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鹏与翟威婷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4.23
【案件字号】(2019)苏02民终4762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沈君贾建中龚甜 【审理法官】沈君贾建中龚甜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王宇鹏;翟威婷 【当事人】王宇鹏翟威婷 【当事人-个人】王宇鹏翟威婷
【代理律师/律所】薛佳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周寅辉江苏衡欣律师事务所;管祎漪江苏衡欣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薛佳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周寅辉江苏衡欣律师事务所管祎漪江苏衡欣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薛佳周寅辉管祎漪
【代理律所】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江苏衡欣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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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王宇鹏 【被告】翟威婷
【本院观点】首先,一审程序合法。
【权责关键词】无效胁迫撤销合同返还财产证人证言证据不足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首先,一审程序合法。一审法院向双方当事人询问“如果认定无效合同,钱是否需要返还?\",双方也就合同无效后的款项返还问题发表了意见,不存在“未审查借款合同无效后款项的用途及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的问题。 其次,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翟威婷本人参与赌博。第一,王宇鹏提供的在翟威婷家和奔驰4S店的录音,虽然翟威婷在录音中承认参与赌博,但是翟威婷对此解释为双方当时是恋爱关系,为让翟威婷父母少责怪王宇鹏将钱用于赌博,上述说法是王宇鹏事先教翟威婷说的。该解释具有一定合理性,且该录音为王宇鹏录制,录下了翟威婷在其父母面前承认赌博的事实,但王宇鹏却提供不出王宇鹏与翟威婷之间通话或聊天时翟威婷承认自己明知王宇鹏赌博或本人参与赌博的证据相印证。特别是王宇鹏一审时还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欲证明翟威婷借钱给其用于赌博,但无法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王宇鹏对此的解释相互矛盾,有伪造证据的嫌疑。第二,证人汪某虽然作证证明翟威婷也参与赌博,但其与王宇鹏是朋友且本人也赌博,该证人证言可信度较低,不能作为定案证据采信。而且,该证人陈述王宇鹏、翟威婷一起玩百家乐、钱是两人一起输掉的,与王宇鹏上诉提出本案所涉欠款都是翟威婷一个人输掉的陈述相互矛盾。第三,关于款项使用,王宇鹏一会儿陈述“翟威婷打钱给他是让其去赌博\";“其是因为赌博才借钱的\";“翟威婷打68.3万元是因为其赌博,其赌博翟威婷是清楚的\",一会儿又陈述“钱是两人一起赌博输掉的\",一会儿又陈述翟威婷用其身份证注册账户、钱都是翟威婷本人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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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王宇鹏多次变换陈述,前后明显矛盾,表明其陈述不可信。第四,王宇鹏上诉提出因翟威婷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让王宇鹏帮忙注册赌博账户,之后就一直用王宇鹏银行卡充值,钱全部是翟威婷输掉的意见,不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上述事实,且与王宇鹏一审提供的缺乏原始载体的微信聊天记录明显矛盾,进一步表明了王宇鹏前后主张的不可信。因此,王宇鹏提供的录音中和证人汪某的陈述,本身存在瑕疵,且与其他证据和王宇鹏本人的陈述存在矛盾,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再次,翟威婷虽然在一审中陈述其知道王宇鹏借款可能用于赌博,但未明确是事先知道或者是事后知道,故翟威婷明知王宇鹏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据并不充分。退一步说,即使翟威婷明知王宇鹏借款赌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但合同无效后仍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后果,王宇鹏在派出所出具的66万元的欠条可以认定为双方协商处理上述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王宇鹏应按此履行。王宇鹏辩称该协议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似欠条王宇鹏出具过两次,后一次次在清名桥派出所出具,金额为66万元,比前一次减少了14余万元,表明双方经过协商、对账,不符合受胁迫出具欠条的表象。另外,王宇鹏提供与清名桥派出所民警的录音欲证明民警逼迫其还钱,实际上该录音中民警仅要求其到派出所,故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因此,无论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王宇鹏在事后出具欠条,承诺归还借款本金66万元,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承诺合法有效,王宇鹏应当按承诺履行,归还该66万元。 综上所述,王宇鹏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所作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400元,由王宇鹏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04 20:10:01
