,提高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孕产妇急救中心应急救治能力,采取专项培训及以会代训,分期分批集中至县城培训及分期到乡镇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提高镇妇幼保健人员、产科医生、村级保健员识别及管理高危孕产妇的能力。

1.5 加强妇幼重症救助网的建设,畅通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安全

强化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及时调整危重孕产妇抢救技术支持小组,危重孕产妇技术指导小组含各学科业务骨干,强调行政协调及多学科的协作,缩短了抢救协调的时间,提高产科综合急救能力。各乡镇卫生院落实危重孕产妇转运的交通工具,畅通转诊通道。 高危妊娠和危重孕产妇实行定向转诊,危重孕产妇转送程序按《南宁市卫生局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进行,原则上只有产科并发症可转诊至区、市、县级妇幼保健院产科急救中心,有合并症和/或并发症转至区、市、县级综合医院产科急救中心。

1.6 以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契机,提高了孕产妇参与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国家及广西实施的妇幼卫生项目,为老百姓提供了很多惠民政策,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孕产妇保健服务项目实施了免费为农村孕产妇提供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血常规、尿蛋白检测、肝功能等辅助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武鸣作为国家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试点县,得到了更多的惠民政策,双方地贫筛查均为阳性,孕期需进行地贫基因诊断的夫妇,一方或双方为武鸣户籍且常住武鸣的夫妇,进行地贫基因诊断予免费,经基因诊断夫妇双方为同型α或β地贫基因,孕妇需进行地贫产前诊断,进行地贫产前诊断亦予免费等;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为婚检及孕产期保健人群免费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表面抗原等;产前筛查补助项目,为农村孕妇提供产前筛查补助(产前筛查总费用160元/例,予补助115元/例);“降消”项目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补助(平产补助400元/例,危重症补助1000元/例)等等。

南宁市为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贫困高危孕产妇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于2006年起实施南宁市为民办实事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项目,对持有南宁市常住户口或与南宁市市民结婚居住在南宁市的城乡孕产妇贫困危重孕产妇进行救助,每位危重孕产妇救助费用的核算方式是根据总费用减去降消项目报销费用、新农合报销费用或医保报销费用和贫困人员医疗救助报销费用,剩余总费用的1/3由个人支付,2/3的50%由市“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项目”支付,50%由县(区)支付。本县政府对该项目工作非常重视,除按要求配套救助经费外,对经济特别困难,无法全部承担自费部分的孕产妇,予特别救助,这个项目实施后,化解医院救治经费与贫困孕产妇支付能力弱的矛盾,使贫困危重孕产妇得到有效救治,解决了孕产妇及家属的后顾之忧。

这些惠民政策的实施,对孕产妇的管理及高危孕产妇的随访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极大的提高了孕产妇参与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1.7 充分利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孕情跟踪及管理,提高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效率。

广西已在全区范围内普及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各医疗保健机构基本上能按要求将孕产妇保健信息、儿童保健信息及妇幼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通过上传、下载、合并等,即可收集到本辖区的孕产妇保健信息,了解本辖区孕情及孕产妇产前检查、分娩及产后访视等情况,极大的节省了孕情管理尤其是高危孕产妇管理的成本,提高了管理的效率。

2.结果

2014年全县分娩产妇8596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6.35%,高危孕产妇3532例,管理高危孕产妇3532例,高危孕产妇管理率为100%,其中重症高危孕产妇56例;救助贫困危重孕产妇17例,救助金额总计49万元;孕产妇死亡2例,死亡率为23.27/10万,死亡原因分别为心源性猝死、重症肺炎。

3.讨论

3.1 孕产妇死亡率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重要指标,各级政府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扼制孕产妇死亡率。《南宁市卫生局孕产期保健全程跟踪管理规定》和《南宁市卫生局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的出台,细化了孕产妇的管理要求及高危孕产妇报告转诊流程,明确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职责,规范了孕产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提高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执行责任追究制,畅通了危重

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孕产妇死亡率得到有效的扼制,2014年我县孕产妇死亡率为23.27/10万。刘静、杨晓宁等的研究也表明,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1、2]。

3.2 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加,高危孕产妇管理难度加大。流动妇女大多文化层次较低,缺乏卫生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保健主动性差[3],因此,如何对流动孕产妇进行产前保健管理已成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键。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广西范围内的普及应用,对流动孕产妇的管理具有积极的作用,妇幼人员可从系统中查到本辖区孕产妇在广西境内各医疗保健机构的产检、分娩及产后访视等情况,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追随访,予保健指导,督促其定期产检。但该系统也具有一定局限性。除广西外,其它省并未使用该系统,在省外各医疗保健机构检查信息无法查询。另外,若广西境内医疗保健机构未按要求及时录入的相关信息,也无法查到。2014年死亡的孕产妇中,有1例就是流动人口,孕早、中期在我县定期产前检查,信息可查询到,孕晚期随丈夫到外地居住,孕检信息及分娩等相关信息无法查询。由于经济发达程度的差异,省间人口流动性很大,为加强孕产妇的管理,尤其是流动孕产妇的管理,建议充分使用互联网,建立全国性的妇幼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将信息的录入情况列入各相关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确保信息能及时、准确录入,增加信息的时效性及科学性。

3.3 医疗救助可有效降低了贫困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其“看病贵”、“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4]。新农合政策及“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但对于贫困孕产妇家庭来说,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除去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及“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剩下需自费的部分,仍是不小的负担,为提高贫困危重孕产妇治疗的依从性,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贫困高危孕产妇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

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南宁市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模式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刘静.2012年柳州市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资料分析[J].柳州医学,2013,26(2):94-96.

[2] 杨晓宁,施君瑶.上海市浦东新区危重孕产妇抢救情况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3,27(7):70-72.

[3] 程光英,傅苏林,邵子瑜等.合肥市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及新生儿出生状况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07,10(22):1921-1922.

[4] 李国全,林爱华,邹礼民.广州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现状分析[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4,31(1):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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