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沿管﹝2011﹞53号
关于层转《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公司“11.10”碱解釜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区内各化工生产企业:
现将《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10”碱解釜爆炸事故的通报》(通安监[2011]2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贯彻落实文件相关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做好文件签收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并将文件签收表(见附件二)于2011年11月17日上午10:00前报安监分局,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实施计划和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2月3日前报安监分局。
附件一:《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10”碱解釜爆炸事故的通报》(通安监[2011]256号)
附件二:《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10”碱解釜爆炸事故的通报》(通安监[2011]256号)签收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爆炸 事故 通报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1年11月15日发
共印50份
附件一: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通安监[2011]256号
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10”碱解釜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2011年11月10日6时24分,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农化)农药三厂5#碱解釜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一名当班员工小腿骨折,5#碱解釜及相邻设备和厂房受损,并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市委书记丁大卫、代市长张国华、副市长徐辉等市领导对如何吸取事故教训作出重要指示,并要求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没有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员;二是未按要求进行风险辨识,对关键装臵和部位安全措施不到位;三是安全培训教育针对性不够,职工不具备应急处臵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对自动控制系统反应工艺参数失常,没有及时报告和采取停车等措施,错过了处臵的最佳时机,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
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结合省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监„2011‟225号,从省局网站下载)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全力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江山农化“11.10”碱解釜爆炸事故是江山农化继“8〃08”氯气泄漏事故后又一起事故,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各地要针对当前化工企业事故多发、易发的特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转变作风,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化工企业事故的发
生。要针对冬季化工企业事故高发的特点,明确责任,督促化工企业加强生产装臵防冻防凝工作,防止因冻裂、冻凝而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二、全面开展化工企业的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
各地要针对江山农化“11.10”碱解釜爆炸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督促化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一是对于已经进行自动控制的化工装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推广应用HAZOP分析方法,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系统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尤其要对自动控制化工装臵历史报警数据进行风险分析,确保连锁保护数据准确和措施到位。二是对于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等九种作业,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严格作业前的安全条件认证,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风险。三是对于危险化学品新产品、新工艺的应用,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规定,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四是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于新建、改(扩)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和危
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项目),必须要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设计单位设计,并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HAZOP分析。请各地制定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实施计划,并于12月8日前报市局监管三处。
三、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要针对今年事故的特点,重点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溶剂使用企业、负压反应和反应物质超过1吨化工装臵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位于人口密集区周边的化工企业,以及沿江、沿海地区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的安全检查。二要结合化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要求,重点检查企业冬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保温伴热措施发挥应有功效,防止因冻裂、冻凝而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三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督促化工企业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细化各重点岗位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行为,促进岗位达标。四要重点检查企业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突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
完善和投用情况的检查。五要从严执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确认,确保整改到位。请各地将检查结果于12月8日前报市局监管三处。
四、切实提高化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地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86号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专职人员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要按照安全标准化、创建“安全合格班组”和职工持“三卡”(承诺卡、应知卡、应急卡)上岗的要求,对化工企业重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全面梳理,DCS岗位操作人员原则上要具有化工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要完善并执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安全规章制度、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急处臵方案作为安全教育培训和班组安全活动的重要内容,使从业人员掌
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臵能力,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
请各地将本通知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每个化工生产企业;并按市领导要求,将本通知企业签收情况于11月17日前书面报市局监管三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事故 通报 抄 报:市政府办公室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年11月11日印发共印18份
附件二:
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10” 碱解釜爆炸事故的通报(通安监[2011]256号)签收表 签收单位 格兰特医药科技(南通)(章) 有限公司 签收人 沈建明(签字) 签收时间 2011年 11 月 17 日 贯彻落实情况: 1、组织公司有关人员,传达了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碱解釜爆炸事故的通报。 2、公司由总经理带队,对公司的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责令部门迅速进行整改。 3、由公司和车间负责人,分别对公司的重点安全岗位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对重要操作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促使操作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有一个重视。 4、督促公司的设备、电气人员对公司的所有设备进行巡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所有设备和仪表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彻底杜绝由于设备,仪表故障带来的误操作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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