【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翟威婷与王宇鹏曾经是恋爱关系。期间,翟威婷先后向王宇鹏银行转账68.3万元,2019年1月7日转账5万元、1月8日转账5万元、1月11日转账5万元、1月19日转账33000元、20时10分、20时11分、20时12分各转账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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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1时13分转账2万元、21时14分转账5万元、21时15分转账5万元、21时16分转账3万元、1月25日凌晨1时15分转账5万元、10万元、5万元,以上合计68.3万元。后翟威婷买车由王宇鹏代付1.9万元,王宇鹏通过支付宝亲密付归还翟威婷4000元,共计2.3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鉴于双方对于翟威婷向王宇鹏转账68.3万元,后王宇鹏通过不同方式返还2.3万元的事实无异议,予以确认。根据翟威婷自述,其向王宇鹏出借上述资金时知晓王宇鹏可能用于赌博,符合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情形,该借款合同关系应属无效,王宇鹏的该节辩称意见,予以采纳。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故王宇鹏应向翟威婷返还66万元。对翟威婷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二审上诉人诉称】王宇鹏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驳回翟威婷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不清。翟威婷在2018年11月24日看到王宇鹏玩百家乐赢了钱也参与了下注800元并赢钱了,因翟威婷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故翟威婷就让王宇鹏帮忙注册了一个账户进行赌博,该账号用了王宇鹏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注册后翟威婷每次参与赌博就必须通过王宇鹏的银行卡向赌博网站充值,所以翟威婷才转钱给王宇鹏账户,用王宇鹏的银行卡向赌博网站充值。翟威婷动用的款项是3年期定期存款,且在快到期的情况下提前支取,把这些钱无息借给王宇鹏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实际上是翟威婷输了钱想翻本。王宇鹏一审提供了7份录音证据,长达3小时左右,是王宇鹏陪翟威婷到她家所录,录音中翟威婷承认其与王宇鹏一起赌钱,王宇鹏的账号在翟威婷处、翟威婷想把输掉的钱拿回来才一直输钱等内容。本案中欠条的欠款全部都是翟威婷自己操作输给赌博网站的,所以一审法院要求其返还于法无据。2、一审法院程序不合法,一审法院在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后,未审查借款合同无效后款项的用途及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综上所述,王宇鹏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所作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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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鹏与翟威婷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苏02民终4762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宇鹏。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佳,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翟威婷。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寅辉,江苏衡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管祎漪,江苏衡欣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王宇鹏因与被上诉人翟威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2019)苏0213民初75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0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审上诉人诉称 王宇鹏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驳回翟威婷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不清。翟威婷在2018年11月24日看到王宇鹏玩百家乐赢了钱也参与了下注800元并赢钱了,因翟威婷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故翟威婷就让王宇鹏帮忙注册了一个账户进行赌博,该账号用了王宇鹏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注册后翟威婷每次参与赌博就必须通过王宇鹏的银行卡向赌博网站充值,所以翟威婷才转钱给王宇鹏账户,用王宇鹏的银行卡向赌博网站充值。翟威婷动用的款项是3年期定期存款,且在快到期的情况下提前支取,把这些钱无息借给王宇鹏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实际上是翟威婷输了钱想翻本。王宇鹏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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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7份录音证据,长达3小时左右,是王宇鹏陪翟威婷到她家所录,录音中翟威婷
承认其与王宇鹏一起赌钱,王宇鹏的账号在翟威婷处、翟威婷想把输掉的钱拿回来才一直输钱等内容。本案中欠条的欠款全部都是翟威婷自己操作输给赌博网站的,所以一审法院要求其返还于法无据。2、一审法院程序不合法,一审法院在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后,未审查借款合同无效后款项的用途及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二审被上诉人辩称 翟威婷辩称,1、王宇鹏一审中确认累计收到其银行转账68.3万元,扣减王宇鹏代付购车款19000元及亲密付4000元,王宇鹏在清明桥派出所自愿向其出具了借条确认其结欠66万元。2、一审法院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其因合同无效取得的66万元款项应归还给其。3、实际上,其从未参与赌博,其一开始也只知道王宇鹏之前赌博,但不知道王宇鹏为了赌博向其借款,后来其怀疑王宇鹏向其借钱用于赌博,其才向一审法院陈述其知道王宇鹏可能借款用于赌博。综上,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告诉称 翟威婷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王宇鹏立即返还其借款66万元。 一审法院查明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翟威婷与王宇鹏曾经是恋爱关系。期间,翟威婷先后向王宇鹏银行转账68.3万元,2019年1月7日转账5万元、1月8日转账5万元、1月11日转账5万元、1月19日转账33000元、20时10分、20时11分、20时12分各转账5万元,21时13分转账2万元、21时14分转账5万元、21时15分转账5万元、21时16分转账3万元、1月25日凌晨1时15分转账5万元、10万元、5万元,以上合计68.3万元。后翟威婷买车由王宇鹏代付1.9万元,王宇鹏通过支付宝亲密付归还翟威婷4000元,共计2.3万元。
2019年1月19日,王宇鹏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本人借翟威婷66万元,于2019年1月30日下午14时归还翟威婷15万元,余下51万元于2019年2月20日前归还翟威婷5万元,余下的46万元于年底9月王宇鹏拿到房产证后做银行贷款归还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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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
一审中,王宇鹏称翟威婷银行转账68.3万元是明知其用于赌博的,翟威婷则称其知道王宇鹏可能是用于赌博。
一审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鉴于双方对于翟威婷向王宇鹏转账68.3万元,后王宇鹏通过不同方式返还2.3万元的事实无异议,予以确认。根据翟威婷自述,其向王宇鹏出借上述资金时知晓王宇鹏可能用于赌博,符合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情形,该借款合同关系应属无效,王宇鹏的该节辩称意见,予以采纳。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故王宇鹏应向翟威婷返还66万元。对翟威婷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据此,一审判决:王宇鹏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翟威婷66万元。案件受理费520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3920元,合计9120元,由王宇鹏负担。
本院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二审经审理,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案二审期间,王宇鹏提交了证据录音证据1份,拟证明本案所涉欠条是其被清明桥派出所民警逼迫还钱,出具欠条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份录音主要内容为:2019年1月30日下午2点多,清名桥派出所民警要王宇鹏快到所里去;王宇鹏问,去所里干嘛,他没钱还;民警说,没有钱还他人要到,公安机关喊他过去他应该过去,拒绝的话就发手续。翟威婷质证认为,真实性无异议,之前她报警王宇鹏赌博,清名桥派出所民警在王宇鹏赌博现场把王宇鹏带走了,但该证据无法证明民警胁迫王宇鹏归还本案所涉欠款。
一审中,王宇鹏主要提供以下证据:1、2019年1月25日晚8时、9时及1月26日早7时、8时在翟威婷家里,8时30分在奔驰4s店和1月30日通话的录音,录音时长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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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5分多、35分多、25分多、19分多、1小时多,拟证明:双方一起赌钱,共同输了
70万元。该录音内容反映:2019年1月25日、26日,王宇鹏与翟威婷一起到翟威婷家交代问题,期间,翟威婷曾陈述其与王宇鹏一人一个赌博账户,后来王宇鹏不赌了,都是翟威婷在赌,还赌输了;2019年1月30日,王宇鹏和翟威婷通话,质问翟威婷,翟威婷母亲凭什么说王宇鹏诈骗;翟威婷说,她不知道,那时候她不在她妈妈身边,她妈妈就是想让王宇鹏至少可能拿点钱出来吧,实在不拿钱也没有办法,她妈妈就是心里难受,有了欠条心里好受一点。2、微信聊天记录,拟证明翟威婷给王宇鹏10万元,让王宇鹏打百家乐;30万元借款王宇鹏也全部输掉了。王宇鹏先称该聊天记录原始载体在其另一部手机里,在一审法院要求其提供微信原始载体后又称该聊天记录被翟威婷母亲逼迫删掉了,故只能提供截屏。3、800元的微信转账记录,印证其陈述的翟威婷一开始参与百家乐赌博赢了800元的事实。4、招商银行交易明细表、微信账单、赌博网站澳门银河账户截图,拟证明:本案所涉款项其充值到赌博网站账号,其在2019年1月累计下注金额455万余元,打中金额323万余元,该账户累计输了828457.65元。5、证人汪某证言,其作证称:其与王宇鹏是朋友,通过王宇鹏认识翟威婷,曾见到翟威婷与王宇鹏一起讨论百家乐;其也玩百家乐,翟威婷也参与了百家乐赌博;其听到翟威婷与王宇鹏商量如何向翟威婷父母解释两人一起输掉翟威婷父母钱的事,后三人一起去翟威婷家,其在翟威婷家楼下车库等王宇鹏等了很久,后来王宇鹏给其发消息说走不掉了,其就回去了。
对上述证据,翟威婷质证认为,证据1是王宇鹏截取的,而且,翟威婷在录音中的陈述其参与赌博等内容是王宇鹏在翟威婷家里地下车库事先教翟威婷说的,为让翟威婷父母少责怪王宇鹏将钱用于赌博,翟威婷与王宇鹏是男女朋友关系,王宇鹏屡次欺骗翟威婷,利用翟威婷年幼无知骗取钱财,事前翟威婷根本不知道王宇鹏赌博;证据2不是真实的;证据3该款是化妆品代购费,根本不存在翟威婷参与赌博的事;对证据4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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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性无异议;对证据5不予认可,该证人与王宇鹏关系紧密,该证人也参与赌博,其证
人证言不可信。
一审中,翟威婷陈述:王宇鹏开始说钱还高利贷了,后来才说钱都赌博赌掉了,之前其从来不知道王宇鹏的钱用于赌博,其也从来没有参与过赌博。王宇鹏曾分别陈述:翟威婷打钱给其是让其去赌博;其是因为赌博才借钱的;翟威婷打68.3万元是因为其赌博,其赌博翟威婷是清楚的。
本院查明 一审中,一审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问,“如果认定无效合同,钱是否需要返还?\"翟威婷回答,“即使是无效合同,钱也应当返还。\"王宇鹏回答,“不需要,因为钱是两人一起赌博输掉的\"。
二审中,双方一致确认:王宇鹏曾出具过两张欠条,一张是2019年1月底在翟威婷家书写的,金额是80余万元,该张借条未在本案中出现;另一张是在清名桥派出所书写的,即本案一审认定的金额为68.3万元的欠条。王宇鹏另陈述其在翟威婷家书写的欠条也是被迫的,之后其多次向派出所报警。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首先,一审程序合法。一审法院向双方当事人询问“如果认定无效合同,钱是否需要返还?\",双方也就合同无效后的款项返还问题发表了意见,不存在“未审查借款合同无效后款项的用途及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的问题。
其次,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翟威婷本人参与赌博。第一,王宇鹏提供的在翟威婷家和奔驰4S店的录音,虽然翟威婷在录音中承认参与赌博,但是翟威婷对此解释为双方当时是恋爱关系,为让翟威婷父母少责怪王宇鹏将钱用于赌博,上述说法是王宇鹏事先教翟威婷说的。该解释具有一定合理性,且该录音为王宇鹏录制,录下了翟威婷在其父母面前承认赌博的事实,但王宇鹏却提供不出王宇鹏与翟威婷之间通话或聊天时翟威婷承认自己明知王宇鹏赌博或本人参与赌博的证据相印证。特别是王宇鹏一审时还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欲证明翟威婷借钱给其用于赌博,但无法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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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鹏对此的解释相互矛盾,有伪造证据的嫌疑。第二,证人汪某虽然作证证明翟威婷
也参与赌博,但其与王宇鹏是朋友且本人也赌博,该证人证言可信度较低,不能作为定案证据采信。而且,该证人陈述王宇鹏、翟威婷一起玩百家乐、钱是两人一起输掉的,与王宇鹏上诉提出本案所涉欠款都是翟威婷一个人输掉的陈述相互矛盾。第三,关于款项使用,王宇鹏一会儿陈述“翟威婷打钱给他是让其去赌博\";“其是因为赌博才借钱的\";“翟威婷打68.3万元是因为其赌博,其赌博翟威婷是清楚的\",一会儿又陈述“钱是两人一起赌博输掉的\",一会儿又陈述翟威婷用其身份证注册账户、钱都是翟威婷本人输掉的。王宇鹏多次变换陈述,前后明显矛盾,表明其陈述不可信。第四,王宇鹏上诉提出因翟威婷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让王宇鹏帮忙注册赌博账户,之后就一直用王宇鹏银行卡充值,钱全部是翟威婷输掉的意见,不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上述事实,且与王宇鹏一审提供的缺乏原始载体的微信聊天记录明显矛盾,进一步表明了王宇鹏前后主张的不可信。因此,王宇鹏提供的录音中和证人汪某的陈述,本身存在瑕疵,且与其他证据和王宇鹏本人的陈述存在矛盾,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再次,翟威婷虽然在一审中陈述其知道王宇鹏借款可能用于赌博,但未明确是事先知道或者是事后知道,故翟威婷明知王宇鹏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据并不充分。退一步说,即使翟威婷明知王宇鹏借款赌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但合同无效后仍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后果,王宇鹏在派出所出具的66万元的欠条可以认定为双方协商处理上述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王宇鹏应按此履行。王宇鹏辩称该协议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似欠条王宇鹏出具过两次,后一次次在清名桥派出所出具,金额为66万元,比前一次减少了14余万元,表明双方经过协商、对账,不符合受胁迫出具欠条的表象。另外,王宇鹏提供与清名桥派出所民警的录音欲证明民警逼迫其还钱,实际上该录音中民警仅要求其到派出所,故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因此,无论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王宇鹏在事后出具欠条,承诺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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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66万元,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承诺合法有效,王宇鹏应当按承诺履行,归还该66
万元。
综上所述,王宇鹏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所作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400元,由王宇鹏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落款
审判长 沈 君 审判员 贾建中 审判员 龚 甜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吴 赟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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